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6277-2005
环境使用后应重新校验。
硫化氢监测仪的检定应按JJG 695—2003规定进行。 4.2 硫化氢作业环境中硫化氢的监测 4.2.1 钻井过程
钻井过程中,钻到含硫油气层前,应充分作好硫化氢监测和防护的准备工作。 钻井过程中的硫化氢监测按SY/T 5087—2005的规定执行。
钻井现场应配备固定式硫化氢监测仪,并且至少应配备5台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 其他专业现场作业队也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 4.2.2 试油、修井及井下作业过程
试油、修井及井下作业过程中的硫化氢监测根据作业情况按SY/T5087—2005的规定执行。 试油、修井及井下作业过程至少应配备4台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 4.2.3 集输站
集输站中的硫化氢监测应采取固定式与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结合使用的方式。
在各单井进站的高压区、油气取样区、排污放空区、油水罐区等易泄漏硫化氢区域应设置醒目的标志,并设置固定探头,在探头附近同时设置报警喇叭。
作业人员巡检时应佩戴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进入上述区域应注意是否有报警信号。
固定式多点硫化氢监测仪放置于仪表间,探头信号通过电缆送到仪表间,报警信号通过电缆从仪表间传送到危险区域。 4.2.4 天然气净化厂
天然气净化厂硫化氢监测点应设置在脱硫、再生、硫回收、放空排污等区域,监测方法按4.2.3的规定执行。 4.2.5 水处理站
油气田水处理站及回注站中硫化氢的监测按4.2.3的规定执行。
5 人身安全防护设备及防护
5.1 防护设备
5.1.1 正压式空气呼吸装置
在硫化氢浓度较高或浓度不清的环境中作业,均应采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5.1.2正压供气系统
在含硫环境中采用正压供气系统时,供气系统的空气压力为0.5MPa~0.7MPa,供气量按每人不小于50L/min计算。不同劳动强度下消耗空气量参见附录B。
与供气系统配套使用的是可外接供气系统的正压式空气呼吸装置,或者是带快速接头的防毒面罩。供气系统应设置报警装置。 5.1.3 空气质量
空气呼吸器和正压供气系统的气质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空气呼吸器和正压供气系统出气气质 氧气含量 % 19.5~23.5
5.2 含硫化氢环境中的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5.2.1 安全防护措施
在含硫化氢环境中作业应采用以下安全防护措施:
3
一氧化碳 mg/m3 <15 二氧气化碳 mg/m3 <1500 油分 mg/m3 <7.5 SY/T 6277-2005
a)根据不同作业环境配备相应的硫化氢监测仪及防护装置,并落实人员管理,使硫化氢监测仪及防护装置处于备用状态;
b)作业环境应设立风向标;
c)供气装置的空气压缩机应置于上风侧;
d)重点监测区应设置醒目的标志、硫化氢监测探头、报警器及排风扇; e)进行检修和抢险作业时,应携带硫化氢监测仪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f)当浓度达到15mg/m3预警时,作业人员应检查泄漏点,准备防护用具,迅速打开排风扇,实施应急程序;当浓度达到30mg/m3报警时,迅速打开排风扇,疏散下风向人员,作业人员应戴上防护用具,进入紧急状态,立即实施应急方案。
5.2.2 钻井过程
钻井过程中,打开硫化氢油气层验收时,作业人员中应配备好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与空气呼吸器气瓶压力相应的空气压缩机,呼吸器和压缩机应落实人员管理。
钻井队生产班每人配备一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另配一定数量的公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其他专业现场作业队也应每人配备一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井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空气钢瓶并充满压缩空气,以作快速充气用。 有关钻井过程中的安全操作按SY/T 5087—2005的规定执行。 5.2.3 试油、修井及井下作业过程
试油、修井及井下作业过程中,应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及与空气呼吸器气瓶压力相应的空气压缩机。
井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空气瓶并充满压缩空气,有关事项应参照SY/T 6610—2005执行。 5.2.4 集输站
集输站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及与空气呼吸器瓶压力相应的空气压缩机,应落实人员管理。
作业人员进入有泄漏的油气进站区、低凹区、污水区及其他硫化氢易于积聚的区域时,应按SY/T6137—2005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5.2.5 天然气净化厂
作业人员进入天然气净化厂的脱硫、再生、硫回收、排污放空区域检修和抢险时,应按SY/T 6137—2005携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5.2.6 水处理站
油气田水处理站及回注站中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按5.2.4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SY/T 6137—2005的规定。
6 硫化氢急性中毒分级、处理及禁忌证
人员中毒后,应立即脱离现场,移至空气新鲜的上风方向,立即给氧。对呼吸、心跳骤停者应立即进行现场抢救(包括人工呼吸、心脏按压),并转送医院。
硫化氢急性中毒分级、处理及禁忌症按GB 8789—1998和GBZ 31—2002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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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6277-2005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硫化氢理化特性和毒理作用
A.1 物理与化学特性
硫化氢是可燃性无色气体,具有典型的臭鸡蛋味,相对分子质量34.08,对空气的相对密度1.19,熔点-82.9℃,沸点-60.3℃,易溶于水,20℃时2.9体积气体溶于1体积水中,亦溶于醇类、二硫化碳、石油溶剂和原油中。20℃时蒸气压为1874.5kPa,空气中爆炸极限为4.35%~45.5%(体积比),自然温度260℃,它在空气中的最终氧化产物为硫酸和(或)硫酸根阴离子。
A.2 毒理作用
硫化氢是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粘膜亦有明显的刺激作用。
A.2.1 急性毒性
较低浓度,即可引起呼吸道及眼粘膜的局部刺激作用;浓度愈高,全身性作用愈明显,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窒息症状。硫化氢对人体的危害见表A.1
表A.1 硫化氢对人体的危害
空气浓度 mg/m3 0.04 0.5 5.0 7.5 15 35~45 75~150 15~300 300 300~450 375~525 525~600 900 1500 1500~2250
A.2.2 慢性毒性
长期低浓度接触硫化氢会引起结膜炎和角膜损害。 A.2.3 中毒机理
5
生理影响及危害 感到臭味 感到明显臭味 有强烈臭味 有不快感 刺激眼睛 强烈刺激粘膜 刺激呼吸道 嗅觉在15min内麻痹 暴露时间长则有中毒症状 暴露1h 引起亚急性中毒 4h~8h内有生命危险 1h~4h内有生命危险 暴露30 min会引起致命性中毒 引起呼吸道麻痹,有生命危险 在数分钟内死亡 SY/T 6277-2005
硫化氢在水溶液中可离解成HS-、S2-和H+离子。在生理pH作用下,体内硫化氢总量的2/3离
-
解成HS离子,约1/3为未离解的氢硫酸(H2S),仅很少量离解成S2-,它们都具有局部刺激作用。硫化氢可与组织中碱性物质结合形成硫化钠,也具有腐蚀性,从而造成眼和呼吸道的损害。硫化 氢主要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内,在体内的游离硫化氢和硫化物来不及氧化时,使中枢神经麻痹,引起全身中毒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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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不同劳动强度下消耗空气量
正压式空气呼吸装置配有小容积高压报瓶(压力有15MPa 和30MPa两种),使用时间分为5min、30min、45min、60min,在选用时应根据工作环境需要的时间、劳动强度、配套设备等因素综合考虑。
按下式计算正压式空气呼吸装置的使用时间:
T﹦10pV/qv
式中:
T—使用时间,单位为分(min); V—气瓶容积,单位为升(L); P—气瓶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qv—消耗空气量,单位为升每分(L/min) 不同劳动强度下消耗空气量见表B.1
表B.1 不同劳动强度下消耗空气量
劳动强度 轻 低强度 中强度 高强度 极度
消耗空气量 L/min 15~20 21~30 31~40 41~50 51~80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