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工程技术部部考核。
第三十二条 在不影响工程造价、美观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图纸上的错误和明显不合理之处,由工程部经理现场处理解决。除此之外的设计问题,工程部传真至总工室,总工室按以下要求处理:
传真时间起24小时内总工室必须有明确的处理意见传真至现场,每超一小时,扣罚总工室主任15元。
传真时间起48小时内总工室必须下发变更图纸或处理意见,不得影响现场施工,下发每超一小时,扣罚总工室主任15元。
传真时间起7天内总工室必须下发正式变更图到现场,每延迟一天,扣罚总工室主任15元。
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二节 工程材料验收管理
第三十三条 项目经理必须建立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验收台帐。否则,扣罚项目经理200元、工程部经理1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三十四条 所有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均须进行验收并办理《材料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办理了《材料使用许可证》或工序验收后,如经检查仍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属工程部经理审核的材料,扣罚工程部经理1000元;其他材料,给予相关责任人降一级工资的处罚。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三十五条 影响到结构安全及永久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如:钢筋、电线、电缆、防水材料、水泵房设备、发电机组、配电房设备等需由工程部经理验收合格后,在台帐上签字并签发材料使用许可证。其他材料、设备、构配件必须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验收合格后,在台帐上签字并签发材料使用许可证。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扣罚工程部经理1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三十六条 验收依据:
1、集团设计院或总工室确认的样板(试生产样板); 2、合同对材料、设备的要求;
3、合同或承诺书注明的标准、型号、规格、技术参数。 第三十七条 验收程序:
1、经确认样板(试生产样板)的材料、构配件进场后,监理工程师必须立即带样板与项目经理一同到现场进行核对,验收合格后
填写进场材料验收台帐并签发材料使用许可证。其中第一批材料、构配件进场,工程部对板无误后立即传真通知总工室,总工室必须24小时内到场对板,确认无误后总工室在材料上签字。
2、合同或承诺书要求采购的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后,监理工程师必须立即与项目经理到现场按合同或承诺书要求进行核对,验收合格后填写进场材料验收台帐,并签发材料使用许可证。
3、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进场后,监理工程师必须立即与项目经理一同到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进场材料验收台帐,并签发材料使用许可证。
4、需见证送检的材料,工程部见证员必须在验收后立即见证取样送检,送检合格后方可签发材料使用许可证。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扣罚责任部门经理1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三十八条 工程技术部除对经工程部验收合格后的大型设备如水泵房设备、发电机组、配电房设备等进行复检外,对一般的进场设备与材料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少于10%。否则,扣罚工程技术部经理1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三节 单位工程质量管理
第三十九条 原始技术资料应在工序完工后三天内整理归档。否则,每项扣罚责任人50元、工程部经理20元。
工程实体虽经验收,经抽检仍不合格的,每项扣罚签字人50元、工程部经理20元。
工程实体经验收后,仍发现未按图施工并影响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每单给予责任监理工程师降两级工资处罚,扣罚工程部经理1000元。
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四十条 交楼后2个月内,工程部应杜绝出现以下质量问题: 1、 楼板出现穿透性裂缝;
2、 天面、卫生间、阳台楼板、铝合金门窗边等出现渗漏水; 3、 给水管道出现爆管;
4、 外墙出现开裂、脱落、渗漏; 5、 阳台栏杆生锈;
6、 天花及墙面抹灰层开裂、空鼓、脱落; 7、 地面标高不符合设计要求;
8、 木地板翘起、接缝不满足规范要求; 9、 飘窗台两端大小头;
10、 砼梁、柱、墙、砌体轴线偏位及柱、墙、砌体垂直度不满足规范要求。
如交楼后2个月内,工程实体质量出现上述问题的,每项扣罚责任监理工程师50元、项目经理20元、工程部经理2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三章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与考核
第四十一条 本章含以下隐蔽工程: 1、岩土工程勘察;
2、工程桩:预制桩、冲孔桩、搅拌桩、人工挖孔桩; 3、基坑验槽; 4、锚杆; 5、防水工程; 6、模板工程; 7、钢筋工程; 8、砖砌体工程; 9、门窗塞缝; 10、墙体保温; 11、地暖工程;
12、水电线管暗埋和预留; 13、防雷、接地工程。
第四十二条 项目经理必须建立隐蔽工程验收台帐(有关台帐格式见附件),台帐页码编号不能缺少,内容不得涂改、不得代签和弄虚作假。
隐蔽工程未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或经抽检仍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否则,每项扣罚工程部经理2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四十三条 岩土工程勘察施工旁站监理
1、项目经理必须建立勘察台帐,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填写。 2、勘察施工前,勘察单位根据总工室提供的勘察方案、勘察点布置平面图上的坐标点定出孔位和测出孔位的原始标高。
3、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孔位、孔口标高进行复核,并在台帐上记录。
4、勘察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必须旁站,如有特殊原因离开现场,而又无人接替时,则勘察施工必须停止。
5、所有钻孔终孔工程量必须有两名监理人员进行验收,进行岩芯拍照,并在台帐上签字,单孔完成当天上报工程部经理后存档。
6、作废的岩样应要求勘察单位做出明显标识,以免影响岩样的判定。
7、项目经理必须保证每个班次对监理工程师是否在岗进行二次检查,并核对施工记录,无误后签字认可。工程部经理每天必须检查一次并在台帐上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给予责任人降一级工资处罚,扣罚工程部经理2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工程技术部在勘察施工阶段每周检查一次,在台帐上签字,并由监理工程师进行见证签字;如检查发现现场在施工而无人监理则视为监理工程师脱岗。
未按上述要求抽查的,每次扣罚工程技术部经理1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四十四条 工程桩的隐蔽验收 一、 预制桩的隐蔽验收 (一)预制桩进场
1、项目经理必须在预制桩进场台帐上注明桩的规格、长度、数量及编号,必须有送货人、验收人及施工单位的签字。
2、预制桩的进场验收,必须由工程部经理指定一名非监桩的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工程师必须对桩的规格、数量及长度进行核对后在台帐上签署意见;项目经理对桩的进场情况与台帐进行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
3、所有预制桩的退场按照进场程序进行办理。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扣罚工程部经理5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二) 预制桩的施工
1、项目经理必须建立监桩台帐,台帐须注明每根桩的编号及截桩或送桩深度。
2、桩基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桩位及轴线进行复核,准确无误后在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项目经理复核,项目经理核查无误后在台帐上签字。
3、监理工程师监桩时必须全程旁站监理,如有特殊原因离开现场,则桩基础施工必须停止。
4、项目经理必须保证每个班次对监理工程师是否在岗进行三次检查,并核对施工记录和进桩台帐,无误后签字认可。工程部经理每天必须检查一次并在台帐上签字。
5、预决算部在工程桩结算时,必须根据地质资料对桩的长度进行复核,如发现有较大的出入,则由预决算部报集团监察室处理。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给予责任人降一级工资处罚,扣罚责任部门经理2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工程技术部在桩基施工阶段每周检查一次,在台帐上签字,并由监理工程师进行见证签字;如检查发现现场在施工而无人监理则视为监理工程师脱岗。
未按上述要求抽查的,每次扣罚工程技术部经理1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二、 冲(钻)孔桩的隐蔽验收
1、冲(钻)孔桩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桩位及轴线进行复核,准确无误后在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项目经理复核,项目经理核查无误后在台帐上签字。
2、验收内容:进入持力层标高、入岩深度、持力层岩性、终孔标高、成孔深度、桩顶标高、桩直径、垂直度、泥浆比重、充盈系数。
3、第一根桩终孔时监理工程师应提前通知设计、勘察、施工单位共同确认终孔标准,并封存岩样交项目经理保管。
4、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每根桩按照验收内容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在台帐上如实填写并立即报项目经理核查;项目经理必须100%核查,符合要求后在台帐上签字,核查结果立即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必须对第一批终孔的冲(钻)孔桩进行验收,并对不少于总桩数的10%进行核查,并在台帐上签署意见。
5、项目经理必须在验收后三天内将隐蔽验收资料交资料员存档,资料员在验收资料上签署收到时间。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给予责任人降一级工资处罚,扣罚工程部经理2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工程技术部对施工的桩基必须对第一批终孔的冲(钻)孔桩进行验收,并进行不少于10%的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