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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文化 “凶肆”与润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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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和文化建设之--- 墓碑文化拾遗(二十九)

墓碑文化 . “凶肆”与润笔

唐代政府机构专门设置了陵墓石刻以及明器制作的管理部门——“甄官署”。更有专门的作坊生产各类供殉葬用的明器,并通过专门的店铺进行销售,这种店铺当时称之为“凶肆”。专门经营丧葬用品,碑志铭文也算作明器的一种,都在这些“凶肆”的经营范围之内。

凶肆出售的志文虽然无法和名家相比,有时还免不了抄袭、雷同,但对于一些下层官吏、平常百姓来说,由于社会地位较低,经济又不很宽裕,一般无力出高价购买文人志铭,凶肆价格相对低廉,所以也有很多人光顾。

许多达官显贵为了请著名的文人学士撰写碑文,或杰出的书法家书碑,甚至登门索求碑文墓志,不惜出巨资,支付高额“润笔费”。正如时人封演《封氏闻见录·碑碣》记载:“近代碑稍众,有力之家,多辇金帛以祈作者,虽人子罔极之心,顺情虚饰,遂成风俗。”稍有家底的人都会请人写碑文。“在墓碑写作的时代”,每块墓碑很有含金量。

李邕、白居易、韩愈和皇甫湜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李邕身兼文学家和书法家,其人品、文章、书翰、正直、辞辩、义烈皆过人,时称六绝。据《旧唐书》卷一百九十《李邕传》记载,他一生先后为人撰书碑铭达 800 多块。

“白乐天 (白居易) 为元微之 (元稹) 作墓志铭,酬以舆马、绫帛、银鞍、玉带之类,不可枚举”,获得的“润笔费”多达五六千万钱。

刘禹锡写《祭韩吏部文》,“三十余年,声名塞天,一字之价,辇金如山。”指的就是韩愈给人写墓碑,其润笔费非常之高。还有一位叫皇甫湜的文学家,“碑三千字,每字值绢三匹”。

墓碑文化 “凶肆”与润笔

熙和文化建设之---墓碑文化拾遗(二十九)墓碑文化.“凶肆”与润笔唐代政府机构专门设置了陵墓石刻以及明器制作的管理部门——“甄官署”。更有专门的作坊生产各类供殉葬用的明器,并通过专门的店铺进行销售,这种店铺当时称之为“凶肆”。专门经营丧葬用品,碑志铭文也算作明器的一种,都在这些“凶肆”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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