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任务
2019年,全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指导性任务为1400人,其中: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800人(含现代青年农场主、现代创业创新青年),专业型人才培训600人。
二、补助对象
经县农业农村局认定的可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
三、补助标准
对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含青年农场主)和现代创业创新青年进行累计15天的集中培训,按人均不超过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专业型人才培训进行累计7天的集中培训,按人均不超过 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
四、资金管理
资金主要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招生、宣传、培训等与培训工作相关工作支出。一是培训需求调研、学员遴选及培训宣传、考核、监督管理等支出。用于培育对象的摸底调研、遴选学员以及对培育实施工作的监督管理、建档立案、宣传报道、工作考评等费用支出。二是培训及实训支出。主要包括学员学习用品费、教材费、学员食宿及交通费,教师及管理人员旅差费(包
括市、州所辖城区范围内培训,按吉财行〔2014〕398号文件执行)、教学(实训)耗材费(防护服及用品、工具、材料、小型实验器材等)、场租费、宣传费、临时租用办班场所取暖费、实训基地补偿费以及后续指导费(不超过培训资金的20%,按本方案资金使用范围支出)和培训管理服务费(如班主任及管理人员的管理费,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等相关支出;三是参观交流支出。主要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参观场地补偿费、学员参训期间意外伤害保险费等相关支出;四是聘请师资支出。主要包括课堂教学、实训、参观考察费、所聘师资讲课费(课时费),本单位和外聘教师讲课费参照吉财党群〔2017〕1059号文件执行。五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培训指导支出。主要包括在线教学课程制作、指导服务视频及软件开发、培训机构用于咨询、接收、上传、发布有关信息的网络、电话通信服务费及小额信息器材购置费等相关费用。线上培训费用按青年农场主培训费的12%由各项目县培训机构支付。六是业务培训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及教师参加国家及省项目管理部门举办业务培训班的交通差旅费等。
资金不得用于弥补项目单位工作经费、修建楼堂馆所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以及与培育职业农民无关的工作支出。
五、重点任务
2019 年开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启动三年提质增效行动,各机构要全面转变理念、改进内容、创新方式、强化服务,提升教育培训的精准性、师资教学的开放性、跟踪服务的持续性以及线
上培育的普及性,开展分类分层分模块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打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精品工程。
推进分类培训。县级继续组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现代青年农场主)、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培养、专业型人才培训等 3个培训内容。推进分层培训。按照省里的分工,省级负责做好农业经理人培养、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培养和师资培训;市(州)负责做好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新型职业女农民培训等;各县(市、区)负责做好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专业型人才培训,贫困县负责做好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加快构建立体化培训格局。推进分模块培训。强化培训课程的模块化设计。经营主体带头人,要强化品牌创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融资担保等内容;创业创新人员,要强化职业素养、团队合作、科学发展等内容;专业大户等生产型农民,要强化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农业经理人的培训是以能力为导向的复合型人才培养,要着力提高其管人的能力、管事的水平。各机构要树立“以培育对象为中心”理念,遵循农民需求、遵循客观规律,精心组织实施培训,抓实落细关键环节。
(一)明确重点培训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养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和种植、养殖、农机专业大户等开展轮训,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水平和带动小农户发展能力;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培养重点面向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