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 (2002年版)
附表A.0.2 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分级配建表 类别 项目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托儿所 幼儿园 小学 中学 医院(200~300床) 医 疗 卫 生 护理院 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 文 化 体 育 居民运动场、馆 居民健身设施(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 综合食品店 综合百货店 餐饮 商 业 服 务 市场 便民店 其他第三产业设施 金 银行 中西药店 书店 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老年活动站) 门诊所 卫生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教 育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共 29 页 第 2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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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 邮 电 储蓄所 电信支局 邮电所 社区服务中心(含老年人服务中心) 养老院 托老所 残疾人托养中心 治安联防站 居(里)委会(社区用房) 物业管理 供热站或热交换站 变电室 开闭所 路灯配电室 燃气调压站 高压水泵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社 区 服 务 市 政 公 用 垃圾收集点 居民存车处 居民停车场、库 公交始末站 消防站 燃料供应站 公共厕所 垃圾转运站 共 29 页 第 2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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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 市政管理机构(所) 派出所 其他管理用房 防空地下室 注:①▲为应配建的项目;△为宜设置的项目。
▲ ▲ ▲ ▲ △② --- --- --- △ △② --- --- --- --- △② 行政管理及其他 ②在国家确定的一、二类人防重点城市,应按人防有关规定配建防空地下室。 附表A.0.3 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 设施名称 (1)设于阳光充足,接近公共绿地,便于家长接送的地段 (2)托儿所每班按25座计;幼儿园每班按30座计 (3)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层数不宜高于3层 (4)三班和三班以下的托、幼园所,可混合设置,也可附设于其它建筑,,但应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四班和四班以上的托、幼园所均应独立设置 教 育 (2)幼儿园 (5)八班和八班以上的托、幼保教学龄前儿童 园所,其用地应分别按每座不小于7m2或 9 m2计 (6)托、幼建筑宜布置于可挡寒风的建筑物的背风面,但其主要房间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7)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1)学生上下学穿越城市道路(3)小学 6~12周岁儿童入学 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 — 4班≥1500 6班≥2000 8班≥2400 —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设 置 规 定 每一处规模 建筑面积(m) 2用地面积(m) 2(1)托儿所 保教小于3周岁儿童 4班≥1200 6班≥1400 8班≥1600 12班≥6000 18班≥7000 24班≥8000 共 29 页 第 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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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H的日照标准不限 (1)在拥有3所或3所以上中学的居住区或居住地内,应有(4)中学 12~18周岁青少年入学 一所设置400m 环形跑道的运动场 (2)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 (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不限 (1)宜设于交通方便,环境较安静地段 (5)医院 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10万人左右则应设一所300~400床医院 (3)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1) 一般3~5万人设一处,医 疗 卫 生 (7)卫生站 社区卫生服务站 1~1.5万人设一处 300 500 (6)门诊所 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2) 设于交通便捷,服务距离适中的地段 2000~3000 3000~5000 1200018000 ~15000~25000 — 18班≥11000 24班≥12000 30班≥14000 1. (8)护理院 健康状况较差或恢复期老年人日常护理 2.最佳规模为100~每床位建筑面积≥2 150床位 300045000 可与社区卫生服务~30m3. - 中心合设 小型图书馆、科普知识宣传与教育:影视厅、舞厅、游(9)文化活动中文 体 心 艺厅、球类、棋类活动室;科技活动、各类艺术训练班及青少年合老年人学习活动场地、用房等 (10)文化活动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1)宜结合或靠近同级中心绿地安排 共 29 页 第 24 页
宜结合或靠近同级中心绿地安排 4000~5000 8000~12000 400~600 400~60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 (2002年版)
站 欣赏、茶座等主要供青少年和老年人活动 (2)独立性组团应设置本站 (11)居民运动场、馆 篮、排球及小型球(12)居民健身设施 类场地,儿童及老年人活动场地合其他简单运动设施等 健身场地 宜设置60~100m直跑道和200m环形跑道及简单的运动设施 — 10000~15000 宜结合绿地安排 — — (13)综合食品店 居住区:粮油、副食、糕点、干鲜果品等 1500~2500 小区:800~1500 居住区:2000~3000 小区:400~600 — — (14)综合百货店 日用百货、鞋帽、服装、布匹、五金及家用电器等 (1)服务半径:居住区不宜大于500m;居住 小区不宜大于300M (2)地处山坡地的居住区,其商业服务设施的布点,除满足服务半径的要求外,还应考虑上坡空手,下坡负重的原则 (15)餐饮 (16)中西药店 (17)书店 主食、早点、快餐、正餐等 汤药、中成药与西药 — — 商 业 服 务 200~500 — 书刊及音像制品 300~1000 — 居住区:(18)市场 以销售农副产品和小商品为主 设置方式应根据气候特点与当地传统的集市要求而定 100~1200 小区:500~1000 (19)便民店 (20)其他第三产业设施 居住区:1500~2000 小区:800~1500 小百货、小日杂 宜设于组团的出入口附近 — — 零售、洗染、美容美发、照相、影视文化、休闲娱乐、洗浴、旅店、综合 共 29 页 第 25 页具体项目、规模不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