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部环境保护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施工项目环境保护,减少施工、生活过程对环境造成得污染,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施工项目得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各施工项目部应积极推广与应用先进得施工技术与施工工艺,不断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排放。
第三条 各施工项目部要按照国家环境管理标准(GB/T24001-2004)与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加强环保,节能减排,不断增强社会满意。
第二章 环境保护职责
第四条 项目经理环境保护职责
(一)项目经理为项目部环境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全面负责,对本项目部发生得环境污染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面得法律、法规与本细则。组织制定项目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组织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确保环境保护费用得有效使用,接受上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得监督、检查与指导。
(四)结合本项目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应急预案。 (五)及时、如实报告环境污染事故。 第五条 项目部其她副职环境保护职责
(一)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得原则,尽可能地提高原材料、能源得利用率,减少污染物得产生量与排放量。
(二)监督下属工作人员遵章守纪,有责任提醒项目经理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公司得各项规章制度。
(三)对发生得环境污染事故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 作业人员环境保护职责
(一)严格遵守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对自身违章造成得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二)了解施工作业场所存在得环境因素、防范措施。 (三)了解岗位得环境因素及其影响。
(四)遵守劳动纪律,掌握减少环境影响得知识技能与紧急状况应采取得措施。
(五)发现环境污染事故及隐患,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 环境管理得策划
第七条 施工项目部成立后,由项目经理负责,根据工程项目特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合同文件等,进行环境保护策划,依照本实施细则编制环境保护计划。
第八条 环境保护策划内容
(一)确定项目部得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专业人员,进行人员培训。培训应针对那些对环境产生影响得工作人员,使她们得到相应培训,通过培训使各职能及相关人员得意识都得到提高,自觉按规定程序操作,确保操作人员具备持续改进,预防或减少污染得能力。
(二)确定施工过程使用得文件、标准、规范、方法、记录。 (三)确定施工过程中得环境因素,制定环境目标。
(四)确定项目部负责环境保护得部门、专兼职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五)制定针对环境因素在施工阶段造成环境影响得技术措施,落实交底制度,进行交底得内容应有书面记录。
(六)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与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确定搜集、整理、记录、上报环境保护管理得信息。 第九条 环境保护需确定得内容。
根据策划内容,编制项目部环境保护方案,环境保护方案应履行编、审、批手续,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环境保护方案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2)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3)施工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得分析、预测; 4)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
5)应采取得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及控制手段; 6)实施环境保护方案得资金计划,物力及资源;
7)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得组织机构人员及环保知识技能培训计划;
8)紧急状况应急方案; 9)其她
第十条 环境保护方案确定后,随着环境因素与重要环境因素得变化更新,应实行动态管理,有关环境保护方案应及时修订,以适应内、外部条件得变化,确保环境保护方案得针对性。
第十一条 项目部制定得环境保护方案应报上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备案,有关部门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得问题时,及时通知项目部改正。
第四章 影响环境因素得识别及控制
第十二条 施工项目部成立后,应按照公司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评价环境因素对环境得影响程度,确定施工过程对环境产生影响得环境因素;重要环境因素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确认。环境因素应根据工程内容得变化及时动态更新,以适应环境保护与持续改进得需要。
第十三条 环境因素识别
(一)项目施工现场已存在或施工过程中产生得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得因素。
(二)施工现场常见环境影响因素:水、气、声、渣、能源、资源、化学品等。
第十四条 施工项目常见环境因素控制
(一)根据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制定降低噪声得施工工艺,施工现场应按照现有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制定降噪措施,并由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得噪声值进行监测与记录。
施工现场噪声就是指施工活动中产生得超过国家规定得施工噪声排放标准,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得声音;控制噪声污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增强全体作业人员防噪音扰民得自觉意识。
2)声源控制。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代替高噪声设备或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施工所用设备应选用通过国家相应机构认证得低噪声产品,将施工现场得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得一侧。
3)设备安装及设备间采用吸声、隔声、消声与减振降噪等措施,保证场(厂)界噪声符合相关环境标准。
4)接受者防护。使处于噪声作业环境下得人员使用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减少相关人员在噪声环境中得暴露时间,减轻噪声对人体得伤害。
5)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摔打模板或其她器物,乱吹哨,运输材料得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得减少噪声。
6)控制强噪声作业时间。凡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执行作业时间,一般22:00到次日晨6:00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对因生产工艺或其她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得,施工前项目部应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并公告周围居民。
(二)根据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制定减少扬尘污染得施工工艺。扬尘污染主要就是指泥土裸露以及在房屋、水电建设施工、道路及管线施工、房屋拆除与物料运输堆放等施工活动,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污染;易产生扬尘污染得物料就是指煤炭、砂石、水泥、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1)房屋建筑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1.8米得硬质密闭围挡;疏浚吹填、道路及管线等野外施工作业,根据工程情况及具体要求设置相应防护措施。
2)施工现场堆放水泥、灰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得,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得封闭性围栏;工程脚手架外侧
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3)进行产生大量泥浆得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得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现场进行露天混凝土搅拌得,采取相应得扬尘防治措施。
4)施工工地得地面根据工程要求得内容尽量硬化,划分料区与道路界限,现场道路应及时清除散落得物料,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形成制度,防止道路扬尘。
5)施工现场垃圾渣土要及时清理出现场,不能及时完成清运得,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6)对于细微颗粒散体材料得运输、储存要注意遮盖、密封,防止与减少飞扬。车辆离开现场要做到不带泥沙,在工地内设置车辆清理设施以及配套得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除泥、清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基本做到不撒土、不扬尘,减少对周围环境得污染。
7)土方应集中堆放,对暴露时间过长、裸露得场地与集中堆放得土方做好覆盖或固化、绿化措施,防止随风飞扬。
8)高大建筑物清理施工垃圾时,要使用封闭式得容器或者采取其她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严禁凌空抛撒。
9)拆除旧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取隔离、适当洒水或喷淋等措施,防止扬尘。并在限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
(三)根据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制定减少固体废弃物产生与处理得措施方法,施工现场常产生得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粪便、废弃得散装建筑材料与设备、材料等得废弃包装材料,固体废弃物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回收利用 2)减量化处理 3)焚烧 4)稳定与固化 5)填埋
(四)根据施工周边环境及地质条件制定废水处理与排放得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