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项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XX项目)
一、责任期限:
二、责任目标指标 (一)安全生产:
1.积极预防,全年杜绝工亡事故。
2.杜绝“XX”或“XX”《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XX”或“XX”区域扣分、停牌(区域是指省、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
3. 项目安全检查评价不低于“良好”标准。
(二)环境管理:
1. 杜绝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环境责任事故,企业综合能耗不超过0.20吨标准煤/万元产值。
2. 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设置“可回收、不可回收有污染、不可回收无污染”三种废弃物堆放场(服从总包统一管理);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尽量回收使用;施工现场的化学品(如油漆)和含有化学成分的特殊材料一律实行封闭式、容器式管理和使用,尽量避免因泄漏、遗洒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3. 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昼间<65dB,夜间<55dB(22:00至6:00),高考期间停止有噪声的施工,并执行当地管理规定。
4. 项目部水电耗用比预算降低0.5%,项目经理部年度纸张印刷品消耗费用减少5%。
(三)创优工地:
1. 配合土建创安全文明施工工地,不因安装原因影响评优。 2. 创事业部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示范工地1个。 3. 承办经理部级安全文明工地观摩会1次。 三、工作要求
1.逐级与各项目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在年中、年底对安全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编制年度安全与环境工作计划,每半年对分包单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价(5月、11月)。
2.加强安全组织机构建设,由项目经理及安全员组织项目各岗位成员开展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安全谈话、安全交底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确保覆盖率达100%。
3.项目应积极推行局《机电安装工程安全检查标准》,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项目部组织对施工现场每周一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工作按照通知→检查→整改→回复→通报→奖惩的流程进行。
4.严格落实事业部、经理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编制项目年度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和月度投入计划,严格采用局新版报表,每月按月统计上报本单位实际使用情况,并进行分析。
5.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局和事业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图册》要求全面实施标准化防护。
6.项目应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开展项目劳务队伍安全骨干人员的培训,并将其纳入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保证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安监人员再教育100%,作业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100%。项目每周针对管理人员及分包队伍召开安全大会、每周组织所有劳务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7.继续推进专职安全人员参加执业资格考试考核工作,2015年确保项目有1名成员参加并通过项目注册安全工程师及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的考试。
8. 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管台帐,项目每天发布前五项重大危险源并由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动态跟踪,逐级督查;每周五向经理部上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管台帐。
9.持续落实项目经理领导带班生产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查找现场安全问题,认真填写带班工作手册,强化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10.积极参加经理部、局和地方政府及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项目自身生产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注重活动效果。全年项目组织至少1次的应急演练(不含配合总包)。
11.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度,落实消防责任人员,防止火灾事故。 12.严格执行局设备管理“十项铁律”和事业部“十一项铁律”,杜绝设备事故。 13.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禁止车辆带病上路和疲劳驾驶,防止交通安全事故。 14.按规定上报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按规定组织约谈相关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
15、破解安全管理新课题。研究《劳务安全管理》课题,总结出成果,在当年三季度
安监例会上做成果汇报。
四、奖罚规定 (一)奖励
被考核项目全面完成责任书各项目标指标的,对项目奖励如下:
在目标责任书考核中获得第一名的项目,奖励2万元;获得第二名的项目,奖励1万元;获得第三名的项目,奖励5000万元。其中项目经理占奖励金额的30%,项目安全负责人占奖励的20%,其余部分由项目部自行分配;
事业部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示范工地奖励2万元。 经理部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示范工地奖励1万元。
2015年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及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的考试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
(二)处罚
1.发生工亡事故,每工亡一人,对项目经济处罚2万元,同时,对项目主要负责人经济处罚5000元(累计计算)。
2.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由事业部安委会参照局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造成“XX”或“XX”《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对项目每天处罚1000元,对主要负责人每天处罚100元。
4.造成“XX”或“XX”区域停牌(区域是指省、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对责任单位每天处罚1000元,对主要负责人每天处罚100元。
5.每发生一起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对项目主要负责人处罚5000万元。
6. 对项目经理罚款封顶额为当年全部奖金,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安全员分别按照主要负责人罚款额的80%和40%进行罚款。其他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参照局《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励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7.事故被住建部或市级安全网站通报,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负有责任,按照规定处罚;事故被事业部安委会经调查认定负有责任,按照规定的50%进行处罚。
8.环境目标指标未完成,对项目主要负责人处罚1000元。 9.创优指标未完成,对项目主要负责人处罚2000元。
10.工作要求未完成,对项目主要负责人按500元/项罚款,累计计算。
11.考核低于75分且排名为末位的项目由经理部主管领导对其项目经理进行约谈。
五、监督执行与考核
目标责任书由经理部安委会领导和安委会成员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重要情况及时通
报。其考核由经理部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考核意见报安委会审议,考核结果以正式文件公布执行。
六、附则
1、本责任书由经理部安全总监与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
2、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更,本责任书规定与之相抵触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甲方确定考核指标明显不适用,经乙方负责人提出,并经甲方批准后,可修改或变更本责任书的有关条款直至解除。本责任书部分条款的修改或变更不影响本责任书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责任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北京经理部“嘉德艺术中心项目”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表
XX安装事业部 项目 (主要负责人签署): (主要负责人签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