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现住所及通讯处 工作单位或 毕业学校 性别 出生 民族 年 月 日 婚否 半身一寸 脱帽照片 (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印章) 性传播性疾病、皮肤病、心脏病、肾炎、肝炎、关节炎、哮喘、癫痫、结核、 精神病等(以上请本人如实填写,对应处划“√”,并写明患病时间。) 既往病史 确认签名: 日期:20 年 月 日 医师签字 左 视力 右 眼 矫正 视力 五 官 科 左 右 辨色 其他 眼病 医师签字 左 米 耳 听力 右 米 嗅觉 口鼻 口吃 唇颚 颜面部 身高 鼻及鼻窦 咽喉 门齿 其他 公分 体重 皮肤 甲状腺 胸廓 脊柱 公斤 耳疾 医师签字 外 科 淋巴 四肢 关节 外貌 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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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跖足 血 压 心 率 (次)/分 发育及营养状况 内 科 肺及呼吸道 心 脏 肝 腹部B超 脾 神经及精神 其他 妇科检查 心 电 图 胸部X线 化验检查 (另附化验单) 血液 其他 医师签字 千帕 毫米汞柱 化验员签字 尿液 医师签字 医师签字 医师签字 化验员签字 负责医师 签 字 (填写合格、不合格、受限结论,不合格和受限的须注明原因。) 体检结论 体检医院 意 见 医院公章 20 年 月 日 陕西省教育厅 制 说明:(1)既往病史一栏,必须如实填写,在病名上划“√”,并写明患病时间。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病史,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即使取得资格,一经发现取消教师资格。(2)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体检时间空腹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由于本人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体检,造成不能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的视为体检不合格。(3)各种检验单随表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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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参考标准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 1.凡有下列病史之一者:癫痫病、癔病、夜游症、恶性肿瘤、严重血液病、严重神经官能症、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
2.凡有下列疾病之一且未洽愈者:结核病、支气管扩张、慢性肾炎、麻风病、甲型肝炎、晚期血吸虫病。
3.男性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0厘米。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可放宽至男性不低于150厘米,女性不低于145厘米。
二、凡有下列疾病者,视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 1.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2.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大动脉炎,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并伴有并发症者。
3.类风湿脊柱强直、严重慢性骨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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