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十六条 配置原则
1. 镇村统筹设施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拾村村距离四团镇镇区较近,部分公共服务设施依托镇区发展。
2.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以需求为导向,充分结合村民意愿和偏好,本着方便、适用为原则,相对集中布置,并混合利用。
3. 针对人口老龄化和社区空心化日趋严重的情况,规划建议依托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家政、护理和精神慰藉服务,采取上门服务和日托管理等方式。 第十七条 布局和规模
1. 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共计3050平方米,每千人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380平方米。
2. 规划乡村活动中心位于拾村村中心,连心路以北,结合千岁庙和原闲置的村小学进行改扩建。
3. 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含村庄综合管理用房(村委会)1处,利用废弃的原南十家村委会用地重建,用地面积1100平方米,位于A-06片区;
卫生室1处,用地面积600平方米,利用闲置建筑重建,位于A-06片区; 文化活动室1处,利用原废弃的小学改造,用地面积790平方米,位于A-07片区;
为农综合服务站1处,用地面积600平方米,位于A-06片区; 体育健身房1处,用地面积450平方米,位于A-07片区;
乡村会所1处,为现状村委会改造,用地面积5300平方米,位于A-01片区。 4. 结合村内养老产业布置1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村内老人,用地面积600平方米,位于A-06片区。
5. 可根据需求结合开放广场设置小型体育健身点,位于A-02、A-04、A-08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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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农贸市场分时段使用,位于A-07片区。
7. 结合砖街改造,鼓励沿街住宅设置经营性商业设施,以餐饮、手工业为主。
表2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表 设施类别 村庄综合管理用房(村委会)
建筑面积
2
(m) 550
用地面积
2
(m) 1100
内容
村委会服务中心 农村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物业管理中心 便民服务点
卫生室 文化活动室
200 630
600 790
文化活动室 阅览室 青少年娱乐室 老年活动室
为农综合服务站
体育健身房 乡村会所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农贸市场 体育健身苑
300 270 800 300
长度>10米
600 450 5300 600 100 用地面积100-300
文化宣传栏 农业培训、农业生产资料购买
婚丧嫁娶,节庆活动、餐饮
日托管理、上门服务
每处设置小型绿化,场地铺装,石桌石凳三套,健身器材一套
搬迁改造
利用原小学改造,增加图书阅览室、棋牌、座椅、音像设备、儿童游戏设施 搬迁改造 新建
现状村委会改造 利用闲置土地新建 建筑整治,增加树池兼作休息座椅 备注
利用废弃的原南十家村委会用地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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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农村居民点规划
第十八条 农村居民点分类建设
对住宅用地进行分类引导,依据对农宅的综合评估,结合规划导向,分为新建扩建型、保留整治型、功能置换型和拆除搬迁型。
1.新建扩建型
相对集中建设的居住组团,选址在交通比较便捷的地区,完全新建或在一部分原有基础较好的住宅基础上扩建。
建筑形式依据农民意愿,以联排院落式和叠加并联式为主,建筑层数以4层为主。房型经过统一设计、风格统一、并能延续四团镇的特色风貌。
2.保留整治型
对现状建筑质量较好、区位适中、有利于组织农民生活和现代化农业生产的居民点进行保留改造。通过改造,营造一个环境清晰、街道整洁、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建筑协调、美观的居住环境。
保留整治型的农村居民点的宅基地,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允许在原址改建或者翻建。
整治策略包括:
环境整治:完善绿化空间和公共开敞空间,拆除影响环境的破旧杂乱建筑; 增配设施:填空补缺相应的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 整合道路:形成清晰的道路系统,改善路面材料和道路景观;
疏浚河道:形成江南水乡特色的水系网络,包括改善水质、驳岸处理、岸边绿化种植等;
建筑改善:对建筑质量尚好、但立面不协调的建筑进行必要的外装修。形成“白墙、黛瓦、硬山墙”的基本特征。
3.功能置换型
依据农民意愿,对部分农宅进行功能置换,发展农家乐和休闲养老设施。对农宅建筑和宅前屋后环境进行统一整治。包括统一门窗材料风格、统一招牌设计、院落环境整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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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拆除搬迁型
对于保留整治点以外的零星分布的、建筑质量较差的、低效闲置利用的农村居民点采用搬迁等方式,逐步向城镇和新建住宅组团集中。
严禁在拆除搬迁点进行新建和扩建住房。原则上也禁止对住房进行改造,但要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条件。如果近期难以对撤销点的居民进行统一安排,则需要对质量较差的住宅进行基本的维修,以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安全等需求。 第十九条 公共空间分类引导
1. 滨水空间:滨水以开敞空间为主,可沿道路设置小规模广场、景观生态林地及经济果林,形成生态绿带,与农宅交融渗透。
2. 小型广场:在居住组团之中设置小广场,是村民生活起居和社会交往的主要场所,可用作晒谷场等农业生产用途,也可布设体育健身点,同时可结合周边需求设置临时停车位。
3. 村口空间:应结合连心路,通过特色景观、雕塑的塑造,强化标识性。同时通过绿化及水系整治,引导进入村庄内部空间。
4. 小规模自留地:着重塑造田在村中,村在田中的乡村风貌,同时将生产与生态结合,并成为村民自发的半公共交往场所。
5. 院落邻里:结合居住组团,开放院落围墙,塑造交往空间。
6. 街巷:打造砖街及水街特色街巷,进行立面、建筑色彩、铺地材料、开放空间等风貌特色要素的改造。 第二十条 新建住宅组团
规划新建住宅组团塑造配套完善、宜居舒适的生活环境,增强居民生活的归属感,并延续村庄传统空间格局与景观风貌。包括近期的分户建房以及部分拆迁归并住宅。
新建住宅组团位于村庄西部,南十家中心路东北侧,用地面积为1.7公顷,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净容积率为1.2,建筑密度为40%,总户数约150户,建筑高度控制在16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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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道路整治
根据规划交通需要,连接一些道路,使之有利于形成更为连通、便捷、完整的道路交通体系。
对道路路面进行硬化、平整处理。 主要道路两侧,有条件的地方种植绿化。
沿河有步行道路的,修整完善,营造优美舒适的步行环境。
表3 道路整治措施表 类型 村庄主路
道路宽度 4-6米
整治措施
局部拓宽道路、平
整硬化道路
路面材料 路面材料沿用现状混凝土路面,待条件成熟可改为沥青路面。
硬化的砂石或碎石路面 乡土材料,混凝土砖、碎石、鹅卵石等
道路绿化 香樟等
村庄次路 3-5米
整理一般路径,减少断头路,统一材质
线型自由、道旁设置休闲坐登
蔬菜、果树等
滨水休闲步道 2-3米 观赏性植物
第二十二条 水系整治
1. 水体处理
目标:清淤河道,改善水质 具体措施:
? 清除河道淤泥,加快河道流动
? 清理水面上一些破坏水质与视觉景观效果的浮游植物 2. 驳岸处理
? 基本保留原有河流岸线走向 ? 驳岸基本采用软质处理手段
? 结合沿岸环境场所特征,适当采用一些适宜活动的硬质驳岸形式 ? 清理驳岸旁农民杂乱搭建的构架以及散落的垃圾 驳岸形式主要有:
? 人工驳岸:建筑与水系距离较近时采用,间隔布置亲水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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