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导师制”研究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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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中导师制”研究的提出
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高中课程改革即将在我省展开。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的精神.本次高中课程改革力图构建重视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适应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引导学生逐步学会规划人生.为其终身发展奠定基础。高中新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加强课程的选择性.建立校内选课指导制度.实行学分制。学生可以跨班级选课.传统意义上的班级管理可能会相对削弱。新课程的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如何落实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与生活管理.这是必然会遇到的新问题。因此.如何切实地引导学校从原有的、单一行政班模式的教学管理向行政班与学科教学班共存模式下的教学管理转轨.探索新模式下的学生学业、生活、品行指导方式和策略.从而有效地推动新课程方案的实施.是当前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导师制管理正是适应这一需要.不失为一种可资借鉴的经验。这也是本研究提出的直接源由。 另一方面.导师制研究也是德育改革之需要。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进.我们越来越感到德育问题始终是教育的根本性问题。对处于个性形成关键期的高中阶段的学生来说.尤其如此。 长期以来.学校德育实效性不高已引起人们的诸多质疑和不满.尽管其中的原因也是复杂多样的.但我们以为教学与德育工作长期脱节始终是根本性症结之所在。虽然.学校和教师在主观上一直强调“教书育人”.但由于在管理上缺乏两者沟通的有效机制.学科教师难以在指导学生进行学科学习时顾及其思想、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发展.而班主任与德育教师又往往力不从心.无法将德育真正贯彻到学生生活.关注学生的生存状态与精神生活质量。要将德育改革推向深入.不能仅仅依赖于个别教师的素质.而是必须从制度层面去思考.从根本上改变教学与德育相分离的现象.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先进的教育理念只有依托一定的教育制度才能转化成广大教师普遍的教育行为。制度创新被提到议事日程。
新一轮课程改革.倡导道德教育回归生活.关注儿童青少年的现实生活质量.在引导儿童的自主探索性学习中.营造丰富、积极、有意义的校园生活.试图以一种全新的理念构筑富有生机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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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的学校新德育。随着高中新课程的实施.学生将同时参加行政班和学科教学班的学习活动.为彻底改变教学与德育“两张皮”的现象.使德育落到实处.真正帮助学生成长创造了可能.它也需要或正在孕育一种教学德育一体化的管理机制。“高中导师制”研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二、国内外“导师制”研究综述
导师制起源于英国.创始人是曾任温切斯特主教和英格兰大法官的威廉·威克姆。导师制最早出现于英国牛津大学的“新学院”(兴建于1379年).当时新生被录取后到某一学院报到时.学院当局就给他指定一位导师。本科生的导师称Tutor.研究生的导师称Super visor。导师制就是为一组学生确定一名导师.在导师和学生之间建立起“师徒”关系。导师是学生所选科目的学者.他负责指导学生的学业和品行.协助学生安排学习计划.指导他如何进行深入学习。学生在学习期间每周必须到导师那里去至少一次.每次半小时以上.导师与学生这种谈话叫Tutorial(个别辅导)。“导师制教学促使学生对所学科目进行创造性思维.这是牛津教学体系中最值得称道的地方。①”
牛津与剑桥在建校之初就实行导师制.事实证明.这一制度是行之有效的.培养了众多具有创新精神、成就卓越的人才。由于导师制在人才培养中的有效性.继牛津和剑桥之后.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高等教育都采用导师制。但由于经费和人力的限制.一般只在研究生教育中实行“导师制”。因此.从导师制的起源看.它最早出现在高等教育领域.并主要用于研究生教育.是作为一种侧重于对学生进行个别化学术指导的教学制度而存在的。
随着各国经济和教育的发展.一些实力较为雄厚的大学也开始在本科教育中实行“导师制”。近几年来.国内一些知名高校也开始在本科生教育中实行导师制。北京大学2002年已在本科生中试行导师制.浙江大学2002年已在本科生中全面实施导师制。但本科的导师制与研究生导师制相比有了很大不同.如北大提出的在本科生中实行的导师制.导师的职责有三:“一是负责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方面的指导;二是对低年级学生给予从中学阶段到大学阶段学习方法的帮助;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给学生选择专业提出一些建议②。” 浙大的导师制.导师的主要职责包括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志向指导学生制定好个人的学习计划;导师要尽可能多的让学生参加到科研活动中去.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关心学生的生活.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出现的问题。
此外.一些国家也在中等教育的某些特殊领域采用导师制。如英、美等国在中学职业指导过程中采用导师制.一些私立寄宿制小学尤其是进行宗教教育的学校对学生的生活指导也采用导师制.还有针对研究性学习项目或天才学生加深学习的导师制等。我们可以看到.按指导侧重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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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中学导师制下可分为学业导师、生活导师和职业导师等多种。
近几年.国内已有几所重点高中.如上海市建平中学、湖北宜昌市第一中学、江苏南京市第一中学、北京八十中等正在实行导师制。如南京第一中学提出了导师制课堂教学的四条原则——“全面引导、崇实引导、及时引导、因才引导”;北京八十中则致力于为有特殊兴趣爱好的学生选择导师.指导学生的深入发展。上述这些学校实施的高中导师制虽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我们也不难看出其关注的重点是导师对学生学业和学习能力的指导.而在学业指导的同时.如何有效地进行思想、生活的分类指导或有针对性的道德品行的个别化辅导.则很少见到。而事实上.这才是导师制实施之真谛所在.以实现“教书育人”.道德教育生活化.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综上所述.导师制是开展优质教育、管理.造就高层次人才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高中导师制”虽然在国内可能还没有形成完整意义上的实证经验.但导师制所具有的一系列功能向人们预示着无限广阔的前景。因而.在条件具备的高中试行这一制度.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三、本研究的目标与内容
(一)本研究的总体目标
试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充分借鉴国内外导师制实践的经验和成果.以构建满足不同学生多样化发展需要、强化学生的人生规划和终身发展素养、学业指导与道德指导同步的、一体化高中教育教学管理机制.为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的实施.提供先导性经验和制度保证。
(二)本研究的主要内容
根据研究目标.本研究主要包括下列研究内容 1、高中导师制的概念、内涵与功能; 2、高中导师制的具体操作方式;
3、导师制背景下.教师的素质要求、职责定位及其工作评价; 4、导师制背景下.学生档案袋的建立与综合评定系统的建立。
(三)本研究的特色
从国内现行的高中导师制的实践现状果来看.关注点仍然在学生的学业指导与学习能力发展上.这离理想的导师制仍有不少距离.本研究的出发点在于关注学生的整体发展与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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