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广玉兰杯〃优质园林绿化项目
创建办法
(2017年9月12日)
第一条 为提升我市园林绿化品质,巩固国家园林城市 创
建成果,促进园林绿化工程精致设计、精心施工、精细养 护,鼓励园林绿化设计施工企业,争创优质项目,特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创建“广玉兰杯”优质园林绿化项目,分优秀 设
计奖和优质工程奖两个奖项。每年开展一次,由合肥市林 业和园林局组织领导,合肥市风景园林学会具体实施。
第三条 创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企业自愿 申
报。
第四条 合肥市“广玉兰杯”优质园林绿化项目的评选 范
围必须是相关园林绿化设计施工企业在合肥市实施的非挂 靠项目。
第五条 申报项目为在合肥市域范围内设计施工的道 路、
公园、广场、社会单位和居住区等绿化工程,绿化面积 10000平方米以上,设计、施工工程投资额(以决算造价为 准)在400万元以上(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在50万元以上即 可),养护工程100万元以上。
第六条 绿化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至申报 参
评“广玉兰杯”时间不超过3年,养护工程处于养护期内。
第七条 项目符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相应类型城市绿 地
功能要求,设计档次高,施工建设精细,维护良好,整体 景观优美。
第八条申报材料 1. 申报表;
2. 业主单位评价意见;
3?项目概况文字、设计图纸及说明、视频、图片材料、
项目具体位置说明;
4?项目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5.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第九条 评审组由相关专家组成,具体工作由学会秘书 处
承办。
第十条创建程序
1?申报:申请创建的单位,对照创新条件进行自检,填
报《2017年度合肥市“广玉兰杯”优质园林绿化项目奖申报 表》;
2?初审:争创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创建条 件
的,列入创建范围;
3?考核:评审组对项目进行现场评比,按照合肥市“广 玉
兰杯”优质园林绿化项目评审标准进行打分;
4?评定:综合评审组的评审情况,报合肥市林业和园林 局
局长办公会研定,确定获得“广玉兰杯”称号的项目名单;
5?公示:获得“广玉兰杯”称号的项目名单在合肥市林 业
和园林局、合肥市风景园林学会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监 督。
第^一条 申报项目创建合格后,由市林业和园林局、 市
风景园林学会颁发证书,在相应媒体进行宣传,通报表彰。
第十二条 获得“广玉兰杯”称号项目的设计施工单位 在
参与我市园林绿化重点项目预选承包商创建时可作为加分 的依据,可作为合肥市园林绿化项目招投标资信的重要组成 部分。获得“广玉兰杯”称号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安徽省建设 工程“黄山杯”等。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合肥市风景园林学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2017年度合肥市“广玉兰杯”优质园林绿化设计及 工程项目评审标准
合肥广玉兰杯优质园林绿化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