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难题的业务能力。
7、能够指导助理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五)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应具备的聘任条件
1、具备本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是本专业的业务技术尖子。
2、现仍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 3、在低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上被聘任满四年。
4、具有解决在生产、经营、安全过程和综合管理过程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5、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和现代化管理的发展趋势。
6、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工作的实践经验,在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并产生社会经济效益。
7、能够指导中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六)各单位在开展第一次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时,可不考虑低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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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考试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经济、会计、统计类专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一)大学研究生学历毕业,考试取得初级资格,在本专业岗位工作满三个月的。
(二)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考试取得初级资格,在本专业岗位工作满一年。
(三)大学专科学历毕业,考试取得初级资格后,在本专业岗位工作满三年。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任,并对原已聘任的人员,必须及时解聘,解聘后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享受专业技术职称相关规定待遇。
(一)参加脱产学历教育六个月以上者(专业培训除外)。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本岗位规定职责者。 (三)由于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技术职务者。
(四)因失职造成严重技术责任事故者,在一年内不能续聘。 (五)年度内专业技术职称考核不称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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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和严重违章违纪,受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者,在一年内不能续聘。
(七)现已取得任职资格,但不符合聘任基本条件的。 (八)虽具有任职资格,但本单位没有其专业岗位或因岗位编制有限不能上岗的人员。
(九)由工人岗位转为安全生产管理岗位且属后续学历的人员,除技术员和国家统招工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外,其他非专业技术岗位的生产管理人员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称。
(十)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中,同时兼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主专业技术职称,兼职专业岗位不再重复聘任。
(十一)具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长伤、长病人员和职务退出离岗人员均不得聘任。
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职称设岗及聘任期限
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聘期为二年,中初级职称为一年,每年初聘任一次,聘任期限不得超过退休年龄和劳动合同期限。受聘期限从受聘之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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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调离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其专业技术职称自行解除。
第二十一条 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因设岗、考核不合格、专业工作年限等原因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一律不予聘任,不得享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待遇。 第二十二条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程序
1、中初级以下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工作由单位拟文聘任,并报集团公司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聘任必须向集团公司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或解聘花名册》,由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统一拟文聘任。
2、按照聘任权限与受聘者签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合同,明确受聘者岗位职责与工作内容、要求、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及聘期等。
3、发放《专业技术职称聘书》,兑现相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 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同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占本次设岗和聘任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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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从聘任之日起享受规定的职称薪资待遇。
第六章 考 核
第二十五条 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制度。
(一)每年末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以德、能、勤、绩、廉五方面为主,重点突出业务成绩、业务技能和技术水平,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民主评议和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法。
(二)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考核情况记入《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作为晋升、调薪、奖惩及能否续聘的依据。称职以上者可以续聘。对不称职者应予以解聘或低聘。
(三)当年未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人员,下年度不得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工作。
第二十六条 每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由单位人力资源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具体实施,考核结果与聘任情况上报集团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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