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标普制药有限公司环保验收公示
项目差不多概况:
沈阳标普制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新民市中央大街8号, 沈阳标普制药是修正药业下属全资子公司。依照修正集团进展战略,集团公司将内部生产保健食品和QS食品的分公司进行了规划整合,建设保健食品和QS食品试样生产基地。沈阳标普制药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建设一条年产鹿三宝酒900t,修正健酒900t的生产基地,新建工厂占地面积64203m,建筑面积51096.69m。项目于2016年1月由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完成《建设项目环境阻碍报告表》,2016年2月29日,取得了新环审字【2016】13号《关于沈阳标普制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阻碍报告表的批复》。2016年8月进行开工建设,并于2017年11月竣工。
2017年12月5日,沈阳标普制药有限公司托付沈阳浦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爱护验收监测。技术人员于2017年12月5日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2018年3月10日,沈阳浦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依照验收监测方案进行了现场监测,依照调查和监测结果,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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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爱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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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设置1台2t/h和1台4t/h燃气锅炉的锅炉烟气分不经2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经站内臭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2m排气筒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经项目自建1座15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新民市吉康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设备进行隔声降噪处理,降低噪声对环境的阻碍。 4.固废
本项目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污水站污泥及废树脂均送有资质的部门处理,药渣全部综合利用。
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锅炉烟气中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排气筒排放氨和硫化氢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厂界无组织排放氨和硫化氢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出口中各监测因子排放浓度符合《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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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差不多落实了环境阻碍报告表及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差不多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爱护验收要求,特此公示。
公示时刻: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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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标普制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爱护验收监测报告
沈浦公环监W字(2017)第020号
托付单位:沈阳标普制药有限公司 承担单位:沈阳浦公监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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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2日
建设单位:沈阳标普制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振海
编制单位:沈阳浦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周勇
项目负责人:李冉冉 报告编写人: 审核人:
授权签字人: 现场监测负责人:韩佳霖 采样人员:韩佳霖、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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