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法规知识问答(2006年4月21
日)
答:
1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
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质成份或结构、铭文、 窟洞以及联合体;
2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 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立 或连接的建筑群;
3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成人类学角度看具有 突出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工联合工程以及考古地 址等地方。
答:“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 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 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答:
1从审美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由物质 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 1
2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地质和 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为受威胁的动物和植物生态区; 3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 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
答:2004年8月,我国政府经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 正式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成为全球批准为数不多加入该公约的国家之一。 答: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
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 语言; 2表演艺术;
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答:非物质性特征,生态性特征和“活态”性特征。 答: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2
答:生命性原则,整体性原则,人本性原则和创新性原则。 答: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长远规划、分布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
答: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 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中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 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 传承和发扬。 答:
1开展普查,用现代化手段真实、系统、全面地记录 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2制定标准,科学认定,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
3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工
作;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探索动态整体 性保护方式;
4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协调有效的保护工作领导 机制、专家咨询机制和检查监督制度; 3
5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整体规划,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
6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大 力培养专门人才;
7积极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教学和宣传展 示,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 答:
1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2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3抢救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 4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5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的保护。 答:
1一些依靠口传身授方式加以承传的文化遗产正在不
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 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 2法律法规建设的步伐不能及时跟上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