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大庆”农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新中国成立x周年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x市安委会关于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安委办发〔x〕x号)要求,结合第三季度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自7月份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大庆”农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x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及市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确保新中国成立x周年大庆安全稳定这个大局,从讲政治的角度,全面组织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大庆”农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专项整治行动内容 (一)专项行动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范围是:全市农业领域所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安全风险管控重点
1、农机安全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农机驾驶员考试、注册登记、核发牌证等工作。抓好农机合作社、作业公司、维修企业等农机作业场所监管,建立安全档案,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巩固“平安农机创建成果”。开展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机监理信息网络和装备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2、种植业安全生产监管。制定种植业防灾减灾抗灾方面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建突发应急处置队伍,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设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设施温棚安全事故。抓好农药、化肥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经营事故。
3、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监管。强化对有毒有害化学药品、特种检验试剂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抓好兽药、畜禽饲料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屠宰行业、养殖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特别是牧场草料场消防安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重大畜牧业安全生产事故。
4、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扎实推进“平安渔业”建设,加强养殖湖泊、水库的安全管理,推进养殖渔船规范化建设,引导、鼓励、监督企业和个人淘汰更新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渔船和装备,强化渔政船只协助参与湖面、河道搜救的能力。
5、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投入品实
名购买制度,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销售。规范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秩序,联合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对全市农产品批发、超市、农贸市场开展节日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6、农村能源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农村沼气,落实沼气建设人员资格准入,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加强大中型沼气池的日常检查,对在建、使用、未用沼气池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安全监管。强化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农林牧渔规模种养安全生产,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良好农业规范”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田间作业、仓储物流、商品化处理、冷链配送全产业链的安全生产监管。
8、农田建设安全监管。制定全市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方面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抓好全市农田建设及运行管理中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农田建设相关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协调和参与农田建设及运行管理相关事故处理、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9、乡村产业安全生产监管。抓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安全生产,加强农产品初加工基础设施安全建设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各县(市、区)对休闲农业场所及工作人员安全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措施。
10、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抓好办公场所关键设备安全检查,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抓好消防安全教育和实地演练,确保不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动员部署自查阶段(7月1日至7月25日) 1、各县(市、区)要统筹兼顾,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对今年以来自治区及x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梳理,全面自查整改落实情况。
2、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并实施本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3、各涉农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和时限。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于7月26日前,将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7月26日至9月19日) 1、全面开展检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结合实际制定
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开展对标对表明查暗访。
2、强化问题隐患集中治理。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该曝光的要曝光,该挂牌督办的要挂牌督办。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问题隐患,都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
3、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问题隐患“清零”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全面梳理,把x年自治区安委办六个督察组“两节”“两会”等不同时段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x年国务院安委办和自治区安委办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指导服务发现的问题隐患等纳入百日专项整治范围,一手查治新隐患、一手整改老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台账,逐项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已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复查验收清单,做到“谁牵头、谁验收、谁负责”,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复、不反弹。
4、加大警示和曝光力度。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深入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制定明查暗访工作计划,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原则上每月开展明查暗访不少于2次。要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包括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于9月1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