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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482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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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裁决的撤销。《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本题中,法院正在审查乙公司的仲裁裁决撤销申请,尚未正式裁定撤销,此时甲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法院还是应当受理执行申请。但是,在受理执行之后,根据上述规定应当同时裁定中止执行。所以,A和B选项是错误的,D选项是正确的。C选项中,针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由当事人依申请进行,法院并没有告知

二、多选题

1.夏兰公司与个体工商户赵璞签订了一份冷餐配送合同,在合同的纠纷解决条款中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履行等问题发生纠纷,均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或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签订后,夏兰公司称缔约时的承办人黄某超越权限,并依此主张合同无效。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哪些?

A、承办人黄某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因此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B、当事人选定了两个仲裁委员会,因此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C、若夏兰公司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D、若夏兰公司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在询问赵璞的意见后,决定是否受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5章>第3节>仲裁条款独立性原则的适用 【答案】:A,B,C,D 【解析】:

①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主合同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效力。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仲裁法解释》第5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故此时仲裁协议并非当然无效。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若夏兰公司向法院起诉,表明双方未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故仲裁协议无效,法院法院受理夏兰公司的起诉。因此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夏兰公司的起诉,无需询问赵璞的意见。因此D选项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

2.关于互联网法院送达表述正确的是:( ) A、互联网法院可以在简易程序中适用公告送达

B、互联网法院可以电子送达裁判文书,但必须提供纸质版裁判文书

C、互联网法院可以将未提供有效电子送达地址的受送达人本人近期常用即时通讯账号作为送达地址

D、互联网法院根据在线庭审特点,无需经过当事人同意即可进行诉讼文书电子送达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9章>第2节>送达方式 【答案】:A,C 【解析】:

考查互联网诉讼送达有关知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互联网法院规定》)第18条,对需要进行公告送达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单民事案件,互联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A项正确。根据该规定第15条,经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并征得其同意,互联网法院可以电子送达裁判文书。当事人提出需要纸质版裁

判文书的,互联网法院应当提供,B项错误。根据该规定第16条,受送达人未提供有效电子送达地址的,互联网法院可以将能够确认为受送达人本人的近三个月内处于日常活跃状态的手机号码、

3.李某诉王某侵权赔偿一案,诉讼过程中,李某发现王某有转移财产的行为,于是提起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法院查封王某名下的一套房产。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并开始执行。与本案相关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由立案、审判机构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并移送执行机构实施

B、王某认为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无权提出执行异议

C、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案外人张某认为被保全的房产实际上为其所有,并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应当审查处理并作出裁定

日内提起执行异议15、若法院裁定驳回了张某的异议,张某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D. 之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1章>第1节>保全的措施 【答案】:A,C,D 【解析】:

考查保全措施的执行。根据《财产保全规定》第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由立案、审判机构作出裁定,一般应当移送执行机构实施,A项正确。根据《财产保全规定》第26条的规定,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有权提出书面异议,B项错误。根据《财产保全规定》第27条的规定,案外人对保全裁定或者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不服,基于实体权利对被保全财产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审查处理并作出裁定。案外人、申请保全人对该裁定不服的,可

4.以下有关举证期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哪些?

A、举证期限可以由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并经法院准许

B、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不得少于30日;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5日

C、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

D、当事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原则上不予采纳,但相关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法院可以采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8章>第4节>举证时限 【答案】:A,C 【解析】:

①依据《民诉解释》第99条第一款的规定,举证期限的确定方式有两种,选项A的说法正确,当选。

②2015年《民诉解释》对举证期限的区间进行了修改,考生需要特别留意,《民诉解释》第99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

③该条第三款规定: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因

5.A市甲与B市乙在C市签订供销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因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虽未明确

具体的仲裁委员会,但约定适用D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后双方发生争议,甲与乙就仲裁( ) 协议的效力看法不一,甲欲申请法院确定该仲裁协议的效力,则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A市中级人民法院 B、B市中级人民法院 C、C市中级人民法院

D、D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5章>第4节>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机构及程序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确认机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仲裁司法审查规定》)第2条第1款,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仲裁法解释》第4条,可视甲乙约定D仲裁委员会为仲裁机构,故ABCD项正确。

6.甲市随着经济的发展决定建立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员的聘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从事了10年审判工作的赵法官可以兼任该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 B、从事了10年律师工作的王律师可以兼任该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 C、某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刘教授可以兼任该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

D、某大型商务公司法务部总经理、高级经济师于某可以兼任该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4章>第1节>仲裁委员会应具备的条件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员的资格。根据《仲裁法》第13条的规定,BCD项符合仲裁员资格要求,且法律未规定兼职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现职法官不得担任仲裁员的通知》,法官担任仲裁员,从事案件的仲裁工作,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超出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职权范围,且由于法院要行使对仲裁的监督职能,现职审判员兼任仲裁员不利于依法公正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官不得兼任仲裁员,A项错误。 7.关于简易程序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可以简便方式进行审理前的准备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审终审

C、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 D、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民事案件不可以申请再审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4章>第2节>审理前准备

B,D

:【答案】. 【解析】:

考查简易程序的适用。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67条的规定;B项错误,在简易程序中也为二审终审;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64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第2款规定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D项错误,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民事案件也可以提起再审。 8.庭前会议可以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

A、审查处理当事人提出的反诉 B、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证据保全 C、组织交换证据 D、进行调解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3章>第2节>审理前的准备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庭前会议。根据《民诉解释》第225条的规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庭前会议可以包括下列内容:(1)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2)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3)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4)组织交换证据;(5)归纳争议焦点;(6)进行调解。

9.胡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彗星公司缴纳房租。彗星公司收到后立即提出书面异议称,根据租赁合同,彗星公司的装修款可以抵销租金,因而自己并不拖欠租金。对于法院收到该异议后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84题,多选) A、对双方进行调解,促进纠纷的解决 B、终结督促程序

C、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但彗星公司不同意的除外 D、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但胡某不同意的除外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8章>第3节>异议成立的法律后果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督促程序。《民事调解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本题中,债务人通过主张抵销而否定了租金的债务,属于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条规定:217第民事诉讼法》《合法的债务人异议。.

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

10.法国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在履行涉外经济合同时发生纠纷,法国公司依据仲裁协议在我国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货款;中国公司反请求认定其产品质量不合格,并请求其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双方约定由1名仲裁员独任审理此案,以不公开的方式审理了此案。根据上述案情,关于本案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

A、法国公司要求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不能直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而应当通过仲裁委员会向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B、中国公司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C、被申请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法国公司可向中国公司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D、中国公司可以要求公开审理而未得到满足为由,请求法院不执行仲裁裁决。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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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6章>第5节>仲裁审理的方式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程序。根据《仲裁法》第68条的规定,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3条前段,经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法院起诉,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3条后段,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C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40条的规定,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D项错误。

11.关于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规则,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小梦与淘宝公司的违约纠纷案,小梦主张她曾多次向淘宝客服进行投诉但始终未获回复,为了证明该事实,小梦提供了她与淘宝客服的聊天截图,该截图属于电子数据 B、法院可以依职权调查审判人员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法定事由

C、未成年人所作的证人证言,需要经过补强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D、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方式所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8章>第4节>认证 【答案】:A,B,D 【解析】:

选项的说法正确。A①网络聊天内容属于电子数据。因此.

②回避属于程序性事项,程序性事项属于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的情形。因此B选项的说法正确。 ③未成年作的与其智力年龄不相当的证言才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因此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民诉法解释》第106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因此D选项的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D选项。

12.吴某帮邻居陈某修建新房时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腰椎骨被摔断,需做一次大手术方能康复。医院让吴某预交10000元保证金,陈某替吴某交了2000元,其余拒绝支付。吴某诉至法院并申请让陈某先行支付8000元。在此种情况下,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 A、如果吴某不能提供担保,那么法院不能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

B、法院经审查后,不但可以决定对8000元先予执行,而且也可以决定对手术费先予执行 C、本案属于先予执行的案件类型,法院应当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

D、如果法院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陈某对裁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复议申请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1章>第2节>先予执行的程序 【答案】:A,B,D 【解析】:

考查先予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108条的规定,A、B、D项错误。需注意的是,先予执行的法律文书是裁定书,而非决定书,C项正确,

13.就瑞成公司与建华公司的合同纠纷,某省甲市中院作出了终审裁判。建华公司不服,打算启动再审程序。后其向甲市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甲市检察院经过审查,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80题,多选) A、建华公司可在向该省高院申请再审的同时,申请检察建议

B、在甲市检察院驳回检察建议申请后,建华公司可向该省检察院申请抗诉 C、甲市检察院在审查检察建议申请过程中,可向建华公司调查核实案情 D、甲市检察院在审查检察建议申请过程中,可向瑞成公司调查核实案情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7章>第3节>抗诉和监察建议的启动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检察监督的方式。《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人民法院逾)二(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一(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可见,当事人只有在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下方可申请检察建议,并且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仅限于一次机会,故A、B选项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

14.张某诉江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经判决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江某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李某享有20万元的到期债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法院应当作出裁定,通知李某向江某清偿该项20万元债务 B、法院应当作出裁定,通知李某向张某清偿该项20万元债务

C、若李某对该到期债权有异议,张某请求强制执行该到期债权的,法院不予支持

D、若江某对李某的该项债权系生效裁判所确定,李某对该到期债权提出异议的,法院不予支持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1章>第3节>代位执行 【答案】:B,C,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501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故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01条的规定,CD正确。

15.下列关于执行程序和审判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执行程序不绝对依赖于审判程序而存在

B、审判程序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执行程序实现权利义务关系 C、经审判程序处理的民事案件并不必然地要经过执行程序 D、执行程序所适用的案件不只限于审判程序处理的案件范围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和执行程序 【答案】:A,B,C,D 【解析】:

审判程序只是时间上处于执行程序之前,但并无前提、基础之关系。执行程序并不绝对地依赖于审判程序而存在,也不必然是审判程序的继续。例如,公证机关制作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由人民法院适用执行程序执行。执行程序是依靠强制力实现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审判程序系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经人民法院审判程序处理的民事案件并非都具有可执行内容,即使具有可执行内容,当事人主动履行完毕,也可不进入执行程序。综 均正确。ABCD上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4826篇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仲裁裁决的撤销。《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本题中,法院正在审查乙公司的仲裁裁决撤销申请,尚未正式裁定撤销,此时甲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法院还是应当受理执行申请。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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