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管理制度(最新版)
程 序 内 容 1.目的
为确保所有的承包商得以有效的管理,减少安全环保事故,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所有承包商的管理。 3.相关人员
所有部门、所有项目承包商。 4.定义
4.1承包商:非本厂员工在本厂进行作业的公司及人员。
4.2 专案负责人:负责联系承包商确定相关方案的南侨公司内部员工 4.2 承包商协调员:专案负责人指派的,协助专案负责人处理项目有关事宜
5. 职责 5.1 专案负责人
5.1.1 全面负责承包商在施工过程的一切事宜(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环 保事宜、食品安全卫生保护等)。
5.1.2 委派人员作为项目的承包商协调员,并确定该承包商协调员有与本项目 工作内容相关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审核等工作能力。必要时对承包商协 调员进行培训。
5.2专案负责人或承包商协调员
5.2.1负责协调承包商与南侨公司其他部门人员就施工过程的一切事宜,必须
熟知工程的施工计划、内容及施工现场实际的进度情况。
5.2.2 严格按照《承包商安全环保协议》的要求监督承包商作业。 5.2.3 负责确定承包商在厂区内可活动的范围。
5.2.4 负责承包商专案作业全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派专人专职监督作业执 行;如不能全程跟踪,请确定监控频率,确保作业过程安全性,认真检查 并填写《承包商作业现场安全检查表》,归档备查。
5.2.5负责对现场恢复工作进行确认,有责任将开具的特种作业证收回并交至 1
程 序 内 容 EHS归档。 5.3 EHS部门
5.3.1 施工前评估承包商作业的安全性 5.3.2 负责承包商的员工安全培训工作
5.3.3 不定时抽查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过程,填写《承包商作业现场安全检查表》,
并对未达到安全标准的项目指出,责令承包商整改后作业,归档备查。 5.3.4 对承包商的特种作业进行现场评估审核,并提出整改意见。 5.4 各使用单位负责人
5.4.1 有责任配合专案负责人和EHS,对承包商现场操作进行监督检查。 5.4.2 有义务配合专案负责部门及承包商,在需要配合的步骤给予帮助。
6.程序
6.1 操作流程图请见下页管理程序流程图。
6.2 施工前,由专案负责人负责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环保协议》,并与商务合同
一起归档存放。
6.3 专案负责人需要指派项目承包商协调员的情况,请在项目开工前1天填写《承
包商专案协调员委派证明》,才可由承包商协调员进行相应的工作。 6.4 专案负责人或专案负责人指派的承包商协调员负责联系承包商提供本项目
的《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承包商名称、施工时间、详细的施 工步骤与进程计划时间表,施工过程中的特种作业项目、本项目的主要安全 控制点以及对应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等内容。 6.5 专案负责人或本项目的承包商协调员需要在项目施工前5个工作日将本项 目的《施工方案》提供给EHS部门审核。有特种作业的部分要提供给EHS 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复印件。特种作业包括动火、登高、密闭空间等。 6.6 EHS根据方案内容制定培训内容,专案负责人或本项目的承包商协调员与
EHS沟通培训时间。培训当天专案负责人或本项目的承包商协调员将承包商 带入厂,首先协调EHS进行培训,专案负责人或本项目承包商协调员带参加 本项目的承包商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
6.7 EHS对承包商进行承包商安全管理培训,签写《承包商安全、环保和职业健
康培训告知书》,EHS归档。
6.8 培训后,专案负责人或本项目的承包商协调员带承包商到使用单位指定位 2
程 序 内 容
置,并告知使用单位主管整个作业过程,需取得同意后才可作业。 6.9 承包商在广州南侨厂区作业期间,所有需要进出工厂二道门作业的情况,请
专案负责人派专人接待承包商人员进出或者协调总务课办理临时进出门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