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天康生物: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生物”、“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从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长城证券根据有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法定代表人 曹宏 保荐代表人 白毅敏、秦力 联系电话 0755-83516222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ECON BIOLOGY Co.LTD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 天康生物 证券代码 002100 法定代表人 杨焰 董事会秘书 郭运江 注册资本 96,340.5009万元 注册地址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528号 办公地址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528号天康企业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000722362767Q 联系电话 0991-6626101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4年1月 四、公司本次发行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01号)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尾款人民币14,500,000.00元后,截至2017年12月28日,公司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985,500,000.00元。再扣除保荐费首付款、债券登记费、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949,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1,550,400.00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希会验字[2017]0120号”验资报告。

五、保荐工作概述

本持续督导期内,长城证券做为保荐机构,指定白毅敏、秦力作为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发股票并上市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一)督导发行人按照最新要求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

(二)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三)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部控制制度;

(四)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事前审阅重要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

(五)督导发行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持续关注并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确认募集资金按相关规定使用;

(七)列席发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核查相关会议记录及决议; (八)督导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九)督导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十)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并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

六、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事项 说 明 1.保荐机构变更及其理由 不存在保荐机构变更的情况,不适用 2.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存在保荐代表人变更的情况,不适用 3.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无 项及整改情况 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七、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对外信息披露;重要事项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代表人沟通,同时根据保荐机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了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及时对有关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和发表专业意见。

八、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出具专业意见。

九、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审阅,认为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十、 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天康生物对于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天康生物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一、其他事项

由于天康生物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后续将继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

(以下无正文)

天康生物: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生物”、“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从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66ldm0kjmx1h1yk7phhy1xkfw968dk01awd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