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安机矿井应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足管理人员,工10 全监构、程技术人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监控(1人员控人员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 00和制分) 度 查资料和现场。无管 理机构,不得分;无责任制或操作规程或值班制度,缺1项扣2分,人员不足,缺1人扣除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应具备“风电、瓦斯电、故10 查资料和现场。无管 障”闭锁和手动控制断电闭锁功能;传感器、分站理机构,不得分;无等安全监控设备备用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责任制或操作规程 20%;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应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值班制度,缺1实行联网,并能正常运行 项扣2分,人员不足,缺1人扣1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2、安全监控系统安全装置的种类、数量、位置、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 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电缆敷设不符合要求扣2分 等都应符合相关规定,各种监控设备性能、仪器精度符合要求,井下分站实行挂牌管理 3、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应双机或多机备份,24小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 时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不符合要求扣2分 机应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装备 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中心站应使用录音电话。井下分站应能实现地面中心站遥控断电 4、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10 查资料和现场。仪器 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数量不足扣5分,其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应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他1处不符合要求仪或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瓦斯检查工下井扣2分 时应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有自然发火的矿井,按规定配备一氧化碳、氧气,温度等便携式检测仪 5、分站、传感器等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6—126 查资料和现场。未按 个月应升井全面检修,井下装置的完好率就灰规定升井检修1次100%,装置的待修率不超过20%,并有检修记(台)扣3分,其他录 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安全监测设备每月至少调试、校正1次,甲烷传感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 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无件不符合要求扣2分 检测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0天应使用标准气样和空试验 气样进行调校,并有调校记录,每10天应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试验,并有试验签字记录,安全监测仪器仪表按规定定期进行校验、检定 监测安全系统监测装置中断或出现异常情况,应查明6 查资料和现场。1处 装置 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传感器不能正常显示或中断期间,该范围应停止作业,并有记录可查 1、地面中心站值班应设置在矿调度室内,实行20 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运行状态,接收上一级网络中心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主要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审阅;建立监测系统、瓦斯资料抽采系统数据库,并有备份,其中安全监测,瓦斯管理 抽采系统数据要保存2年以上,人员管理数据要保存1年以上 2、安全监控系统报表、账卡,图纸资料应符合8 相关规定 不符合要求扣1分 查资料和现场。数据 无备份扣5分,数据库缺少1项数据扣5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查资料和现场,缺少 图纸扣5分,缺少1种台帐、报表和记录扣2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一、基本条件
生产矿井不应存在以下情况:
(1) 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措施; (2) 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措施。 二、基本要求 1、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2) 冲击地压矿井设立专门的防治冲击地压(以下简称“防冲”)机构。
(3)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矿井应设地测部门、地测总
工程师,有分管负责人;
(4) 地测防治水部门配备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储量
管理、矿井测量、井下钻探、物探、制图绘图等方面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2、煤矿地质
煤矿地质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在不同生产阶段,按期完成报告修编、提交、审批及采后总结等基础工作; (2) 成果资料、原始记录、地质图纸等基础资料齐全,内容规范; (3) 地质预报内容完整,档案管理规范 3、煤矿测量
煤矿测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建立健全测量控制系统,测量工作执行通知单制度,贯通精度,中腰线标定符合要求,
原始记录齐全规范;
(2) 基本矿图种类、内容、填绘、存档符合《煤矿测量规定》规定; (3) 沉陷治理手段合理,台帐资料齐全
(4) 储量计算图纸、台帐、统计管理符合《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试行)》规定。 4、煤矿防治水
煤矿防治水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井上、下和不同观测内容的专用原始记录及防治基础台帐、数据管理规范,水文地质图
纸、水害预报内容齐全,符合要求;
(2) 建立健全防排水系统,防治水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措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
(3)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应建立水文动态观测系统和水害监测预警系统,对
构成威胁的水害进行检测、诊断和预控,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防治冲击地压
防治冲击地压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进行冲击倾向性鉴定,冲击危险采区、工作面有规范的防冲专项设计,防冲措施科学
有效;
(2) 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监测系统 三、评分办法
按表3-1、表3-2、表3-4、和表3-5评分,每个表总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煤矿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采用下列公式计算: P=J×15%+D×25%+C×25%+F1×25%+F2×10% 式中P—煤矿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
J—煤矿地测防治水(含防冲)技术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 D—煤矿地质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 C—煤矿测量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 F1—煤矿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