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读在职研究生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为在职人员提高业务水平而采取的一种学习形式。通过学习,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并将《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成绩登记表》寄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仅部分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我校研究主管部门出具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学员结业后若申请硕士学位,按武汉大学的有关规定办理。 1入学
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并自取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已在申请学位所在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以上;或者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学历,且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2课程考试
两年完成。英语、自然辩证法和3门专业课共5门学位必修课且成绩必须在75分以上;5门专业必修课60分为及格;1门选修课。 3毕业
发该专业硕士学位证(必须有本科学位证和毕业证):参加每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且合格(部分专业要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在公开刊物上发表2 篇文章,其中必须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的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作者
单位应署名“武汉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份,研究生院的主页每年在这段时间有通知。
发工程硕士学位证(必须有本科毕业证):参加每年11月“全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既工程硕士)入学考试,该考试有语言、数学、英语、逻辑4门课,成绩达到武汉大学总分和单科录取分数线,复试合格。必须在公开的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作者单位应署名“武汉大学”)。工程硕士报名的一般在6、7月份并进行全国联报,研究生院的主页每年在这段时间有通知。
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有专科毕业证):参加每年1月份的全国统一硕士生入学考试,(入学后重修英语、政治)。考试总分和单科分数均应达到武汉大学分数线,复试通过被录取。在公开的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作者单位应署名“武汉大学”)。
参考费用:工程硕士2005年沿海地区2.8万元\\内陆2.5万元。 研修班:1.54万元
如何读在职研究生
考生来源 考试类型 本科毕业 + 学士学位 全国统考 全国硕士研究单独考试 生入学考试 MBA 联考 ● ● ● ● ● ● ● ● ● ● ● 每年 10 每年春硕士毕业证 + 硕大部分招生学校、大部— 11 节前 士学位证 月 分专业 部分招生学校、部分专业 部分招生学校 部分招生学校 部分招生学校 部分招生学校、部分学科领域 公共卫生硕士 ● 工商管理硕士 ● 会计硕士 ● ● ● ● ● ● 每年 7 每年 10 月底 ● ● 月 部分招生学校 部分招生学校 部分招生学校 部分招生学校 部分招生学校、部分学硕士学位证 科领域 部分招生学校、部分学科领域 ● ● 部分招生学校、部分学科领域 “高等学校教● 师” “中等职业学● 校教师”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 士学位全国统考 每年 3 每年 5 硕士学位证 月 月 ● ● 部分招生学校、部分专业 部分招生学校、部分专业 大部分招生学校、大部分专业 本科专科报名时考试时毕业 毕业 间 间 获得证书 备注 法律硕士联考 ● 法律硕士 教育硕士 ● ● 在职人公共管理硕士 ● 员攻读工程硕士 硕士学位全国● 农业推广硕士 ● 联考 兽医硕士 ● 注:上表仅突出学历要求,具体要求以招生简章或有关文件为准。
武汉大学关于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
第一章 申请人资格及其认定
一、 同等学力人员在我校申请硕士学位,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并自取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已在申请学位所在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以上;
(三)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提出申请前的3年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以上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者有经省部级以上鉴定认可的其他科研成果。
第二章 课程考试
一、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4年内须完成以下全部课程考试:
(一)学校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考试科目按我校相应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具体内容请与申报专业所在学院联系)
(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的专业为限)。
3.跨专业申请学位者,加试2门所申请该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课。
第八条 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报名时间以国家主管机关通知为准。
学校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每年两次,分别在6月和12月进行,申请人应于考前1个月内办理报名手续。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以当年的《武汉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安排》为准。(具体内容请与申报专业所在学院联系)。
二、申请人如不能如期通过全部课程考试,本次申请无效。
第三章 学位论文及答辩
一、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进行答辩。申请学科专业所在的学院应指定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指导。
二、学位论文的书写格式、打印和装订,按《武汉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制规格的规定》执行。
三、申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必须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的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作者单位应署名“武汉大学”)。
四、学校于每年4月和10月受理论文答辩事宜。申请人申请论文答辩,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二)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三)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四)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