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x县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方案》(x发〔X〕16 号)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水 平,加快推进创新型x建设,为x县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坚实的技 术保障,按照区、市党委、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 案。
一、 目标任务
――到x年,全县全社会研发投入经费达到 2.1亿元,占国 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 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0.8%以上。
――到x年,全县全社会研发投入经费达到 2.7亿元,占国 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 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1%以上。
――到x年,全县全社会研发投入经费达到 3.2亿元,占国 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 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3%以上。
二、 主要措施
(一)突出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壮大创新企业群体,推动 更多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力争x年全县有研发活动规模以上工 业企业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达到
30%以上。着力引导
重点骨干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每年梳理出 10 — 20家重点企业加
强跟踪引导服务,使其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力争每年提 高0.3个百分点以上。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大力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鼓励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推动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成为规模以上工业 企业,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保持在 3%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
(二) 建立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机制。对新认定的国家高 新技术规上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科技型中小 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x级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给 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x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列入国家、x级制造行业领先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 20万元、10 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和x科技进步奖的企业、团队或 个人按照国家和x标准给予10%奖励。从x年起,县财政从科技 经费中设立300万元的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资金,在足额兑现科技 创新后补助县级配套资金的基础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
营业务收入达到3%以上的(含3%,以统计数据为准),按其新增 研发投入的1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 县发改科技局、财政局、工信局、园区管委会 )
(三) 强化财政科技经费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 力度,x年一x年,县财政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速 30%以上;改进 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方式,把研发投入和创新绩效作为财政经费支 持的
重要考察指标。对市场需求明确的技术创新活动,采取“后 补助”、绩效奖励、梯级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企业技术创 新和成果转化。发挥科技管理要素的协同效应,加大县级科技专 项资金对研发活动的支持力度,提高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实际用于 研发活动的比例,推动更多的财政经费直接应用于研发投入。(责 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财政局、工信局)
(四) 建立企业研发投入为主体的项目申报机制。优先支持研 发投入强度大的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规模以上企业申报 县级及以上各类科技项目,原则上要求其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以 统计部门数据为依据)应达到所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以上;对没有 研发投入的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将不予推荐申报国家、区、市 科技计划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
(五) 加强研发平台建设。鼓励支持重点企业建立研发平台, 支持具备条件的研发机构申报组建市级、区级乃至国家级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支持国家 级研发平台、国内知名院校所来我县共建研发(分支)机构,鼓励 企业建立研究院、创新中心、科技协同创新体等新型研发机构。 对获得国家级和x级认定的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工程实验 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的企业, 县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和15万元奖励;对牵头起草国家级行业 标准并推广应用的企业,县财政一次性奖励 20万元;对各科研院 所
与县域规上企业签订的技术合同,按照实际履行金额的10%给 予企业补助,单个合同或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 10万元;对与县政 府签订协议并落地的院校科技资源转移转化机构,县财政一次性 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工信局、财政 局、税务局)
(六) 引导社会和金融资本投资研发活动。建立多兀化、多渠 道的研发投入体系,积极引导和带动各类投资基金投入研发活动, 对研发投入强度高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予以优先支持。支持各 类银行开展科技担保、科技保险、创业投资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等业务,积极争取x市科技担保基金,进一步拓宽企业科技融资 规模和渠道,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责任单位:县财政 局、发改科技局、税务局、人行 x支行)
(七) 建立科技统计培训与指导机制。县发改科技、工信等部 门要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工作培训力度,重点对规上企业研 发投入规范建账、统计数据填报等工作进行系统培训。对全县规 上企业研发投入现状进行认真分析梳理,重点跟踪重点规上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规上企业、已组建市 级以上研发平台企业的研发投入统计工作。对没有研发投入的规 上企业予以重点指导帮扶,提高企业研发投入申报工作的质量,
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工信局、 园区管委会)
(八) 加大服务企业力度。抓好科技项目申报、评估、结题等 工作,推动项目研发投入的单独列账、单独核算。通过加强科技 统计定报制度、网上直报制度,规范企业研发辅助账和科研经费 使用,加大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督促检查。对研发 经费投入前10名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情况,实行一对一跟踪服 务;对无研发经费支出或者强度较低的大中型企业开展点对点的 培训指导;对投入强度未达到3%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加强指导。 (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工信局、税务局、各园区管委会 )
(九) 落实企业研发投入优x策。加大科技政策宣传,切实落 实好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固 定资产加速折旧、创新型成长型“两型”企业加快发展等优x策 各有关部门对企业上报研发台帐等资料,要加强操作指引和审核 指导,对符合规定的企业,加快政策兑现,缩短退税流程,充分 调动和激发企业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财政局、发改 科技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 导为副组长,发改科技、财政、工信、园区管委会、税务等相关 部门为成员的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攻坚行动 计划的制订、组织协调、目标任务分解、督查落实和考核评价等 工作,合力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
(二) 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县发改科技、财政、税务、工信、
发改等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改科 技部门要会同统计、税务、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建立企业研发投入 动态信息监测机制,每季度召开部门联系工作会议,及时跟踪重 点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活动情况,并反馈相关部门。
(三) 强化督导考核。把研发投入强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等指标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加强过程督导,对 各部门落实本方案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定期通报,适时开展评估 总结,评估不合格的单位要向县政府作书面说明,并限期整改。
(四) 加大宣传力度。县发改科技、工信、园区管委会、税务 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传媒,向 全社会广泛宣传加大研发投入政策,增强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 入的意识,努力营造科技创新良好氛围,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