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云南省 食品安全专题整改工作方案
依据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改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云南省 全省食品安全和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安排布署,在全方面总结分析 食品安全专题整改工作成效和经验基础上,制订 云南省食品安全专题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指导,全方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十六届六中全会和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指示精神,坚持省政府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工作机制,突出关键、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全方面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工作方针,全方面推进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题整改,不停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二、工作关键和目标 加大对消费者反应强烈和和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亲密食品品种监管,继续以农村、城镇结合部为关键区域,关键抓好粮食、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水产品、保健食品等品种整改,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为关键步骤,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题整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经过专题整改,使农村食品市场及食品安全
各步骤存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处理,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深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深入增强,本省食品安全水平深入提升。 三、关键任务和方法 (一)深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题整改。深入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步骤监管,突出抓好对分散在广大农村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 小商店整改。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加强对农村地域学校食堂、小食店、小餐馆及自办宴席监管。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 (二)认真开展关键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题整改。结合“五一”、“十一”等关键节日和本省少数民族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关键节日食品专题执法检验,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等食品,加强节假日食品市场监测,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确保人民群众关键节日期间饮食安全。 (三)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认真总结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经验、问题和不足,制订食品安全各步骤信用体系试点方案,探索建立信用标准、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议、信用披露、信用奖惩等制度,褒奖守信、惩戒失信,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保障食品安全长久有效机制。 (四)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开展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例行监测及兽药、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检测工作,定时向社会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
2、加强农药经销点监管,严厉打击违规销售、使用高剧毒、高残留农药行为。
3、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加强农业标准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制订和修订工作,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宣传、认证和监管工作。 (五)加大食品生产加工步骤整改力度。
1、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 制度。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卫生日常监管。要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建立和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立案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果断取缔城镇结合部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采取分类监管、巡查、年度汇报及审查、强制检验、定时检验、监督抽查、回访、执法监督检验和区域监管等有效方法和措施,切实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