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治理系统 做好跨省转学等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全国学籍系统目前已经在部署完毕,学生信息入库工作也已大体完成待学生核心数据与公安部身份证治理系统进行比对后,教育部即为学生配发全国统一的正式学籍号。在此之前为全国学籍系统联网试运行期,全国学籍系统已为未取得正式学籍号的学生分派了临时学籍号。利用正式或临时学籍号都可办理跨省转学等日常学籍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跨省转学是学籍日常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学籍系统的核心功能,目前全国学籍系统已经能够知足该项业务需求。从2021年1月10日起,直接利用全国学籍系统的省份应依照《中小学生学籍治理方法》在学籍系统中开始办理跨省转学工作。具体依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治理系统跨省转学操作方式》(见附件)进行。利用自建系统和全国学籍系统对接的省份,如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浙江、安徽、山西目前还不能直接跨省转入和转出。
若是转出省外长期得不到对方学校支持,那么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依据纸质书面手续或可信度高的辅助手续做“其他离校”类型办理。需到教育局当面审核。
若是省外转进长期得不到对方学校支持,那么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依据纸质书面手续或可信度高的辅助手续做“在校生”注册(注意信息要录入准确、完整)。需到教育局当面审核。
涉及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浙江、安徽、山西的省外异动目前同上办理。 二、省内转学具体操作见操作手册。
三、《中小学生学籍治理方法》第十四条规定“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两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查办。转入、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别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籍转接”。
四、《中小学生学籍治理方法》和各省制订的实施细那么所规定的各类学籍变更均应纳入全国学籍系统进行治理。
附件1: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治理系统省内转学操作方式 附件2: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治理系统跨省转学操作方式 附件3:全国中小学生学籍治理方法
2014年2月18日
附件1: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治理系统省内转学操作方式
省内转学网上操作流程:第一步,学籍治理--日常治理--学籍异动申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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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学校名称栏 ,在学校名称中输入转入学生原学校名称(能够只输入关键词),
查询到学校,选中后点击选择输入学生姓名(不要输入学籍号),点击查询,选择转学,选择提交日期,保留。
省内转学第二步:学籍治理--日常治理--学籍异动学校审核,选中学生,提交审核
附件2: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治理系统
跨省转学操作方式
一、跨省转学流程
1.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转入学校依据地址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形审核。
3.关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查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查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查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查办。
7.转入学校取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转出学校依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二、各级学籍治理员操作说明 1.转入学校操作 (1)转入学校发起申请
转入学校学籍治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治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申请】,在右边页面中,点击“申请”按钮,显现新的页面,如图:
在页面中输入转出省份、学生姓名、学籍号(无正式学籍号的输入临时学籍号或身份证件号)、转入年级、转入班级、转学理由等必填项,点击“保留”按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