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及财产安全保护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我是江苏省
2014年2月22日我在新浪微博(南通维权陆红霞)发表了一篇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78户农民联名向中纪委举报控告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政府征收农户宅基地七年零补偿,宅基地补偿款被侵吞、截留!的微博,得罪了一些贪官。2014年3月8日晚十点左右,我和朋友在饭店吃饭回家,到了家门口突然从苏F5712C的汽车里下来四个陌生年轻男子,其中三个剃着光头,他们四个人挡在我家门口不让我回家,企图劫持我。好在我的朋友曹建红死命的抱住我、然后我的其他俩个朋友、以及我的父母奋力呼救、小区邻居的极力救助,我才免除劫难!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爱党、爱国,在自己的家门口竟然差点遭到不明身份人的劫持,也就是生命财产遭到了严重威胁。我是一个单亲母亲、母子二人相依为命,势单力孤,无力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部提出如下申请:
1、特恳请贵部履行职责,督促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立即对我已报案的本案件进行立案、侦破,给报警(案)人出具有关书证,并及时告知侦破进展。
2,特恳请贵部履行职责,立即采取切实措施,依法履行对我们的人身权、财产权保护的义务。
希望贵部对于我的书面申请能按照相关规定尽快给予书面回复。
申请人:陆红霞 2014年3月17日
附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准备劫持我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和汽车照片 3,接警警察的照片
4,申请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的法律依据
人身及财产安全保护申请书至公安部
人身及财产安全保护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我是江苏省2014年2月22日我在新浪微博(南通维权陆红霞)发表了一篇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78户农民联名向中纪委举报控告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政府征收农户宅基地七年零补偿,宅基地补偿款被侵吞、截留!的微博,得罪了一些贪官。2014年3月8日晚十点左右,我和朋友在饭店吃饭回家,到了家门口突然从苏F571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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