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榘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相关规定。
5.2.2定型组合模板应符合现行《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 GB 50214)的规定。
5.2.3支架、模板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按照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C/T F50)设计并验算,水中支架基础尚应考虑水流冲刷的影响。
5.2.4支架周转材料使用前应按照现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要求检查,达不到设计要求时不得使用。
5.2.5支架支撑体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架基础应根据所受荷载、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地质等情况进行设计及验算。
2支架基础的场地应设排水措施,遇洪水或大雨浸泡后,应重新检验支架基础、验算支架受力。冻胀土基础应有防冻胀措施。
3 支架基础施工后应检查验收。 4 支架在安装完成后应检查验收。
5使用前应预压。预压荷载应为支架需承受全部荷载的1. 05 -1. 10倍。
6预压加载、卸载应接预压方寨要求实施,使用沙(土)袋预压时应采取防雨措施。
7支架应设置可靠的接地装置。
5.2.6使用碗扣式、门式或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作为支架时,脚手架构造应分别符合现行《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扣件应符合现行《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
5.2.7桩、柱梁式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管桩的承载力应满足要求。
2纵梁之间应设置安全可靠的横向连接。 3 搭设完成后应检查验收。
4跨通行道路时,应按照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的要求设置交通标志。
5跨通航水域时,应设置号灯、号型。
5.2.8跨通行道路、通航水域的支架应根据道路、水域通行情况没置防撞设施。
5.2.9模板加工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作钢木结合模板,钢、木加工场地应分开,并应及时清除锯末、刨花和木屑。
2模板所用材料应堆放稳崮。 3模板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m。
5.2. 10模板吊环不得采用冷拉钢筋,且吊环的计算拉应力不得大于50MPa。
5.2. 11模板应按设计方案设置纵、横、斜向支撑和水平拉杆,拉杆不得焊接。
5.2. 12大型钢模板应设置工作平台和爬梯。工作平台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和限载标志。
5.2. 13模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装模板前,应检查模板和吊点。吊装应设专人指挥。模板未固定前,不得实施下道工序。
2模板安装就位后,应立即支撵和固定。支撑和同定未完成前,不得升降或移动吊钩。
3模板应按设讣要求准确就位,且不宜与脚手架连接。 4模板安装完成后节点联系应牢固。
5 基准面以上2m安装模板应搭设脚手架或施工平台。 5.2. 14模板、支架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支架的拆除期限和拆除程序等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危险性较大模板、支架的拆除尚应遵守专项施T有案的要求。
2模板、支架的拆除应遵循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自上面下、分层分段拆除的顺序和原则。
3承重模板应横向同时、纵向对称均衡卸落。
4简支梁、连续梁结构模板宜从跨中向支座方向依次循环卸落;悬臂梁结构模板宜从悬臂端开始顺序卸落。
5 承重模板、支架,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拆除。
6模板、支架的拆除应设立警戒区,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 7拆除人员应使用稳固的登高工具、防护用品。 5.2. 15模板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存放场地应坚实平整。
2大型模板应存放在专用模板架内或卧倒平放,不得直靠其他模板或构件。特型模板应存放在专用模板架内。
3突风频发区或台风到来前,存放的大型模板应采取加固措施。
4清理模板或刷脱模剂时,模板应支撑牢同,两片模板间应留有足够的人行通道。
5.3 钢筋工程
5.3.1钢筋加工机械所有转动部件应有防护罩:
5.3.2钢筋冷弯作业时,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不得站人或通行。
5.3.3钢筋冷拉作业区两端应装设防护挡板,冷拉钢筋卷扬机应置于视线良好位置并应设置地锚。钢筋或牵引钢丝两侧3m内及冷拉线两端不得站人或通行。
5.3.4钢筋对焊机应安装在室内或防雨棚内,并应设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多台并列安装对焊机的问距不得小于3m。对焊作业闪光区四周应没置挡板。
5.3.5作业高度超过2m的钢筋骨架应设置脚手架或作业平台,钢筋骨架应有足够的稳定性。
5.3.6吊运预绑钢筋骨架或成捆钢筋应确定吊点的数量、位置和捆绑方法,不得单点起吊。
5.3.7作业平台等临时没施上存放钢筋不得越载。 5.4混凝土工程
5.4.1混凝土拌和前应确认搅拌、供料、控制等系统运行正常。
5.4.2维修、保养或检查清理搅拌系统、供料系绕应封闭下料门、协断电源、锁定安全保护装置、悬挂“严禁合闸”安全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看守。
5.4.3水泥隔离垫板的刚度及稳定性应满足要求。袋装水泥应交错整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0袋,且不得靠墙。砂石料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5.4.4混凝土浇筑的顺序、速度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不得随意更改。
5.4.5吊斗灌注混凝土应设专人指挥起吊、运送、卸料,人员、车辆不得在吊斗下停留或通行,不得攀爬吊斗。
5.4.6泵送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输送泵应安装稳固,管道布设应平顺,安装应固定牢靠,接头和卡箍应密封、紧固。
2泵送前应检查泵送和布料系统。首次泵送前应进行管道耐压试验。泵送混凝土时,操作人员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异常廊立即停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