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H016A050
(2)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须装订在投标
文件正本,复印件装订在副本); (5)投标人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投标函
15.2 法人代表证明书 15.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5.4 技术响应文件格式 15.5 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 15.6 拟负责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15.7 其他资料格式 16. 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6.7条的规定不予返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6.3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转帐及其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提交。如采用电汇及转帐的方式,则保证金须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汕头长平支行
帐 号:4450 0600 0018 1703 92102
注:保证金须于2016年10月10日下午17:00前到达以上指定账户。
16.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6.1及16.3条的规定随附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规定予以拒绝。
16.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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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16.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项须知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 (3)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17. 投标的截止期
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16年10月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点
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肆份,投标文件的副本
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
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
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
上清晰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及电子版)必须放在同一完好的信封或包装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投标文件”字样。
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2016年10月12
日上午10:00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9.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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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21. 开标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
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
购人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2.1 评标由采购人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
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
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 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
准”。
23. 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
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 23.2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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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3.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
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4.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
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上限价;
(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7)无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条款产生重大偏离的; (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4.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
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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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投标的评价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 授标
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
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6.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
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质疑
27.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8. 合同的订立
28.1 采购人与中标服务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9. 合同的履行
29.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
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9.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服务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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