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每次产品出口前报检时化验室同时抽样,既验证产品质量受控,也验证化验室检验有效。检测项目包括 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DSP、PSP微生物和化学指标及产品包装、标识、重量、粒数等感官指标。 2.1.3复查记录
检查关键控制点的监控记录、纠偏措施记录、监控仪器校正记录及成品、半成品的检验记录:这些记录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可靠。? 2.1.3.1根据计划每日审核关键控制点监控记录,包括CCP1记录和CCP2记录
2.1.3.2当CCP发生偏离时审核纠偏行动记录 2.1.3.3审核监控仪器校正记录
2.1.3.4检查说明加工流程图是否准确和。
2.1.3.5每日审核CCP监控记录,确认监控程序有效实施,其它记录一周内审核 2.2纠偏行动
当验证CCP、包括消费者投诉的复查、成品的检测等显示出需要采取纠偏行动时,必须立即按本计划十四章规定的采取纠偏行动。 2.3危害分析的重新评估
当发生影响危害分析的条件发生变化时(这些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原料或来源、产品配料、加工方法、或体系、成品销售体系、预期用途或成品顾客),必须由经过HACCP 培训的人员重新评估。 2.4记录的保存
所有记录必须完整并保持两年以上。 3.HACCP体系验证的频率 3.1频率:
(1)正常情况下每年一次
(2)当体系出现问题或加工过程显着变化时。 3.2 人员:由HACCP小组成员负责实施。
3.3验证方法:文件和记录的复查、现场审核、最终产品理化微生物检测。
3.3.1文件和记录复查:
(1)复查HACCP计划相关的支持性文件是否充分、有科学依据等。 (2)复查HACCP计划的相关记录是否规范、及时、完整、清晰等,是否按照规定的地点、方法、频率,由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记录。
3.3.2现场审核
(1)现场观察操作人员是否按照HACCP有关要求进行操作,必要
时由审核人员进行取样验证。
(2)现场观察记录人员是否在现场进行记录,是否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等。
(3)最终产品理化微生物检测
按照规定的要求抽取样品进行理化微生物项目的检测,以验证终产品是否满足食品安全卫生的要求,HACCP体系运行是否有效,是否足以控制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 4. 官方、外部机构或客户的验证
收集、整理官方、外部机构(入第三方认证机构)或客户来工厂进行审核、检查的相关信息及记录,尤其是相关沟通记录。
针对官方、外部机构或客户提出的问题或不符合项,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并适时进行跟踪验证。按照《记录控制程序》要求保存相关记录。 必要时,根据官方、外部机构或客户提出的问题或不符合项等相关信息,由HACCP小组成员对相关产品的HACCP计划进行重新评价。
7.12 记录保持系统
1. 记录是为了证明体系按时按计划的要求有效的运行。证明实际操作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所有与HACCP体系相关的文件和活动都必须加以记录和控制。
2. HACCP体系主要记录有:
(1)HACCP计划和其所有支持文献资料。
(2)CCP监控记录,CCP1每批记录一次,CCP2并且每半小时记录一
次。
(3)纠偏行动记录,每次发生时记录。
(4)审核工作记录,验证记录包括HACCP体系验证、CCP验证、官
方验证的有关记录、客户验厂记录。 (5)召回文件记录。
3. 全体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应及时分析和检查记录并根据有关情况在问题出现前,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当情况必要时,HACCP小组可以对相关计划做出调整。
4. 所有记录都应妥善保管,普通记录每周向质检部门上交一次,重要记录,如:CCP监控记录、纠偏行动记录每天第二天就交到质检部。 5. 质检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要保证将这些记录保管两年以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