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广珠城际轨道交通工程ZH-1标
国道321荔浦过境公路改建工程
(北环路)
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
编 制: 复 核: 审 核: 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联合建设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二○一七年二月 页脚内容 新建广珠城际轨道交通工程ZH-1标 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政策、法律、法规。 2、LJ10标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二、编制目的
为了在本工程临时用电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保证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确保本项目部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制订本方案。 三、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县。主线路线设计起点位于在建的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荔浦互通出口处,途径土围、井塘、应家厂、钟家、葛家,终点位于国道323线与南环路相交处,设计路线长8.236097 Km,路基宽度15m,快车道宽2×3.75m,慢车道宽2×3.25 m,设计速度为主线80km/h,支线60km/h,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 面结构 主线设计有一座中桥,全桥总长39米,桥宽15.5米;圆管涵767米/27道,倒虹吸19米/1道,盖板涵203米/6道。
支线1设计起点在井塘处与主线在K2+205.817处相交,途经龙口变电站、县兽医站,终点位于县道156与国道321相交处,设计路线长1.119367 Km,路基宽度10m,快车道宽2×3.5m,慢车道宽2×1m,设计速度为60km/h,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圆管涵31米/2道,盖板涵19米/1道。
支线2设计起点在龙口水库尾处与主线K5+853.219处相交,途经大岭口,终点位于乡道901与国道323相交处,设计路线长0.938217 Km,路基宽度10m,快车道宽2×3.5m,慢车道宽2×1m,设计速度为60km/h,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圆管涵89米/4道。 四、适用范围
国道321荔浦过境公路工程(北环路)全线施工过程中(包括涵洞、桥梁)的所有临时用电。
页脚内容 新建广珠城际轨道交通工程ZH-1标 五、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一般规定
1.1 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I.2 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1.3 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1.4 电气设备的装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
1.5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1.6 电气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1.7 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井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1.8 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切断电源
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
2.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必须实施三级配电二组保护。 3.配电箱要求:
页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