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重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费用在30000元以上至10万元以内者。事故性质恶劣,造成人身重大伤残,产生其它严重后果者。
(4)特大事故:修复费用达10万元至50万元,或造成人身重大伤残或死亡,设备事故造成局部施工处停产一周以上者。
事故的处理措施
设备事故应同时按照以下要求实施:
(1)一般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机料科科长(岳铁军)和项目经理(史万军)汇报,进行处理。
(2)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保护事故现场,现场负责人马上通知项目经理(史万军),项目经理应根据《设备管理规定》对事故应急进行处理。
(3)重大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立即停止设备运行,保护事故现场,现场负责人马上通知项目经理(史万军),由项目部组织事故应急处理小组根据《设备管理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军信公司。
(4)特大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立即停止设备运行,保护事故现场,现场负责人马上通知项目经理(史万军),项目部马上组织事故应急抢救,同时报告通顺公司安全生产部(廖结成),并组织事故应急处理小组根据《设备管理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在15个工作日内填写设备事故报告书,报军信公司。
治安突发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预防治安突发事件的措施
A、加强内部人员管理,严肃处罚违规行为。 B、设立保安,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同8.2.3.E)。 C、建立与当地政府部门、公安机关、村社组织联防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措施
8.9.2.1当发生治安突发事件(如打群架、违法乱纪、严重扰乱工作秩序等行为)一般冲突事件,现场相关人员应及时报告行政、安全科和项目部主管领导处理。
A、耐心劝说,以理说服; B、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报告;
C、有必要时报警,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D、组织现场保安员维护秩序,制止其违法乱纪的行为。
8.9.2.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现场相关人员应及时报告项目部主管领导。立即组织保安员,尽可能制止或控制事件恶化和扩大、减少损失或伤害。
如是外人组织群体故意破坏的,项目部必须动员一切人力物力,尽最大能力制服破坏者,并保护破坏现场或留下记录、证据等。
受伤人员的救护
A、尽快使受伤人员撤离事故现场、动用备用药物进行现场救治,如:止血、包扎、简单消毒、清洗等。
B、重伤人员要用担架抬离事故现场急救、尽快转送医院急救。
C、现场救护力量不足时应及时联系应急救护机构:如救急中心、医院等,求得外援、尽最大能力减少人员伤亡。
8.9.2.5事件险情评估已无法控制的,应立即报警,并启用应急响应的地方政府机构,求助支援。
湖南通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张花高速公路第七十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