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传统农业正逐步向现代化农业转变,农民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一种横向组织创新模式,有助于把市场交易中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联合起来,不仅是培育新型农民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织载体,而且是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解决三农问题的现实需要。特别是2007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法律层面上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法律制度支持和保障。然而,由于历史上长期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之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较晚,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上正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可资借鉴的切合实际的成功经验不多,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尤其是法律颁布后步入规范化建设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实践中诸多问题正日益显现出来。因此,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
目前,影响和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社员素质整体偏低。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者基本上是农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受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比较深,还存在根深蒂固的小农意识和狭隘的利益观念,加
上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致使大多社员思想观念陈旧,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谈合色变”的现象,与合作社实现规模化发展的战略远景目标严重相背离。一是社员合作意识不强。受传统观念和自身素质的制约,农民对合作社基本知识的认知程度偏低,合作社内部凝聚力不足,农民入社积极性普遍不高,合作社缺乏发展后劲。二是社员法律意识淡薄。合作社作为弱势群体的联合体,在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交易过程中,难免处于不利的劣势地位。受社员整体素质偏低的影响,社员的法律观念淡薄,致使合作社难以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的考验。三是对社员的培训不到位。大多合作社缺乏足够资金引进高素质人才,人才培训缺乏一贯性,社员自主学习、自觉接受教育培训的思想意识不强烈,对培训结果的考核监督还没有和收益分配实现完全挂钩,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合作社隐藏着发展的隐忧。
二、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合作社的持续发展以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为基础。大多合作社内部虽然建立了相对规范的治理机制,但理事会、监事会和成员大会的作用还难以充分发挥,社员参与积极性不高,在规章制度的具体执行上大打折扣,影响了合作社优势作用的发挥。一是缺乏有效的决策机制。大多合作社决策机制不完善,普遍存在着召集会议困难,社员的意见和建议难以充分表达,民主管理意识存在缺陷,决策随意性大,缺少广大社员的有效参与,一些重大
事项决策上存在着一定的人治色彩,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民主决策和经营效益之间还存在着矛盾,导致现阶段难以有效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二是缺乏有效的执行机制。合作社缺的不是规章制度,缺的是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由于社员整体素质偏低和合作意识不强,社员自我管理能力弱,缺乏对规章制度培训学习的环节,缺乏严格的监督考核机制,问责机制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三是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社员民主管理观念不强,合作社透明度不够,监督力量不足,监督措施难以对全体社员有效施行,合作社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手段。
三、缺乏对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各种风险日益增多,合作社难以避免受到外部风险和由于机制不健全导致的内部风险的双重冲击。一是对风险的认识不足。社员对风险防范存在片面认识,不能全面预料到合作社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各种潜在的风险。二是合作社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措施简单,缺少专门风险分析预测,也没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三是依法维权观念不强,一些合作社经营管理者在遭遇风险后,首先想到的不是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而是想法设法寻找各种关系。
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全面提高社员素质。一是培养社员团队合作意识。尽可能让文化素质比较高的农民先入社,增强社员自觉学习
的观念,提升社员的市场主体地位,促进社员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增强合作社规模化发展的后劲。二是加强社员教育培训。健全稳定的教育培训制度,采取社员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充分发挥合作社领导人和核心社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社员的培训考核,不断提高社员对合作社的认知水平,争取让每一个社员都成为有文化、有技术、善经营、懂管理的新型农民。三是营造良好的合作社文化。合作社要以构建优秀合作社文化为契机培养社员共同的价值追求和信仰,促进社员合作意识的自觉觉醒,带动社员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不断增强合作社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为推进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构建务实高效的内部治理机制。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合作社必须以健全的内部治理机制为坚强后盾,如此才能避免人为因素对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干扰。一是构建完善的决策机制。合作社要拓宽社员的知情与参与渠道,积极推动全体社员参与合作社重要事项的决策,充分征求社员的意见,增强决策的合理性、民主性和透明度,增强社员对决策的监督约束功能,避免因决策失误给合作社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二是构建高效的执行机制。决策执行的关键是贯彻落实,合作社要确保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真正执行,完善对决策执行的责任追究机制,提高社员的责任落实度。三是实施全方位的民主监督机制。合作社要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
必须同时坚持内外监督相结合的方针,引导社员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工作,拓宽监督领域,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规范责任追究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和信息反馈机制。
三、加强合作社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如果合作社的风险意识不强,一旦潜在的风险变成现实中的灾难,必将陷合作社于不利的境地。一是在在合作社章程中健全风险防范和控制制度。章程是有效避免合作社出现各种风险的重要保证,合作社要在章程中对有关风险的重大决策在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管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合作社章程办事,全体社员树立风险意识,争取使风险降低到最低。二是树立诚信经营和守法经营理念。合作社的发展壮大需要以诚信经营为基础,以守法经营为保障。全体社员要熟悉对与合作社有直接联系的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自觉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秩序。三是掌握化解风险本领。合作社的管理者必须学会积极化解风险,掌握市场交易活动中的各项运行规则,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做好对风险的防范和控制,避免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受到欺骗,从而保证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免受侵犯,在最大范围内确保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活动依法正常进行。
(河南省淮阳县大连乡政府 郑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