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实施意见》(合发[200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服务组织的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6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建设标准。
一、人员配备标准
1、区域中心站由县按全县农业事业单位编制数统一调配,每站不少于15人,其中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0%。
2、站内具备 农机、农技、植保、土肥、特色经济、农能、农情信息、农产品检验检测专职或兼职人员各1名以上。
3、专业人员应具备初级以上职称或中专以上学历。新进农业服务人员具备各相关农业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4、片区站长由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竞争上岗,由农业主管门任命。
5、人员实行聘任管理,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录用。 6、在职人员通过各种形式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知识更新,每人每年参训不少于20天。
7、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身份证件。
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1、站址选择。交通通讯便利,区位优越,位置明显,便于开展
农业服务工作。
2、建筑模式。建筑模式为楼房式 3、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上 4、建设布局(具体见附表)
5、主体建筑。综合办公楼建设面积660平方米,包括办公用房、农产品检验检测室、资料档案室、信息文印室、卫生间等。
6、配套用房。配套用房面积140平方米,包括应急器械库、食堂、配电室、车库、值班室等。
7、附属工程。围墙、大门、绿化、地坪、消防设施、水电配套设施等。
8、站容站貌。围绕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立足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卫生整洁、广泛开展建章立制、文明办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争创文明,打造清洁、优美、文明、有序的服务环境。
9、手续完备。新建筑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10、站名规范。统称为“XX县第X农业综合服务区域中心站”,并挂牌。
三、交通、通讯、办公设备标准
1、交通设备。专用执法及采样车一辆,办公及宣传用车一辆。 2、通讯设备。具备笔记本电脑、电视机、投影仪、DVD、音响、农技服务一点通等。
3、其它办公设备。照像机、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电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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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桌椅、文件柜、复印机、空调等。
四、区域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标准
1、基地建设。面积100亩以上,包括土地平整、田间渠系完善、田间道路建设、监测基点建设等。
2、配套农机设备。耕整机具、深松机械、免耕播种机、精量播种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机动植保机械、排灌机械等。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建设标准
1、人员。配备1—2名从事农产品检验检测中专以上学历的专职检验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上岗。配备2—3名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经过专门职能培训持证上岗。
2、仪器设备。具备农残速测仪、光学显微镜及成像设备、双简解剖镜、光照培训箱、红外干燥箱、电子天平(1/1000)、超净工作台、高压灭菌锅、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移液器、实验柜台、生化培训箱、水浴恒温箱及其它化学试剂仪器等。(具体见附表)
3、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能力。具备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销售、运输等环节快速检验检测能力和对种子、农药、肥料、农机等农业投入品全程、快速、有效监管的能力。
4、农残快速检验检测能力。能够独立进行蔬菜类叶菜类、果菜类、豆菜类、根菜类和水果类甲胺磷、氧化乐果、对硫磷、甲拌磷、久效磷、倍硫磷、杀扑磷、敌敌畏、克百威、灭多威、抗蚜威、丁硫克百威、甲萘威、丙硫克百威、速灭威、残杀威、异丙威等农残残留快速检验检测。
六、农业综合服务室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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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具备农机、农技、植保、土肥、特色经济、农能、农情信息等中专以上学历专兼职人员各1名以上。
2、农业综合服务能力。具备辖区内农业“三新”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能力,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防控能力,农机和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能力,农村信息化和农村土地扭转服务能力,农民技术指导和培训能力,涉农政策宣传贯彻执行能力,农业项目组织实施能力,推动本区域优势特色主导生产发展能力等。
七、运行管理制度建设标准
1、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成果转化工作制度、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测防控制度、农产品标识、标志管理制度、农业信息收集报送和发布制度、农药残留检验检测制度、农业标准化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制度、农村能源服务与管理制度、农民技能技术培训制度、农业项目实施与管理工作制度、农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等。
2、日常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度、考勤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财务制度、卫生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信访工作制度、接待制度、休假请假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会议制度等。
3、政务公开。公开办事指南与服务承诺制度,公开农业综合执法程序公示、收费标准与依据,植物检疫与行政许可事项公示,有关涉农政策与财政资金奖补公示。
八、工作目标
1、区域内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100%纳入农产品质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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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监管范围,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率达100%,扩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比例。
2、对区域内农产品(蔬菜)定期进行检测,总体合格率达95%以上。
3、指导所辖区域乡镇加强病虫害防控,区域内不发生重大病虫害危害,农业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4、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监管和服务任务,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分解任务,按时报送发布农情信息和农业基础数据、统计资料。
5、围绕农业科教“十百”工程和农业科技推广“百千万”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推广和新型农民培训。
6、加大农产品行政执法力度,区域内各类农业经营户和农机户档案建全率达100%,农药肥料包装标签合格率85%以上,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机安全事故。
7、农业项目按期、按质、按量顺利实施,并通过验收、及时发挥效益。
九、工作标准
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本岗位工作目标、标准、规程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切实做到“三严(即对自己严格,对工作严密,对行为严谨)”、“四守(即守职、守则、守效、守时)”、“五熟(即熟知法规、熟知程序、熟知情况、熟知过程、熟知业务)”、“六不(即工作不延误、办事不断线、材料不积压、差错不发生、质量不降低、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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