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2011年居民医保参保政策问答
1、2011年合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是什么时间?
答:居民参保为7月1日至9月20日;在校学生参保为8月25日至9月20日。逾期不予登记。
2、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1)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居民每人每年个人缴费30元;(2)其他居民每人每年个人缴费120元。其中,A证低保人员和重症残疾人员每人每年个人缴费30元。
3、18周岁以下居民的年龄是怎么计算的?
答:18周岁以下居民是指1993年10月1日(包括10月1日)以后出生的,截至2011年9月30日未满18周岁的居民。
4、重症残疾人员是指哪些人员?
答:重症残疾人员是指经市残联鉴定的二级以上(包含二级)肢残;二级以上(包含二级)听力、语言残;二级以上(包含二级)智力残、视力残(不含低视力)、精神残、多重残等,持有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
5、A证低保人员是指哪些人员?
答:A证低保人员是指经市民政部门确认的,持有《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A证,按年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
6、市辖区农村“五保户”是否属于“A证低保人员”?
答:市辖区农村“五保户”可按“A证低保人员”缴费标准每年30元缴纳。
7、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开发区组织医保的居民可否参保?
答:按不重复参保原则,由本人自愿选择,或继续按原方式参保,或参加合肥居民医保。
8、新参保居民如何登记?
答:携带《户口本》和一吋彩色照片1张(学龄前儿童暂不提供),到户籍所在社居委或村委会参保,缴纳参保费并办医保卡。
9、已参保居民今年如何续保?
答:携带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社居委或村委会办理续保登记,同时缴纳本年度参保费即可。持有A证低保人员或重症残疾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携带《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0、低保人员和重症残疾人员未带《合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保可否按30元标准缴费?
答:不行。没携带证件的必须按每年120元的标准缴费。10月1日后补证也不再退还缴费差额部分。
11、在校学生指哪些学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