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E.3.1-4
原始记录表2.4—外部防雷装置(接地装置)的检测
记录编号: 共 页 第 页 检 测 项 目 土壤电阻率(ρ)测试值 防直击雷与防闪电感应、电气设备和信息系统等接地应分设;难以分设时可按GB50057-2010规范第4.2.4条规定合设 独立防直击雷的接地装置与防闪电感应接地装置之间的间隔距离应符合GB50057-2010第4.2.1条第5款的规定 水平接地极: 22圆钢截面≥78mm;扁钢截面≥90mm,厚度≥3mm;2 角钢截面≥290mm,厚度≥3mm。 标 准 要 求 实 测 结 果 设置情况 间隔距离 接
地人工接地体材料规格 垂直接地极: 圆钢φ≥14mm;钢管φ≥20mm,壁厚≥2mm;角钢2 截面≥290mm,厚度≥3mm。 其他材料见GB50057-2010表5.4.1 埋设深度 不应小于0.5m 接地线 应与水平接地体的截面相同 材料规格 装置自然接地体 材料规格 连接方式 圆钢:≥2×φ16mm;≥4×φ10mm 焊接,螺栓紧固 扁钢与扁钢搭接≥扁钢宽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圆钢与圆钢搭接≥圆钢直径6倍,双面施焊;圆钢与圆钢搭接≥圆钢直径10倍,单面施焊;圆钢与扁钢搭接≥圆钢直径6倍,双面施焊;焊接固定的焊缝应饱满无遗漏,焊接部分的防腐应完整;螺栓固定的应有防松零件;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 镀锌、涂漆、混凝土内钢筋(材料为不锈钢、铜材时加以注明) 连接工艺 与质量 防腐措施 与现状 接地阻值 接地装置检测综评及备注: 6
表E.3.1-5
原始记录表2.5—外部防雷装置(防侧击措施)的检测
记录编号: 共 页 第 页 检 测 项 目 标 准 要 求 实 测 结 果 首道水平 接闪带高度 ≤30m 带间距离 30m以上垂直距离≤6m 圆钢φ≥8mm; 水平接闪带 材料规格 热镀锌扁钢截面≥50mm,厚度≥2.5mm; 其他材料见GB50057-2010表5.2.1 2 防侧击措施 连接工艺 与质量 连接方式 焊接,螺栓紧固 扁钢与扁钢搭接≥扁钢宽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圆钢与圆钢搭接≥圆钢直径6倍,双面施焊;圆钢与圆钢搭接≥圆钢直径10倍,单面施焊;圆钢与扁钢搭接≥圆钢直径6倍,双面施焊;金属板 搭接长度≥100mm;焊接固定的焊缝应饱满无遗漏,焊接部分的防腐应完整;螺栓固定的应有防松零件;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 连接对象 及要求 3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金属物应与防雷装置等电位连接 防侧击措施综评及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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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E.3.1-6
原始记录表3—防闪电电涌侵入措施的检测
记录编号: 共 页 第 页 检 测 项 目 全线埋地 标 准 要 求 入户端金属外皮、钢管应与防闪电感应接地装置相连 架空线与建筑物距离,不应小于15m 实 测 结 果 防闪电电涌侵入及防高电位反击措施
低压配电线路转换处应设SPD(应符合GB50057-2010第4.2.3条第2款规定),并与金属外皮、钢管、铁脚、先架空后电缆埋地 金具连在一起接地,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电缆埋地长度符合l?2? 金属管道电子系统防闪电电涌侵入措施综评及备注: 架 空 金属管道 埋地或地沟内 金属管道 接地装置合设时 的室外线路 树木与建筑物的净距 接地装置分设时 的架空通信线路 入户端金属外皮、钢管应与防闪电感应接地装置 相连 入户处总配电箱内防直击雷装置与防闪电感应装置合设时,应设SPD装设情况 SPD;Iimp≥12.5kA(无法确定时),Up≤2.5kV 进出处应与防闪电感应接地装置相连,100m内宜每隔25m接地,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进出处与等电位连接带或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 输送火灾爆炸危险有绝缘段时,应在绝缘段处跨接SPD(应符合物质和具有阴极保GB50057-2010第4.2.4条第13、14款规定),等护的埋地金属管道 电位连接应在绝缘段之后管道进入室内处进行 宜全线采用有屏蔽层的电缆埋地或架空敷设,其接地装置分设时的两端的屏蔽层、加强钢线、钢管等应等电位连接室外金属导体线路 到入户处的终端箱体上,在终端箱体内宜装设SPD 转换处应设SPD(应符合GB50057-2010第4.2.3条第6款规定),并与金属外皮、钢管、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地,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电缆埋地长度符合l?2 ?,且不应小于15m 采用金属线时,终端箱处应安装 D1类SPD,其短路电流无法确定时应≥2kA(10/350μs) 采用光缆时,在其引入的终端箱处的电气线路侧,当无金属线路引出本建筑物至其他有自己接地装置的设备时,可安装B2类SPD,其短路电流宜选用100A 树木不在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时净距不应小于5m 8
表E.3.1-7
原始记录表4.1—防闪电感应及防静电接地措施的检测
记录编号: 共 页 第 页 检 测 项 目 标 准 要 求 实 测 结 果 建筑物内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建筑物内 钢屋架、钢窗等主要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金属物接地 管、风管等金属物,均应接到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金属屋面或钢 金属屋面及钢筋网(交叉点应绑扎或焊接)应筋混凝土屋面 每隔18~24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防闪电感应措施及防静电接地措施 平行敷设的管 道、构架和电缆 金属外皮等长金属跨接处理 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亦应跨接 应与电气和电子系统的接地装置共用 防闪电感应 接地装置 工频接地电阻≤10Ω 应装设等电位连接环,环间垂直距离≤12m; 等电位连接环 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 屋内接地干线与接地装≥2处 置连接处 材料规格 铜、铁≥50mm 至接地装置的连接222铜≥16mm;铝≥25mm;铁≥50mm 导体的材料规格 卸液台、充 装台、加油 机等装置 烃 (油)泵、压缩机、冲装(抽残)枪、衡器、鹤管、加油机、加油枪、放散管等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2 浮顶罐(含应将浮顶与罐体用两根截面不小于50mm2的内浮顶罐) 软铜线作电气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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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E.3.1-8
原始记录表4.2—防闪电感应及防静电接地措施的检测
记录编号: 共 页 第 页 检 测 项 目 罐壁厚度 标 准 要 求 当罐高≤60m且顶壁厚≥4mm或罐高>60m且顶壁及侧壁厚≥4mm时,可不装设接闪器,否则应装设接闪器 应采用环形防雷接地,接地点≥2点/罐,接地点沿罐壁周长间距≤30m 热镀锌扁钢截面≥90mm,厚度≥3mm; 2 铜绞线截面≥50mm其他材料见GB50057-2010表5.4.1 2实 测 结 果 油(气)等金属储罐防闪电感应措施及防静电接地措施 接地点数 及间距 接地线 材料规格 与金属储罐 应采用金属管屏蔽保护,配线金属管上下两端与罐相接的电气 壁应做等电位连接 及仪表配线 金属储罐的阻火器、呼吸阀、量油孔、人孔、透光孔、切水管等应等电位连接 储罐金属附件 非金属储罐的防护护栏、上罐梯、阻火器、呼吸阀、量油孔、人孔、透光孔、法兰等应接地 在管道分岔处、无分支管道每80~100m处、以及进出车间建筑物及有关装置或设施处、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管道泵及其过滤器、缓冲器等部位防静电接地 直接埋地管道,可在埋地之前及出地后各接地一次,车间内部管道,可与本车间的静电干线相连接 工艺管道 防静电接地 非金属管输送易燃液体,应采用可导电的管子或内设金属丝、网的管子,并将金属丝、网的一端可靠接地,或采用静电屏蔽。装卸液化石油气用的胶管2两端应采用截面不小于6mm的铜线跨接 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应设防静电和防闪电感应的联合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应在汽车(槽)罐车和槽船的装卸场所、码头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 检查防静电接地措施相关连接导体材料规格、施工工艺 防静电接地线不得利用电源零线、不得与防直击雷接地线共用 检查静电接地仪的运行状况 防闪电感应及防静电接地措施综评及备注: 防静电接地装置 下列甲、乙、丙A类油品(原油除外)作业场所,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装置:泵房的门外;在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装卸作业区内操作平台的扶梯入口处;码头上下船的出入口处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