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宝得钢铁有限公司 程序文件BD-EOEn-20 A版
事件、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控制程序
受控状态:
受 控 编制部门:安全处 审 核 人:倪洪亮 批 准 人:王洪新
2013-9-1发布 2013-9-1实施
更改状态表
版本号 A版
修改号 0 修改条款 发布 修改页码 - 批准人 王洪新 实施日期 2013-9-1
事件、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控制程序
1 目的
加强事件、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管理,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事件、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3 术语
3.1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健康损害或人身伤害(无论严重程度),或者死亡的情况。
3.2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具体是指人身伤害事故、生产事故、环境污染及类似事故等。 3.2.1人身伤亡事故: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2.2生产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因非正常因素迫使生产突然中断,造成停产而引发的生产类、设备类和工艺类事故的统称。
3.2.3环境污染事故: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4 主要职责
4.1 安全处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职权范围内的人身伤害事件、事故及火灾事故;安全处负责监督各分厂事件、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执行和落实。负责协调处理厂区一般交通事故,负责将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移交市交通事故大队调查处理。
4.2 总调度室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生产事故,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安全处等职能科室负责配合。
4.3 安全处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事故调查报告报安全处公司领导审批,并参与煤气中毒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4.5 事故单位负责轻伤及以下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事故调查报告交职能处室审核后报安全处审批。
4.6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落实防范事故重复发生的纠正/预防措施。
5 管理程序 5.1事件、事故报告
5.1.1事件、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人员应在第一时间直接或逐级将事故经过上报事故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按照相应的规定向上报告。 5.1.2人身伤亡事故报告按照《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相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
5.1.3生产事故报告按照《生产事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 5.1.4其他事故的报告
a)火灾爆炸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最先发现者必须立即报告,直接或逐级向安全处和总调度室报告。
b)毒物泄漏事故及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安全处和总调度室报告。
5.2 事件、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的措施
事件、事故单位的主要领导接到事件、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 抢救伤员和保护财产,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在进行抢救工作时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未经主管单位允许,事故现场不得清理。因抢险救护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好标记。 5.3 事件、事故的调查
5.3.1事件、事故调查的目的:掌握事件、事故情况,查明事件、事故原因,拟 定改进措施,分清事件、事故责任,提出对事件、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填写事故报告。
5.3.2事故调查实行分级负责制
a)轻伤事故及轻伤以下事故一般由各单位负责人、有关条线、事故班组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安全处、总调度室及相关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b)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由公司安全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c)死亡事故安全处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d)其他各类事故由主管单位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并按本程序所列支持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5.3.3事故调查组的任务
立即勘察事故现场,了解事故发生前和发生时的有关情况并做好记录; a)询问有关当事人并做好证词笔录,同时调阅有关资料;
b)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和试验;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防范事故重复发生的纠正、预防措施;
c)分析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d)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存档。 5.4事故处理与结案
5.4.1事故的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的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 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
5.4.2各类事故严重程度的分级和结案报批,执行本程序所列支持性文件中的相应规定。
5.4.3事故发生单位按照《不符合、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落实防范事故重复发生的纠正、预防措施。 6 相关文件 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不符合、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7 记录 工伤事故报告书 工伤事故审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