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思考题
1.中西方审计有何异同学习审计演进历史有何启示 我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很不发达,在20世纪初期以前的历代王朝,皇家审计处于统治地位,毫无社会(民间)审计可言。在西方,也是政府审计早于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但其民间审计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兴起得到了迅速发展,远早于中国。
学习中西方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审计工作的实质和作用,对审计人员提高认识,开展审计工作具有以下几点重要的启示:首先,建立与维系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审计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前提及基础;其次,实行审计监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必然;再次,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健全完善审计规范,设立独立审计机构,配备称职审计人员,赋予审计监督权限,是顺利开展审计工作和有效实行审计监督的必备条件与前提;最后,适应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吸收外国审计有用的经验,不断完善本国的审计监督制度,走适合本国国情的审计发展之路。
2.什么是审计如何把握审计的实质和地位
审计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评价和鉴证活动。它是由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以外的专职机构和人员,接受委托或授权,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经济规章制度,运用专门的方法,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财务报表、其他经济资料以及它们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核和检查,以确定其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根据审查结果出具报告书,以达到维护国家利益,维护财经纪律,维护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提供审计信息,促进提高经济效益和加强宏观控制的目的。
从本质上说,审计是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在我国的经济监督体系中,除了审计监督,任何其他种类的经济监督都需要结合自身的业务进行,其监督职能都是从其管理职能中派生出来的附带职能,是为了执行具体业务而进行的监督,只有审计监督才是由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进行的独立经济监督。此外,审计不仅是实现国家职能的重要保证,而且可以从宏观的角度对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金融等综合管理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也可以从微观的角度对各个单位及其治理层、管理层等诸多层级的经营管理行为实施检查,可以专门监督特定领域、项目中的具体经济业务,也可以普遍检查存在于生产、经营中的具体经济行为,在我国的经济监督体系中,审计是任何其他形式的经济监督不可替代的。
3.审计的目标、对象、职能及作用各是什么
审计的目标就是为了审查和评价审计对象的公允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审计对象是指审计监督的客体,即审计监督的内容和范围,可以概括为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营管理活动,以及反映这些活动的财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审计职能可以归纳为经济监督、经济评价和经济鉴证三方面。 审计的作用是审计机构和人员在发挥审计职能、达成审计目标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效果,主要有制约性作用和促进性作用。
4.加强审计监督有何重要意义应有哪些条件
审计监督可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可以促进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审计监督可以严肃财经纪律以维护国家利益,从宏观上加强控制和管理。
加强审计监督要求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的权威性。独立性是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只有审计具有独立性,才受到社会的信任,才能保证审计人员依法进行的经济监督活动客观公正,提出证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信息才更有价值。权威性是审计监督正常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审计人员资格的取得必须通过国家统一规定的严格考试,因而他们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这就保证了其所从事的审计工作具有准确性、科学性。
5.如何发挥审计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审计在经济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概况起来主要有二:其一,审计的制约作用,即审计通过揭露和制止、处罚等手段,制约经济活动中各种消极因素,有助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其二,审计的促进作用,即审计通过调查、评价、提出建议等手段,促进和服务宏观经济调控,有助于国民经济管理水平和绩效的提高,有助于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第二章 思考题
1. 什么是职业道德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是什么
职业道德是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注册会计职业道德,是指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 2.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包括哪些基本要求
根据注册会计职业道德守则,其具体内容包括独立、客观、公正、诚信、保密、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以及职业怀疑的态度和职业行为。
3. 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要求注册会计师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并遵守一定的技术守则。业务能力主要包括:(1)注册会计师必须具备有关法规规定的专业教育水平和专业工作经历。(2)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有关教育和培训的制度规定及要求,不断接受继续教育,保持和更新专业知识,充实和发展专业技能。(3)注册会计师应避免承担和从事不能胜任或不能按时完成的任务,对于需要其他专业人员协助才能完成的任务,注册会计师应考虑所委派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4)注册会计师助理人员在执行业务之前,需经专门培训,注册会计师对委派给助理人员的工作必须切实予以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对其工作的结果进行检查。
技术守则主要包括:(1)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遵循执业准则;对于法律、法规及执业准则中未作规定的重要事项,则应参照国际惯例处理。(2)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发现虚假、舞弊、不实等情况,应当向委托单位明确指出,并在出具的报告中予以揭示。(3)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发现委托单位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的数据、内容或处理方法有错误,应当提请调整或改正;对于未作调整或改正的,则应在审计报告中予以说明。(4)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遇到委托单位示意作不实或不当证明、对需要检查的对象不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或有意提供伪证的、有意阻挠检查工作正常进行等情况的,则应予以拒绝或中止审计工作,并说明理由。(5)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完成审计程序、认真研究审计记录和有关证据的基础上,形成审计报告,并以恰当的、不令人误解的方式陈述报告意见;未经规定的审计程序、未
取得必要的审计证据,不得为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签发报告和出具其他证明性文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表的审计意见负责。(6)对于委托单位的预测、计划等含有不确定因素的未来事项,注册会计师不得就其可实现程度作出保证。当然,不限制注册会计师以咨询的方式协助或代替委托单位从事预测、计划或可行性研究工作。(7)注册会计师在提供专业服务时,不得代行委托单位管理职能,应避免承担管理决策的责任。
4. 注册会计师对委托单位和同业的责任各是什么
对委托单位的责任主要包括:(1)注册会计师应依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按时保质地完成委托业务。(2)注册会计师对于审计工作中得到的信息和资料应当严格保守秘密。(3)审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下同)在提供审计服务时,应当按照合理的标准进行收费,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同业的责任主要包括:(1)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树立“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宗旨,互相尊重,团结合作,共同维护和增进本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信誉。(2)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跨地区承接和执行业务,所跨地区的同业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阻挠或排斥。(3)委托单位变更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时,后任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委托之前,应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联系,相互了解和介绍变更的情况和原因。(4)委托单位变更委托后,前任注册会计师应对后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予以支持和合作,包括在后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需要时提供以前年度的审计工作底稿等资料。
5. 什么是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如何有效预防其相关风险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业务的过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者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或出于故意未按专业标准出具合格报告,致使审计报告使用者遭受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过失责任和欺诈责任。
应该考虑采取下列措施,预防其相关风险:(1)明确会计人员与审计人员的责任。(2)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及执业规范。(3)提供充分的职业培训和职业咨询。(4)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5)严格约定业务内容,恪守审计准则。(6)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实施严格的审计工作质量控制。(7)聘请有关专家和法律顾问,购买专业机构的职业保险。
6. 审计准则一般包括哪几个部分它通常有哪些具体作用 审计准则包括一般准则、工作准则和报告准则三部分。一般准则是指对审计人员任职资格和执业行为所作出的规则,主要用于对训练与能力、独立性、职业道德方面的约束。工作准则是指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行为时应遵守的规则,也称为审计的实施准则或审计的外勤准则,主要用于制定审计计划,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收集甄别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报告准则是指对审计人员编制审计报告的原则、形式、内容所作出的规则,主要用于编写审计报告,运用审计报告的形式,规定审计报告的内容。
审计准则不仅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而且有助于提高审计人员的执业水平,其作用主要在于:向有关利害关系人表明审计工作已经达到规定标准,审计结论是正确的、有说服力的,从而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审计准则中有关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报告等方面的规定,有助于促使审计人员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计准则中有关审计工作范围和审计人员的职责权限等方面的规定,有益于审计人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审计准则是审计理论的升华和审计实践的总结,便于开展国际审计经验的交流和借鉴。
7. 《一般公认审计准则》包括哪几个部分它有哪些内容
美国的《一般公认审计准则》主要包括一般准则、工作准则和报告准则三部分内容。
一般准则主要是对审计人员提出要求,包括:(1)审计应由经过充分技术培训并精通审计实务的人员担任;(2)审计人员在执行具体工作时,必须保持独立的意志和态度;(3)执行审计工作和编制审计报告时,审计人员应保持应有的职业严谨。
工作准则主要是对审计行为提出要求,包括:(1)审计工作必须妥善地进行计划安排,如有助理人员,必须予以监督和指导;(2)适当地研究和评价现行的内部控制系统,以确定其可信赖程度,并据以决定审计程序和测试范围;(3)通过检视、观察、查询、函证等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的合理依据。
报告准则主要是对审计报告提出要求,包括:(1)审计报告应说明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一般公认会计准则编制;(2)审计报告应说明本期使用的会计准则是否与上期一致;(3)除非报告中另有说明,财务报表中所提供的资料应被视为合理、充分的;(4)审计报告应就整个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或断然表明不能发表意见,如属后者,应说明理由。在任何情况下,财务报表一经审计人员签署,即应在报告中明确表示审计的性质与其所负责任的程度。
为帮助审计人员更好地理解这些准则的含义和要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后来又根据《一般公认审计准则》陆续发布了一些《审计准则说明书》,作为对十条审计准则的进一步阐述和解释。
8.《国际审计准则》由哪几个部分的构成它有哪些内容
《国际审计准则》由一般准则、工作准则和报告准则三个部分构成。
一般准则是关于审计人员资格条件和执业行为的准则,其主要内容是:(1)对审计人员应具备的技术条件所作的规定,包括专业知识,即审计人员从事审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学历和职业培训,也包括实践经验,即要求具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验并通过专门考试,还包括工作能力,即审计人员应具备的分析、判断和表述能力;(2)对审计人员应具备的身份条件所作的规定,主要是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超然、独立的立场,以及在陈述与表达意见时持公正的态度等;(3)对审计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条件所作的规定。
工作准则是审计人员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遵守的准则,其主要内容是:(1)对规划审计计划所作的规定,包括审计计划的可行性研究、审计的工作程序,以及审计的人员与工作分工等;(2)对确立审计范围所作的规定,包括审计财务报表、了解和研究内部控制系统,以及确定扩大、深入检查或采用其他审计方法的时间和范围等;(3)对获取审计证据所作的规定,包括采用各种有效的方法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充分考虑审计对象的重要性、风险程度及其他影响因素,以及为审计财务报表和提出公正的审计意见提供合理的依据等;(4)对实施审计行为所作的规定,包括执行审计的必要条件、手续,以及实际执行的审计业务等。在《国际审计准则》的具体内容中,有关工作准则的说明和解释居多,这是因为工作准则涉及面较广,且执行起来弹性较大,往往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加以判断。
报告准则是审计人员编制审计报告、选择表达方式和记载必要事项的准则,其主要内容是:(1)对审计报告应记载事项的规定;(2)对发表审计意见的规定;(3)对补充记载事项的规定;(4)对审计报告报送对象及报送时间的规定。
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含审计业务、审阅业务及其他鉴证业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一)鉴证业务准则
1.审计业务准则。包括: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审计业务约定书;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审计工作底稿;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与治理层的沟通;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计划审计工作;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重要性;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审计证据;存货监盘;函证;分析程序;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会计估计的审计;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关联方;持续经营;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期后事项;管理层声明;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考虑内部审计工作;利用专家的工作;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报告;比较数据;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验资;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银行间函证程序;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关系;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
2.审阅业务准则,即财务报表审阅。 3.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包括: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
(二)相关服务准则
包括:审计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代编财务信息。 (三)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即业务质量控制
10.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包括哪几个部分它有哪些主要内容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由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组成。其中,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系内部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活动应遵循的基本规范,也是制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及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的基本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包括总则、一般准则、作业准则、报告准则、内部管理准则、附则六章,共三十三条,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是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系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活动应遵循的具体规范。至于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则是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制定的,系为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活动提供的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
11.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包括哪几个部分它有哪些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国家审计准则》)于2010年7月8日经审计长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9月1日刘家义审计长签署审计署第8号令予以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前的国家审计准则体系由一个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若干个通用审计准则和专业审计准则构成。这种体系结构比较零散,相关准则间的内容存在交叉,不便于审计人员系统学习和掌握。后来的修订,参考了《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体系结构,将原有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和通用审计准则规范的内容统一吸纳并形成了一个完整单一的《国家审计准则》,在其下一层次研究开发审计指南,进一步细化相关审计业务操作的具体要求。据此构建起由宪法、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准则和审计指南等不同级次规定组成的审计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