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模板[1]
××人民医院文件
—————★—————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提高我院药事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原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调整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医字(2009)第15号
主任 委员: (院长 ) 副主任委员: (医务科主任)
(药剂师、药剂科主任)
委 员: (办公室主任) (感染管理科主任) (中医科主任) (护理部主任) ×××××××××××××××××××
××××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药政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规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品管理的监督权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日常工作由药学部负责。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
1、 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 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3、 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临床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4、 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事宜。
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