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石镇中心校
汛期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意见
针对我镇气候特点,为认真做好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和避免因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导致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我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增强领导,明确责任,充分理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对学生及家长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宣传的同时,要全面对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认真实行排查,切实增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对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监管责任。为增强领导,明确责任。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苟纯才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学校内及周边地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研究制定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督促、检查、指导学校认真展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有序组织抢险救灾。
二、做好调查,明确防治重点,制定监测、防治措施
汛期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排查监管,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学校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全面实施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地实际情况,做好重点区域地质
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工作,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大事抓实抓好,防止暴雨引发的危害。同时,要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类型、确切位置、规模大小、威胁对象及危险水准、疏散路线等。地质灾害防治期间,学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履职情况实行督察。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
认真落实汛期值班、询查、灾情速报等各项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按时到岗。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收到突发性地质灾害信息时,在对信息、险情核实清楚的情况下,对发生的重、特大地质灾害要即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便于逐级上报并即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力争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水准。
高石镇中心校值班管理规定
1、值班时间:每周末8:00——18:00。值班人员随时注重学校存有汛期隐患的地方,并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每天上报当天值班情况。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值班人员负责处理突发或重大事件,带班领导负责督促值班室工作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如发生突发或重大事件,值班人员先报值班领导的同时,报分管领导,值班领导在召集值班人员的同时报教育局主要领导。干部职工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处置突发事件。
3、安全保卫人员负责出入人员登记、报刊、杂志及信件收发处理、办公楼、水电管理及行政办公室安排的其它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4、值班期间有不当行为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追究责任,追加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