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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稿《环境法》案例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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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环 境 法 案 例 思 考 题

案例1:

2007年10月,在南京某居住小区里,王某将其在一楼的住宅改为饭店,并在 该地区工商所进行了工商登记注册。饭店营业后排出的油烟废气、废水和风机噪声 影响了小区的环境和周边业主正常的生活,多次受到大家指责,但王某以工商登记 注册为由置之不理,不作任何改进。

2007年11月25号,楼上住户李某新买一床蚕

丝被晒在外面,被王某饭店排出的油烟废气熏坏,李某要王某赔偿,王某认为不是 他故意所为,而是自然风向所致,属于不可抗力,不愿赔偿。李某投诉到某媒体, 希望媒体介入帮助维权。媒体联系该区工商所了解到,该饭店幵业未经环评,排污 未申报。但该区工商所所长认为,给予饭店注册登记是考虑到经济的发展,对饭店 的污染投诉问题是环保局的职责范围,不属工商所管辖。媒体认为王某违反了《物 权法》第77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 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 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规定,。

就以上报道从环境保护法的角度进行法理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1、 工商所长的回答对否?为什么?

2、 王某说的不可抗力是否成立?王某是否构成环境侵权和民事侵权? 3、 王某应承担哪些环境法律责任及其构成要件? 4、 对此事情,谈谈你的看法。

1、回答不对。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 6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 境质量负责。区工商所作为当地政府的职能部门,有责任管理、改善本辖区的环境 质量。在为该饭店进行登记注册时,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申报排污。所长仅仅考 虑经济发展的做法,违背了环境保护优先原则,是错误的。 2、1)不成立。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自然

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 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本案中王某所经营的饭店位于居民区底层,理应能够遇见到油烟等污染会给

居民区居民生活带来影响。根据《民法通则》第 83条关于相邻权和相邻关系的规 定,

王某在居民区幵饭店属于其调整范围。此行为带来的后果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

由经营饭店造成居民区的污染与不便是可以提前建设排烟等措施减轻甚至解决的。 因此王某说的不可抗力不成立。

2) 王某构成了环境侵权和民事侵权。王某违反了《物权法》第 77条的规定, 未经周边业主同意,擅自将住宅改为饭店,且饭店营业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噪声影 响了小区环境和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构成了环境侵权和民事侵权。 3、 1)王某应承担环境民事责任和环境行政责任。

2 )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王某客观上有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不论是合 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且王某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我国环境侵权采用无过错原则,即使王某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的过错、行为的危害 后果(非必要)以及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王某违反物权法的义

务性规定,明知经营饭店会对小区环境造成破坏,仍然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且造 成了损害后果,应当承担相应的环境行政责任。

4、 1).就政府而言,应该加强环境管理,尽到环境监督的职责,遵循环境法的原则 和基本制度,对于诸如本案中的这类情况及时清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就个人而言,应树立环境法律意识,共同爱护环境,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做 到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2:

A市甲养殖场承包了水库的 600亩水面养殖淡水鱼。乙造纸厂位于距水库

2000

米处,自投产后第一年有一定数量的污水沿河道排入水库。甲养殖场共向水库投放 鱼苗10万尾,投资8万元。2000年10月,甲养殖场工作人员发现水面上漂浮了很 多死鱼,经打捞共有 1000余条。养殖场当即通知乙造纸厂,并要求赔偿损失。乙 造纸厂认为其排放水量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且已交排污费,拒不承担赔偿责任。 环

保局调查后认定鱼死的原因是造纸厂排污所致,但造纸厂排污确实合乎国家规定 的标准。养殖场多次找环保局要求解决,但始终没有结果,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1分析该案中的法律关系;2、造纸厂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1 、本案中,甲养殖场与乙造纸厂之间产生了环境民事法律关系,环保局和乙 造纸厂之间产生了环境行政法律关系。

2 、1).造纸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有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 为,不论是违法行为还是合法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且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有 因果关系。我国环境侵权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污染环境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 故意或过失,只要其污染行为造成了损害,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其具备 法定的免责条件,包括不可抗力、受害人自身导致损害的以及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 导致损害的。

3) . 在本案中,乙造纸厂的排污行为确实破坏了环境,并且直接导致了甲养 殖场投放的鱼苗因水质污染而受损。乙并不具备法定免责条件,尽管其排污行为并 未超标,是合法行为,但根据我国法律对环境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仍然要承担赔 偿的责任。

案例3:

河南省某县农民张某, 承包水库水面,用网箱养鱼,并租了一条水泥船和雇佣两个工作人员在水库 中日夜看护,张某本人也经常住船看护。一天早晨,张某起床后,看到许多死鱼漂浮水面,且水面散发 出难闻的气味。张某意识到可能是水体受到某化工厂污染致鱼死亡,

于是马上到县环保局要求察看死鱼

现场。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说: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渔业水污染事故应由渔政管理机构调查 处理。于是张某又马上到负责渔政管理的水库管理局渔政管理站要求其调查处理死鱼事故。

但渔政管理

站的站长说,不可能是污染致鱼死亡,所以既不组织对水库水质进行监测,也不到现场调查死鱼情况。 为了固定证据,张某只好让县公证处对其死鱼情况进行公证,证明死鱼损失达 不久,某化工厂就收到渔政管理站发出的因渔业污染事故罚款

40多万元。死鱼事件后

15万元的决定。由于缺乏渔政管理站的

向法院提起以

现场调查监测资料,张某无法向排污者索赔,于是便以渔政管理站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

渔政管理站为被告的行政诉讼, 要求其赔偿死鱼损失 40万元。法院以渔政管理站不具有法人资格为由, 让张某变更被告,但张某拒绝变更,于是法院裁定驳回张某的起诉。

试分析:1、该案中有几个法律关系并论述

2、 环保局工作人员的说法对吗 ?为什么? 3、 法院的裁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4、张某应当通过什么途径解决死鱼损害赔偿问题

1、 4 个。

化工厂和农民张某之间的环境法律关系;化工厂的污染行为给张某的水库鱼 类资源带来影响,是环境侵权的法律关系。

化工厂和自然(水库)之间的环境法律关系;

渔政管理机构和化工厂的环境法律关系;本案中渔政管理机构采取不作为的 环境资源行为。行政机关作为环境管理主体应尽到环境监督义务,依法对管理客体 化工厂的污染行为进行处罚强制权;

渔政管理机构和自然地环境法律关系,

本案中渔政管理机构采取不作为的环

境资源行为。行政机关作为环境管理主体应尽到环境管理的义务。

2、 环保局工作人员的说法是正确的。因为 的,由渔政管理机构调查处理。

3、 法院的裁定是正确的。因为渔政管理站是水库管理局的下属单位,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应当根据法院的要求变更被告人。

4、 根据《环境保护费》 41条、65条关于环境侵权赔偿相关规定, 损害赔偿问题

1) 以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提起以渔政管理站的 讼,要求其赔偿因不履行法定职责给 张某造成的损失。

2) 对向水库排放废水的化工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污染损失。

上级单位水库管理局为被告的行 政诉张某可以通过下列两条途径解决 死鱼

张某

《水污染防治法》 第28条第2款规定,造成 渔业污染事 故

案例4:

据扬子晚报2011年9月18号报到,南京浦口区凤凰山下,一个老年人乐队每 天在这里唱歌面,最多时有百人,装备有各种乐器、麦克风、扩音大喇叭、音箱等, 由于紧挨着数百米高的山壁,两个音箱的威力经过山石阻挡,全部折传到不到

50

米外的凤凰幼儿园里,幼儿园孩子午睡时只能门窗紧闭,午睡被惊醒的孩子们不停 哭闹。幼儿园曾与乐队多次交涉,但没有效果。这场纠纷被网友传到了网上。尊老 还是爱幼,网友众说纷纭。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原来老年人乐队在市民广场活动, 由于修地铁,才搬到凤凰山下。记者找到了浦口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王强。

他对记者说:“不违法,又不是商业活动,取缔显然是不可以的。相关部门也表示 孩子老人都要关爱,此事很头疼。以上实例,生活中很常见。 试分析:1、什么是环境噪声与环境噪声污染?

2 3

、浦口公安局负责人不违法的说法对不对?为什么? 、按照环保法的规定,此类生活噪音应当由哪个部门管理? 4、本案例是否构成环境法律关系?本实例如何解决?

1、 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 __________ 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环境噪声污染是扌指所产生的环境 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2、 不对。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 ___________ 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住宅、学校、医院、科研单位等)使用高音喇叭。在 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 — 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本案中,老

年人在幼儿园附近使用各种扩音设备的行为,构成了环境噪声污染,违反了《环境 _________ 噪声污染防治法》,公安部门应该按照该法 第58条的规定予以警告,还可以并处 罚款。 3、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 6条、第58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对本 案中的这类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4、1).构成。环境法律关系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调整的各种关系,包括环境与 资源保护法律规定或涉及的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来看,该案符合环境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中对主体、客体和内容的规定。

2).有关政

_______

府部门应对双方进行行政调解,使老年人乐队更换唱歌的时间、地点,而幼儿园方 面则加强隔音措施。对于此前造成的损害,乐队应承担赔偿责任。此后公安机关应 加强监督管理,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暂定稿《环境法》案例试题

2015年环境法案例思考题案例1:2007年10月,在南京某居住小区里,王某将其在一楼的住宅改为饭店,并在该地区工商所进行了工商登记注册。饭店营业后排出的油烟废气、废水和风机噪声影响了小区的环境和周边业主正常的生活,多次受到大家指责,但王某以工商登记注册为由置之不理,不作任何改进。2007年11月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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