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讲-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
占用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属于CPA税法考试的小税种,由去年第六章拆分而来,收录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两个税种的政策法规,这两个税种的征税对象都与土地资源占用相关。在以前的考试中,城镇土地使用税常规考1~2分,耕地占用税常规考1~2分。
城镇土地使用税易命制税收优惠与税额计算相结合的题目,并作为与房产税密切联系且在所得税前可扣除的税种,易与企业所得税混合命制综合题型。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和税收优惠在以往考试中频频命题。
2024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新增“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
2.新增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
本章重难点精讲
第一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区域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了解) 一般规定: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规定(5项):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义务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5)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征税范围(熟悉,能力等级2)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对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 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规定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提示】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幅度税额,拉开档次,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规定为20倍。 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标准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二)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义务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纳税义务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等到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再作调整。
(4)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提示】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物,其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依照两种方法处理: (1)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证书确认面积;
(2)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
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地上地下相连的建筑物不执行上述规定。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能力等级3) 基本计算公式: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物的税额计算公式:
全年应纳税额=证书确认应税土地面积或地下建筑物垂直投影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50%
【例题1·单选题】甲企业位于某经济落后地区,2017年12月取得一宗土地的使用权(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书),2024年1月已按1500平方米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024年4月该企业取得了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上面注明的土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已知该地区适用每平方米0.9元-18元的固定税额,当地政府规定的固定税额为每平方米0.9元,并另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高比例降低税额标准。则该企业2024年应该补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
A.0 B.315元 C.945元 D.1260元 【答案】B
【解析】本题包括以下三个考点。
考点1: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等到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考点2: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标准的30%。当地年固定税额=0.9×(1-30%)=0.63(元/平方米)。
考点3: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和补税的计算。 该企业应补税=(2000-1500)×0.63=315(元)。
【例题2·单选题】某企业2016年度拥有位于市郊的一宗地块,其地上面积为1万平方米,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面积为4千平方米(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该市规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为2元/平方米。则该企业2016年度就此地块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万元。(2017年)
A.0.8 B.2 C.2.8 D.2.4 【答案】D
【解析】该企业2016年度此地块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1×2+0.4×2×50%=2.4(万元)。
三、税收优惠(掌握,能力等级1)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包括:法定免缴土地使用税的优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提示】从往年命题规律看,考生应注意细致掌握具有普遍性的优惠规定。同时注意,作为地方性税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是分为两个层次的:一是税法条例中明确规定的法定税收优惠;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的税收优惠。在复习时既要把握税收优惠的具体规定,又要明确优惠规定属于哪个层次。 (一)法定免缴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提示】宗教仪式用地和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免税;参观游览用地和管理办公用地免税,但附设的影剧院、茶社、饮食部、照相馆等生产经营用地不免税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提示】直接用于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免税;但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不免税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提示】自开自用
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例题1·单选题】某人民团体A、B两栋办公楼,A栋占地3000平方米,B栋占地1000平方米。2007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该团体将B栋出租。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为每平方米15元,该团体2007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元。(2008年) A.3750 B.11250 C.12500 D.15000 【答案】B 【解析】该团体2007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15×9÷12=11250(元)。 【例题2·单选题】某盐场2008年度占地200000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占地20000平方米,盐场内部绿化占地50000平方米,盐场附属幼儿园占地10000平方米,盐滩占地120000平方米。盐场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年税额每平方米0.7元。该盐场2008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元。(2009年) A.14000 B.49000 C.56000 D.140000 【答案】B 【解析】该盐场2008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200000-10000-120000)×0.7=70000×0.7=49000(元)。 【特别提示1】不同拥有主体或不同使用主体条件下,无偿或有偿使用土地的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规则: 主体 情况 无偿使用土地 拥有人 纳税单位 免税单位 纳税单位 有偿使用土地 免税单位 纳税单位 使用人 免税单位 纳税单位 免税单位 纳税人 免税 纳税单位(使用人) 纳税单位(拥有人) 免税单位(拥有人) 【例题1·单选题】下列土地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是( )。(2014年) A.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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