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乐山宏利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 王浩儿街*中华坊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__多层住宅物业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业主公约》、《业主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业主公约》、《业主手册》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
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维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和财务年度计划。 8、每6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7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业主公约》、《业主手册》。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业主公约》、《业主手册》等造成的损失、损害的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的原则、内容
本小区物业管理在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采取有偿服务的原则,对全体物业使用人服务,保障和维护物业使用人的利益。
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面、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庭。
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三、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四、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八、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九、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十、其他约定的特约服务。
十一、负责向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代收代缴等相关费用。
十二、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需要甲方维修、养护的,应支付甲方合理的费用。
十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 基本服务质量标准
1、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