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会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际学术会议。2.由我校主办的大型且与本学科重要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全国性(区域性)学术会议或挂靠在我校全国性学术社团组织的学术年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外事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教学类、辅导类、工作指导类会议不属于资助范围。根据学术会议的重要程度、影响力、会议规模及学校经费预算等因素,学校决凡由我校主办的各类大型学术会议,必须对与会者收取一定的会议所需费用,社科处对受资助会议的各项开支进行审核,主办单位要做到专款专用,厉行节学术会议的主题与承办单位学科重要研究方向相符并有利于推动该学科的建会议组织机构健全,必须有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科研负责人参加会议筹学术会议必须有我校专家、学者参加会议主席团或会议论文评审委员会,国际设,在会议所属学科领域内,我校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备领导小组,并能在经费筹措、会务组织等方面负主要责任。学术会议必须邀请到国内该学科领域著名专家和学者出席会议。国际学术会议必须符合相关为加强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交流,提高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建设建设和发展,学术会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学校资助的学术会议包括:规范学术会议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学术会议经费的使用绩效,特制定本办法。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学术自由,推进人文社会科学繁荣发展。1.由我校主办(或主要联办单位之一)的大型且与本学科重要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国定是否给予经费资助及经费资助额度。收费额度可由多家商定,对外争取的学术会议经费应全额进入学校财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约。与会议有关的各项开支,一律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如实核销。如发现有不符会议正常开支者,学校将责令主办单位退回所资助费用,并在三年内不受理该单位学术会议经费申请报告。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各单位组织的学术会议将作为该单位科研工作年度目标考核指标,纳入学校学术会议申请、组织和评估:年终人文社会科学工作统计,学校每年将予以公布。1.申请时间:学校社科处每年年底发布申报通知。2.填写《****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会议经费申请书》,并报送社科处。3.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社科处及相关主管部门意见,认真筹备、组织并开展学术会议,并在会前向社科处提交会议通知、会议指南等材料。4.主办单位做好校内外宣传工作。会议结束后,主办单位对会议内容进行总结,并将会议纪要或综述、校内外宣传材料报送社科处备案。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办法由科研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