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LC50(鱼类):13480mg/l/96H; 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乙醇废弃处置时,保证操作者和环境的安全。避免废弃物挥发和流走,避免废弃物进入河流、下水道和污水管道,采用焚烧法处置时,采用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以免发生火灾。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32061; UN编号: 1170;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 包装类别:Ⅱ类包装; 包装方法:大开口钢桶;小开口铝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钢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胺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2月1日施行),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2 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在《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及《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中皆有该物质。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急性中毒》(GB20592-2006)中均有相关内容的阐述。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1、《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
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 3、National institute for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Canadian Centre for ,RTECS Database ,August 2005。
修订时间:2011年01月27日; 修订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订说明:每3年修订一次,若发现新的危险性,在有关信息发布的半年内,必须立即进行修改。
[预防措施] 乙醇 Chloroacetic acid 危 险 高度易燃、具刺激性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烟火。 ·得到专门指导后操作。在阅读并了解所有预防措施之前,切勿盲目操作。 ·按要求使用个体防护装备。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控制流速。操作后彻底清洗。 ·避免与氧化剂、酸类、胺类物质接触。 [事故响应] ·如果发生火灾,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 结束。切断火源和泄漏源,电气设备保持原来状态。小量泄漏时,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剂混合吸收,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液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时,用围堤等收容,用泡沫覆盖,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灭火剂用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如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如食入,误服者给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如眼睛接触,立即翻开眼睑,用大量生理盐水或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就医; ·如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被污染的衣着洗净后方可重新使用。 [安全储存] ·在阴凉通风处密封储存。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胺类等混储。 [废弃处置] ·建议中和、稀释后排入废水处理系统。 请参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供应商: 电话: 地 址: 邮编: 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