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车加工技术”赛项竞赛规程
一、赛项名称
车加工技术(中职组)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展示参赛选手的车工技能,检阅选手制作产品过程中的识图、绘图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工艺文件的综合能力;考察选手的质量、效率、成本、安全和环保意识;促进相互交流与学习,提升中职学校车加工技术专业教师的技能水平,促进车加工技术专业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一)竞赛内容
车加工技术技能竞赛分2个阶段,共计6个小时内完成3个竞赛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1.识图、绘图并制订加工工艺
根据任务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找出零件图纸(纸质)上的错误,用赛场提供的制图软件重画图纸,并将错误部分改正,绘制出符合机械制图标准的DWG图纸并存盘,使用PDF虚拟打印机打印出PDF格式文件并存档。
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已修改完成的图纸对零件进行工艺分析,通过赛场提供的制图软件,选择合理的工艺卡片模板,并在选择的工艺卡片模板中(DWG、CXP格式)填写相应的工艺内容,使用PDF虚拟打印机打印出PDF格式文件并存档。
2.产品生产加工
根据任务书要求,按照赛题零件图纸、使用赛场提供的毛坯材料及赛场配置的竞赛用车床,进行零件的制造加工。
职业素养在产品生产加工任务过程中进行评定,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合理使用工、量具。 (2)竞赛安全、文明生产。 (二)竞赛时间
1
1.竞赛时间
车加工技术项目竞赛总时间:6小时(360分钟),识图、绘图并制订加工工艺部分时间为1.5小时,产品生产加工部分时间为4.5小时。
2.比赛日程
具体的竞赛日期,由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及赛区执委会统一规定,以下所列为竞赛期间的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8:00—14:00 第一天 14:00—16:00 16:00—18:00 7:30—8:00 8:00—9:00 第二天 9:00—9:30 9:30—14:00 14:30—15:00 15:00—19:30 8:00-8:30 第三天 8:30-10:00 14:00 四、竞赛方式 (一)竞赛以个人赛方式进行。
(二)竞赛队伍组成:每市限报1队,每队限报2名选手参赛,每名选手可报1名指导教师,同一所学校限报一名指导教师。
(三)组织机构: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执委会的领导下成立赛项(点)执委会,下设赛项专家组、裁判组、仲裁组等工作机构。
(四)竞赛采取多场次进行,由赛项执委会按照竞赛日程表组织各领队抽签确定各队参赛场次,同一地市的两名选手同场次参加比赛,东道主所在代表队安排在首场比赛。
内容 报到 召开领队会、场次抽签 参赛队熟悉竞赛场地 所有竞赛有关人员进入开幕会场 开幕式 第一场选手检录 第一场产品加工比赛 第二场选手检录 第二场产品加工比赛 软件比赛检录 识图、绘图、加工工艺比赛 闭幕 机房 酒店 机加工车间 机械加工车间 会议室 地点 酒店 2
五、竞赛命题
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紧密联系企业生产实际,参照相关专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的要求,适当体现当今现代制造新技术和新知识,按照《2016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赛题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命题。本赛项采取公开竞赛样题方式,赛前一周竞赛样题在网上公布。
六、竞赛规则
(一)选手资格及要求
1.参赛选手资格:选手必须为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籍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年龄限制在20周岁(当年)以下。高职院校举办的中职教育,若无独立建制不得参加中职组比赛,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二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可参加中职组比赛。
2.凡在往届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得参加同一专业大类的比赛。
3.人员变更: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于相应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竞赛开始后,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4.参加比赛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资格审查,分别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备查阅。
(二)熟悉场地
1.报到当日,执委会安排各参赛队统一有序地进行场地熟悉。
2.熟悉场地时严禁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不发表没有根据以及有损大赛整体形象的言论。
3.熟悉场地严格遵守大赛各种制度,严禁拥挤,喧哗,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识图与绘图、产品加工工艺制定竞赛规则
1.识图、绘图并制订加工工艺比赛阶段为所有选手同时竞赛,竞赛赛场提供 “中望机械CAD教育版V2017”和“CAXA工艺图表V2015”软件,并提供足够数量的备用计算
3
机。所有计算机的USB接口、光驱等设备均已贴封条,参赛选手不得撕毁封条,如经发现,立即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2.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身份证按正式比赛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准时到达赛场集合,进行抽取比赛机位号,现场裁判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进行核对,赛前15分钟选手进入比赛现场对竞赛设备进行确认。比赛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
3.参赛选手不得带任何技术资料、工具书、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以及其他即插即用的硬件设备,否则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4.参赛选手必须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后才能进行比赛,否则按违规处理。竞赛结束前将DWG、EXB格式图纸,DWG、CXP格式工艺图表通过虚拟打印输出PDF图纸,并存档。
5.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随意离开机位,不得与其它选手交流或擅自离开赛场。如遇问题时须举手向裁判员示意,询问后处理,否则按作弊行为处理。
6.比赛过程中只允许裁判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并接受现场裁判和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比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如果确定为设备故障问题,裁判长将酌情给予补时。
7.比赛结束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保存结果须经裁判员检验,选手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任务书、试卷不得带出赛场。
8.参赛选手若提前结束竞赛,应由选手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并且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竞赛结果的确认工作。
9.比赛结束后,当值裁判和工作人员检查选手使用的计算机,如有异常,向裁判组报告,裁判组裁定参赛选手成绩是否有效。
10.裁判组对有效答卷及时评定成绩,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并及时公布竞赛成绩。
(四)产品加工阶段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身份证、学生证按正式比赛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准时到达赛场集合,进行抽取比赛工位号,现场裁判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进行核对,赛前15
4
分钟选手进入比赛现场对竞赛设备进行确认。比赛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
2.参赛选手不得带任何技术资料、多余工、量具、材料、工具书、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以及其他即插即用的硬件设备,否则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3.参赛选手必须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后才能进行比赛,否则按违规处理。 4.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随意离开工位,不得与其它选手交流或擅自离开赛场。如遇问题时须举手向裁判员示意,询问后处理,否则按作弊行为处理。
5.比赛过程中只允许裁判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并接受现场裁判和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比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如果确定为设备故障问题,裁判长将酌情给予补时。
6.比赛结束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保存结果须经裁判员检验,选手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试卷不得带出赛场。
7.参赛选手若提前结束竞赛,应由选手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并且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竞赛结果的确认工作。
8.裁判组对有效答卷及时评定成绩,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并及时公布竞赛成绩。 9.任何选手在比赛期间未经赛项组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它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比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10.任何选手不得将比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11.参赛选手、领队和指导教师违反竞赛规则,取消比赛资格并进行通报。 12.其它未涉事项或突发事件,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或决定。 (五)成绩评定及公布 1.组织分工
在赛项执委会的领导下成立由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组成的成绩管理组织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1)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1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管理工作并处理比赛中出现的争议问题,以及足够数量的裁判员。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