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夜班人员,夜班补助为工资级在3.0(含)以上的符合夜班补助条件的人员工资浮系调整为
1.05,工资级在3.0以下的人员夜班补助为0.2元/小时。
(6)、其它扣除(考勤扣罚、病、事假、工伤假及其他休假的工资计算)(7)、制作工资报表的注意事项:
1)工资级在2.0~4.0以下的员工每次调薪幅度应控制在5%左右,工资级在2.0~4.0的员工
半年内至多提薪一次。
2)工资级在2.0以下的员工三个月内至多提薪一次;工资级在2.0~4.0的员工半年内至多
提薪一次。提薪申报表内须注明上次提薪时间。3)每月提薪人数应控制在本部门总人数的3%以内。
4)员工某月表现优秀,可考虑适当上调该员工当月工资系数,不轻意提薪。普通员工的
浮系控制在1.05左右。
5)本科(不含本科)文凭以下人员的试用期须满三个月;本科文凭以上人员原则上仍为
三个月试用期;特别优秀的可提前结束试用。6)提薪只有在申请表经厂长批准后方可作入工资表中。
附:《管理人员(工人)转正及定级、提薪申报审批流程》
管理人员转正及定级、提薪申报审批流程:
1、申报人试用期满、培训、考核合格2、填写培训、转正及定级、提薪申报表
(培训老师)(部门主管或部长)(申报本人)
〈〈员工培训一览表〉〉 〈〈员工转正申请表〉〉 〈〈述职报告〉〉
〈〈定级、提薪申报表〉〉 用于确定申报人员工资级数 (部门主管或部长)〈〈晋级、升等申报表〉〉 用于确定申报人员职等
(部门主管或部长)
〈〈职务/职位变更、晋升审批表〉〉 用于确定申报人员职务/职位
3、审批
(部门主管或部长)
(相关部门部长、厂长)
4、审批 (人事部)
(劳资科)(培训科)
接收、整理、初审 审查、考核转正
审批转正及定级、提薪有关申报表 (人事部 部长)
5、核算工资 (劳资科)
6、将相关报表数据记入电脑档案及原始报表存档 (劳资科)
工人转正及定级、提薪申报审批流程:1、申报人试用期满、培训、考核合格2、填写培训、转正及定级、提薪申报表《员工培训一览表》 《员工转正申请表》 《定级、提薪申报表》 (培训老师)(部门主管或部长)(部门主管或部长)
3、审批 (相关部门部长、厂长)
4、审批 (人事部)(劳资科)(培训科)(人事部 部长)
接收、整理、初审 审查、考核转正 审批转正及定级、提薪有关报表
5、核算工资 (劳资科)6、将相关报表数据记入电脑档案及原始报表存档 (劳资科)
为保证全厂员工能在每月15日前领取工资,对各部门上交工资原始报表的时间做如下规定:要求各部门在每月的6号以前上交工资原始报表到人事部。
原始表中职等工资或工资级不用填写,如有变化,需填写提薪、定级申报表,否则职等工资或工资级仍按上月上报计算。
不能按时上交工资原始报表的部门,工资迟发后果自负。
希各部门领导加以重视此项工作的完成,以配合人事部按时做好每月工资表的任务。工资保密制度
每月工资一般在十五日左右发放。发放工资时,需签名并当面点清,有疑问或有出入者应向内勤人员查询,有错漏者将会在下月工资中及时纠正并补发,但不得随意散布不满情绪或无理取闹,在此规定如下:
1、工资条作为工资凭据,如工资计核有错漏可凭此条到内勤人员处核查,严禁查询他人工
资。工资发放确认后自行保管或撕毁,如随处乱丢,人事部捡获一张工资条将从下月工资中扣罚当事人10分。
2、工资发放时所有员工不得相互打听、相互宣扬或向外界传播公司及部门内有关工资情况
及相应制度、条例。凡有打听工资或泄漏工资者,双方均扣罚当月工资并作违纪辞退处理。
3、凡与工资有关之工作人员,如各级管理人员、内勤员等严守公司保密制度,所有工资资
料必须妥善保管,除本部部长以外不得让任何人查询本部工资情况。内勤员之间严禁交叉传阅工资,随意透露工资机密,均扣罚当月工资并作违纪辞退处理。
4、对谣言惑众,从个人狭隘利益出发,煽动别人之不满情绪,对公司正常生产造成影响者,
将追究其责任,并承担一切后果,如被发现有违规者,将会受到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理。凡举报者,将给予5-10分的奖励。
五、
考勤制度
考勤是为了培养员工良好的工作作风,加强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种管理手段。1.
考勤由各部门内勤科或内勤员负责统计,每月底上报人事部,并按相应的奖罚制度计发当月工资。2.
惩罚
(1)迟到、早退处理
当月第一次迟到或早退5分钟扣2分,第二次扣5分,三次以上每次扣10分,当月迟到或早退的时间累计超过2小时再作一天旷工处理(扣25分)。(2)旷工处理
迟到或早退时间1小时以上2小时以下作旷工半天处理扣15分,2小时以上作旷工一天处理扣25分,旷工二天后扣50分,连续旷工满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试用工旷工达二天作自动离职处理。(3)病假处理:
员工经同意休病假的工资计算,凡请病假员工第一天扣3分,第二天起每天扣1分;(4)事假处理:
员工经同意休事假的工资计算:凡请事假员工第一天扣10分,第二天起每天扣3分。(5)工伤处理:
员工因工受伤,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报人事部审核,在规定期限内(休息时间根据公司医务室、医院证明加人事部审批意见)发给岗位工资。(6)请假规定:
凡请假员工需写请假条报组长(助拉)、拉长处,三天内由车间主管批准,三天以上七天以下需由部长审批,请假条留一联于生产办公室。3、考勤打卡制度
(1)全厂员工实行打(刷)卡制度:规定上班时间前20分钟开始打(刷)卡。
(2)实行一人一卡制,上班一律不准代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两人各扣10分。
(3)工卡如有遗失,要及时报告部门主管,补卡(刷卡)则要人事部签字才能生效。(4)员工请假,工卡一律由部门主管在工卡上注明请假,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生产员工
实行《作业成绩表》考核,在表上记录当天工时,由助拉、组长(含)以上管理人员完成)
(5)工卡一律放在工卡架上,不能随身带走,违者每次扣2分。(6)不准打连卡(指刚打完下班接着打上班卡)违者每次扣1分。(7)如因工作特殊无须打卡,部门主管签名生效。
(8)如卡机出现故障,导致打卡模糊不清,要在当日找部门主管签卡,否则按旷工处理。4、签卡(《作业成绩表》记录工时)规定:
要求在当天下班后准确打上工时,停拉超过半小时开始不计工时。该表应挂于各工位正前方的(拉线上)。
第三章
一、
培训作业规范
厂规(生产部)培训制度
1.明确人力资源需求,确保人力组合适合公司发展。2.权责:
部门培训需求的申请;部门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部门人员技术技能的鉴定与考核;协助公司培训计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