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采购策略是公司为实现采购战略目标而制定的执行方针规划。
第二十七条 公司物资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物资采购质量、采购价格、采购时间、供应商选择等要求以及国家政策、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制定公司采购策略。
第二十八条 公司物资部根据公司的采购策略,针对不同的物资需求制订不同的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批次招标、框架招标、超市化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
第五章 采购计划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公司物资部收到物资需求计划,经公司物资需求计划审查会确认后,在规定时限内按照物资采购策略,制订物资采购计划,物资采购计划包括综合调整、平衡利库、确定采购方式等内容。
第三十条 物资采购计划遵循“先利库,后采购”的原则。对于满足需求条件的物资,公司物资部先平衡利库,后进行采购,加快库存物资周转,综合利用库存物资资源
第三十一条 公司物资部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物资供需时间要求、采购与生产周期等因素,结合不同物资需求特点,合理地确定物资采购方式。
第三十二条 在制订物资采购计划过程中,由于市场供求关系、采购周期、技术能力等原因,不能满足物资需求计
划要求,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向物资需求部门/单位进行反馈,物资需求部门/单位应重新调整物资需求。
第三十三条 公司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批次针对项目的集中规模采购。框架招标、战略采购、超市化采购等特殊项目采购视情况开展。
第三十四条 公司物资部每年提前发布年度采购计划,公布每批次计划申报截止时间、计划审查时间、招标文件审查时间、开标时间、定标时间等信息。各单位(部门)应据年度采购计划及时准确报送物资需求计划。
第六章 计划外采购管理
第三十五条 计划外采购是指由于国家利益、政府要求、不可抗力、事故、人为等因素,造成物资需求部门/单位无法按时及时报送物资需求而产生的采购行为。计划外采购分为紧急采购和临时采购两类,紧急采购和临时采购的采购方式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紧急采购是为了满足不可预知的突发因素造成的物资需求而产生的应急采购行为。紧急采购必须最大限度缩短物资采购和物资供应时间。
第三十七条 紧急采购按照公司应急管理规定,经批准后,由物资管理部门实施采购。事后由紧急采购物资需求部门/单位,按物资需求计划要求,补齐相关需求申报手续,物资管理部门补齐采购手续。
第三十八条 紧急采购以外的计划外采购属于临时采
购,临时采购必须具备充足理由和原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加强临时采购管理,保证物资需求管理的计划性,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计划外采购。公司本部的临时采购应经公司分管领导和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批准,各单位临时采购应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七章 采购资金计划和预算管理
第四十条 物资采购资金计划管理是指与物资采购相关的货款、监造费、运杂费以及其他与物资采购服务相关费用的资金计划管理。
第四十一条 公司物资部根据以前年度物资采购资金计划结转和下一年度物资采购资金需求,编制年度物资采购资金计划和年度物资采购资金预算。
第四十二条 公司物资部根据物资采购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和年度物资采购资金预算,编制月度物资采购资金预算,纳入公司现金流量预算管理。
第四十三条 月度物资采购资金计划应包括项目名称、月度用款明细和用款金额、物资及相关服务项目累计付款情况等内容。
第八章 统计分析管理
第四十四条 统计分析管理是对公司物资供应工作各环节进行汇总统计、分析研究,根据结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改进物资供应工作,提高物资管理水平,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
第四十五条 统计分析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客观准确、信息实时、全面覆盖”的原则。
第四十六条 统计分析管理包括物资统计、资料管理、统计分析、统计监督、统计考核等部分。
第四十七条 地市及以下供电企业物流服务分中心负责本单位物资统计分析工作,并对统计数据信息的客观性、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全面性负责。遇统计分析中的重大事项,需报请本单位总经理办公会议或相应的决策机构研究确定,并及时上报公司物资部。
第四十八条 公司物资部制定物资管理数据统计分析规定,各级物流服务分中心按要求对本单位物资管理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并定期上报;公司物资部汇总各单位物资管理数据,对公司物资管理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第四十九条 公司建立市场跟踪和分析机制,及时掌握供应商供应能力、市场价格水平和物流配送能力等信息。
第九章 考核评价
第五十条 公司物资部根据物资需求计划上报流程,对各个项目物资需求计划的上报、审批、实施的每个环节进行监督,对流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划分责任并定期通报。公司每月将对物资需求计划和采购计划的及时性、准确性进行考核。通过考核,促进招标计划严格执行,确保招标工作有序推进。
第五十一条 公司物资部将加大对物资需求计划执行情
况考核的力度。考核结果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之中。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原管理办法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本办法由xxx电力公司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