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中国古代建筑的特点
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古代中国建筑和古代埃及建筑、古代西亚建筑、古代印度建筑、古代爱琴海建筑、古代美洲建筑并列为世界古老建筑的六大组成。中国建筑文化源远流长,独立发展,形成独具特色的建筑体系。中国古代建筑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1、使用木材作为主要建筑材料,以木构柱梁为承重骨架,以木材、土或其它材料为围护物的木构架建筑体系。
2、保持构架制原则,中国古代以木构柱梁为承重骨架,以木材或其它材料为围护物的木构架建筑体系,实质上是将承重结构与围护结构分开的构架体系。
3、创造并使用斗拱结构形式,斗拱是中国古代建筑体系特有的形制,它既是上部梁架和立柱之间传递荷载的结构构件,又以其自身优美、华丽的造型而成为建筑的主要装饰构件。是集结构功能与装饰功能与一体,在中国建筑体系中独有的构件。
4、实行单体建筑标准化,中国古代建筑,无论是宫殿、寺庙、住宅等,不论其规模大小,外观体形皆由台基、屋身和屋顶三部分组成。
1、 重视建筑组群平面布置。
中国古代建筑组群大多以庭院为组合单位:单体建筑沿周边布置,围合成中间的庭院。这样的庭院整体风格是内向的:内部开敞而富于变化,外观较封闭。按照中国的封建礼制观念,庭院强调中轴对称布局,以突出主体建筑,并求得整体的平衡。
沿轴线作多层次的纵身布局成为中国古代建筑组群的一个鲜明的特色,有着丰富多彩的庭院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单体建筑定型化造成的单调感。这种建筑群体组合的手法,甚至影响到城市规划,并取得辉煌的成就。
只有园林建筑是个例外。中国园林建筑以“师法自然”为原则,极尽自由灵活之能事,与欧洲的几何图案式的园林建筑布局绝然不同。
6、灵活安排空间布局。
构架式的结构为室内空间的灵活布局创造了条件。中国古代建筑中,常用多种多样的罩、挂落、隔扇、屏等自由灵活地分隔室内空间。
7、运用色彩装饰手段。
木构架的一个突出缺点是易腐、易燃。为了保护木材,表面需加油漆,在长期的发展演变中,中国古代建筑形成独具特色的彩画制度,令世人叹为观止。
中国古代建筑的主要类型与型制 一、中国古代建筑木构架的主要形式 (一)、抬梁式构架(又称“叠梁式”)
抬梁式构架是在台基上立柱,柱上沿房屋进深方向架梁,梁上立短小的矮柱,矮柱上再架短一些的梁,如此叠置若干层,再最上层架上立脊瓜柱,这就是一组梁架。
在相邻两组梁架之间,用垂直与梁架方向,并且位于柱上部的水平联系构件“坊”,把两组梁架组合起来。每层梁的两端上面,垂直于梁架方向放置檩。檩不仅加强了梁架间水平方向的联系,构成稳固的组合构架,而且承受上部屋顶荷载。
抬梁式构架在中国古代建筑上使用非常普遍,尤其是在中国北方。这是因为抬梁式可使室内柱子较少甚至是无柱。但是,抬梁式构架用料较大,耗费木材较多。而且这种构架基本上不采用三角形这种最稳定的构件组合形式,所以稳定性较差。
(二)、穿斗式构架
穿斗式构架是由柱距较密,直径较细的落地柱(或与不落地的短柱相间布置)直接承檩,在柱与柱之间沿房屋进深方向不设架空的梁,而是用一种叫做“穿”的枋木,把柱子组成排架,并用挑坊乘托挑檐。排架与排架之间用纤子、斗坊合檩作横向连接。这种构架因使用较细小的木料,所以节省木材;因柱距较密,所以作为山墙,抗风性能好。但是,柱距较密,使室内空间促狭。因此,许多建筑常在建筑中部使用抬梁式构架,以扩大室内空间;在两端山墙,使用穿斗式构架,以提高抗风性能。穿斗式构架主要用于我国南方地区。但其历史是悠久的,至少是在汉代已经相当成熟。
(三)、井干式结构
这是一种不使用柱和梁的结构。井干式结构使用原木,或者方形、矩形、六角形断面的木料层层叠叠,在转角处木料端部交叉咬合,构成壁架,再于两端壁架上立短柱以承脊檩。
我国早在商代墓椁已使用了井干式结构。这种结构耗费木材量大,建筑的绝对尺度合开门窗均受到限制,所以目前仅在林区还有使用的。
中国古代木构架建筑的基本型制 (一)、基本单元
中国古代木构架建筑的基本单元为“间”。两榀相邻梁架之间,由四根柱子围合的面积称为“间”。每座建筑物都是由一间或许多间组合而成。建筑物的规模大小和形式,就由间的大小和多寡,以及间的组合方式而定。
这样的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能适应不同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又能满足多种功能的使用要求,可组合成宫殿、寺庙、陵墓、宅院、园林等由简单到复杂的多种类型的建筑极其组群。
(二)、结构特征
中国古代建筑的木构架在结构上基本是采用简支梁和轴心受压柱的形式,局部使用了悬臂出挑构件和斜向支撑。
(三)、构造方式
各节点采用榫卯结合。这种构造方式使构架在承受水平外力(地震力、风力等)时有一定的适应能力。
(四)、面阔与进深
中国古代建筑平面多为矩形。以常见的矩形平面建筑而言,其较长的一边叫做“宽”,较短的一边叫做“深”,沿“宽”的方向,每相邻两根柱之间的距离叫“面阔”,一个面阔即为一间的宽。沿“深”的方向每相邻两柱间的距离叫“进深”,一个进深即一间的深。一幢建筑,沿宽的方向所有间的面阔之和叫“通面阔”;沿深的方向所有间的进深之和叫“通进深”。
面阔俗称“开间”。民间建筑常用三开间(俗称一明两暗)或五开间;宫殿、庙宇、官署常用五开间或七开间;特别重要的建筑用九开间;
建筑中各开间的名城因位置不同而异。正中一间叫做“明间”(宋代称“当心间”);明间左右两侧相邻的间叫“次间”;次间外侧位于建筑物两端的间叫“梢间”。九开间以上的建筑增加次间数。整个建筑的四周或前后可以设廊子。
各间面阔在商代宫殿中都是相等的。后来逐渐演变成当心间最宽,次间次之,梢间同次间宽或更次之,廊最窄,这样可以突出当心间的地位,加强中轴线。当然业有各间相等或各间不均的。
(五)、院落的组成
宫殿、庙宇或住宅,常由若干座建筑围合而成。最主要的建筑物居中,多为南向,称“正殿”(或正房、上房)。在正殿(或正房)之前分列左右相向布置的建筑叫做“配殿”(或厢房)。与正殿(或“正房”)相对布置的建筑称“前殿”(或“倒座”)。这样布置的建筑所围合的空间称为“院”。正房(或上房)两侧可附有套间,叫做“耳房”。一个院四面均有房屋者称为“四合院”,只有三面有房屋者,叫做“三合院”。
(六)、“步”的概念
梁架上相邻的檩与檩中心线的水平距离(即水平投影距离)清代称为“步”或“步架”。各步之总和业就是通进深。
大木作
在中国古代木构架建筑中,一切骨干木构件均称为大木。如柱、梁、坊、斗拱、檩、椽等。而负责制作
组合、安装这些大木构件的专业称作大木作。 柱
柱是一种直立而承受上部荷载的构件,是中国古代建筑中最重要的构件之一。 一、柱的分类 (一)、按柱的外形分
有直柱、梭柱之别。直柱即无卷杀的柱,此外还有人像柱、束竹柱等 (二)、按柱的断面形式分
中国古代建筑中大多使用圆柱。此外尚有方柱、八角柱、凹棱柱等断面形式。 (三)、按柱所在位置及功用不同分类
按柱所处位置总的可分为外柱和内柱两大类。具体分主要有以下几种: 1、檐柱
位于建筑最外围的柱柱叫檐柱。其主要功能为承载屋檐部分的重量。 2、金柱
位于檐柱以内的柱子,除顺建筑物面阔方向中线上的柱以外,都叫金柱。金柱依位置不同又有外围金柱和里围金柱之分。相邻檐柱的金柱称外围金柱(又叫“老檐柱”)在外围金柱以内的金柱称里围金柱。若一座建筑中没有用里围金柱,则外围金柱即简称金柱。金柱承受屋檐部分以上的屋面重量。在重檐建筑中,金柱上端向上延伸,直达上层屋檐,并承受上层屋檐重量,这样的金柱叫重檐金柱。
3、中柱
位于顺着建筑物面阔方向中线上的柱叫中柱。中柱直接支撑脊檩,将建筑物进深方向的梁架分为两段。中柱常用在门庑建筑中,而殿堂建筑一般不用,以扩大室内空间。
4、山柱
位于建筑物两山的中柱叫山柱。山柱常用于硬山或悬山建筑的山面。在门庑建筑或民居中常可看到。
5、童柱
下端落在横梁(如桃间梁、桃间顺梁、趴梁上),上端象檐柱或金柱一样乘托梁坊的柱叫童柱。因其下端不落地,所以柱均比较性。这类柱常见与重檐或多重檐建筑中。
6、角柱
凡位于建筑物的转角处,承托不同角度的梁坊的柱叫角柱。角柱按其位置不同,又有角檐柱、角金柱、重檐角金柱、角童柱之分。
7、雷公柱
雷公柱有两种,一种是庑殿建筑正脊两端用于支撑向外挑出的脊桁的短柱子叫雷公柱,另一种用于园攒尖或多角攒尖建筑中的保顶中心下方,用由戗支撑的短柱子也角雷公柱。
二、柱网的地盘分槽形式
柱网的分槽形式即是柱网的布置形式。按照宋代《营造法式》中的“殿堂结构”,可分为四种地盘分槽形式。
(一)、金厢斗底槽
由内外两圈柱组成相似“回”字的柱网形式叫做金厢斗底槽。其梢间内侧设有中柱。
(二)、分心斗底槽
沿建筑物面阔方向只用一列中柱将建筑物等分围前后两部分的柱网形式叫做分心斗底槽。这种柱网形式常用于门庑建筑中。
(三)、双槽
用两排金柱将建筑物平面分为大小不等的三区,一般中间进深较大,前后两区进深小且常常相等的柱网布置形式叫做双槽。
(四)、单槽
仅用一排金柱将建筑物平面分成不相等的两区的柱网形式叫做单槽。 除了上述四种地盘分槽形式外,在唐代长安大明宫麟德殿中使用了“满堂柱”的柱网布置形式。
在建筑物四周用柱网形成周圈回廊的称做“副阶周匝”,简称“副阶”。这种形式常用于较隆重的建筑物上,如宫殿、塔等。
另外,在秦、汉时期宫室建筑遗址和崖墓中,发现有仅在平面中央设一根柱子的,汉文献中称为“都柱”。估计这可能是人类半穴居时代的遗风。当然这种建筑的规模都是不大的。
三、柱的“生起”与“侧脚” (一)、生起
建筑物檐柱的柱高有当心间向两端逐渐升高,使檐口呈一缓和、优美的曲线,这种做法在宋代《营造法式》中称为“生起”。《营造法式》规定当心间柱不生起,次间柱升二寸,以下各间依次递增。即五开间建筑物的角柱比当心间柱高四寸,七开间高六寸。这种做法在汉代和南北朝时期尚未采用,宋、辽建筑却广泛采用,到明、清时期也就少见了。
(二)、侧脚
为了加强建筑物的整体稳定性,中国古代建筑常常把最外一圈柱子(即檐柱)的柱脚向外移出一定尺寸,而柱头位置保持不动,使最外一圈柱子略向内倾斜,这种做法叫做侧脚。宋代规定面阔方向的檐柱向内倾斜柱高的10∕1000,进深方向的檐柱向内倾斜8∕1000,角柱则两个方向均倾斜。这样,就形成柱脚和柱头位于不同的平面位置的情况。楼阁式多层建筑的楼层柱,在下层柱侧脚上在加侧脚,并逐层依此向内收进。侧脚只有外圈的檐柱才采用,里面的金柱、中柱是不采用的。
四、柱的“收分”与“卷杀” (一)、收分
中国古代建筑中的圆形木柱,除去瓜柱等矮短的柱子外,一律做成上端(柱头外)直径小,下端(柱脚处)直径大的形式,这种做法叫做“收分”,又称“收溜”。做出收分的柱子显得稳定、轻巧、视感舒适。小式建筑的收分为柱高的1∕100,大式建筑为7∕1000。
(二)、卷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