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项目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能力,规范集团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结合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武汉市建委下发的《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望各分(子)公司、项目部遵照执行。
第一节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原则
1.1 认真贯彻国家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安全的各项方针和政策、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国家及地方的技术法规、招标文件要求、合同及集团公司各项有关规定制度;
1.2 遵循建筑施工工艺及其技术规程,坚持合理的施工程序和施工顺序。应积极采用先进施工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科学地确定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合理的安排工期;
1.3 做好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调度平衡计划,确保工程顺利施工,降低材料及其它能源的消耗,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工程成本;
1.4 根据工程特点、所处的环境情况以及工程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编写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准备的指导施工;
1.5 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工程特点及周边环境编制有针对性的、可行的冬、夏、雨季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第二节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2.1 编制依据;
2.2 工程概况及工程目标; 2.3 施工部署;
2.4 施工准备;
2.5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工程进度措施;
2.6 施工资源计划,包括劳动力需用量计划、材料需用量计划、构件加工半成品需用量计划、机具需用量计划、物质运输计划等;
2.7 施工成本计划,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等;
2.8 主要项目施工方法,根据具体工程需要制定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包括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QC活动的开展等;
2.9 质量、安全、环保及职业健康保证措施;
2.9.1 质量保证措施,制定本项目检验、试验计划,明确本项目向顾客提供何种服务;
2.9.2 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并针对特殊工程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所谓特殊工程是指结构复杂、超高层、跨度大、工艺要求高、所处位置特殊的工程,这些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
2.9.3 保证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措施; 2.9.4 冬、夏、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 2.10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第三节 施工方案的内容
3.1 编制依据;
3.2 分项工程概况和施工条件;
3.3 施工总体安排,包括施工准备和劳动力计划等; 3.4 施工方法:包括设计计算、工艺流程、施工工序等;
3.5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列出标准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的具体根据和要求,注明检查、检验的工具和检验方法;
3.6 质量控制点及控制措施:分项工程的难点、成品保护,并制定针对性施工及
控制措施;
3.7 根据工程实际编写有针对性、能有效指导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3.8 文明施工措施; 3.9 消防环保措施。
第四节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项目
根据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结合《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对于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设计依据、强度验算,并有详图和文字说明。
4.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利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4.2 土方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4.3 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4 起重吊装工程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中使用的各类塔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起重机械设备(含基础方案);
4.5 脚手架工程
4.5.1 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4.5.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4.5.3 悬挑式脚手架;
4.5.4 门型脚手架; 4.5.5 吊篮脚手架; 4.5.6 卸料平台。 4.6 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4.7 建筑面积过5000㎡的临时用电; 4.8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4.8.1 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4.8.2 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4.8.3 特种设备施工; 4.8.4 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4.8.5 6m以上的边坡施工。
4.9 其它需报批的专项施工方案:文明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措施等;
4.10 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下列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4.10.1 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基坑深度≥4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4.10.2 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和结构转换层的模板工程支撑架;
4.10.3 30m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
上述施工方案由专家组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项目部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对方案进行完善,并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专家组书面
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第五节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编制、审批
5.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参加,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完成其文本的编写工作;
5.2 项目技术负责人由项目经理聘用、任命,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项目技术负责人聘用条件原则上要求:工程类大专以上学历,具备3年以上的技术管理工作,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经历;
5.3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项目部各部门参与编制的人员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会签表”上签字;
5.4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会签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批。报批时需要提供各种技术参数,以便审批人进行验算核对,如塔吊基础方案中需提供:塔吊的自重(包括压重),最大起重量,最大倾覆力矩、塔吊基础平面布置图、地质勘察报告;悬挑脚手架中需提供立杆的纵距、立杆的横距、立杆步距、连墙件布置、悬挑梁型号、长度、钢丝绳的极限抗拉强度等,模架方案中需提供:构件的尺寸,高度、砼强度等级等等。项目部在提供文字版本的同时,需提供电子文档,以便公司存档备案;
5.5 总工程师在审批完毕后,将审批意见签于“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 5.6 未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不能作为有效文件使用; 5.7 所有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在施工前7天完成编制审批发放。
第六节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及监督管理
6.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后,由项目部按方案进行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等的落实和准备工作,技术负责人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控;
6.2 在施工过程中遇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需要作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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