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人事管理制度
目 录
1.总则
2.员工录用管理办法 3.特殊岗位员工保证规定 4.考勤打卡管理办法 5.加班管理办法 6.请、休假管理办法 7.员工国内出差管理办法
8.劳动保护、保险及福利待遇管理办法 9.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10.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篇 人事管理制度
1总则
1.1 目的
为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1.3 员工权利和义务
1.3.1公司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和工作条件; (2)领取法定工作报酬,享受法定保险福利待遇; (3)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 (4)对公司任何领导人和任何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议; (5)非因公司规定事由不被免职、退职或处罚; (6)依公司有关规定辞职。 1.3.2公司员工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服从管理,执行领导指示,提高工作技能; (3)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维护公司声誉、利益;
(4)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管理制度,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 (5)遵守公司安全制度,消除事故隐患; (6)勤俭节约,自觉降低产品成本和各项费用; (7)保守公司秘密。
1.4 公司重要纪律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和公司声誉,保证公司财产和员
工生命安全,所有员工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 不准消极怠工,故意降低工作效率; (2) 不准无视公司制度,违抗领导指示、命令; (3) 不准在晕、醉状态下工作或在工作时间打闹、嬉戏; (4) 不准擅离职守或不经请示擅自变换工作时间、工作岗位; (5) 不准互相代替记录上、下班时间或者更改甚至销毁记录本;
(6) 不准以任何理由对任何人威胁、伤害或企图伤害; (7) 不准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8) 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
(9) 不准拉帮结伙,煽动停工或故意制造事端; (10)不准泄露公司秘密和个人薪资、奖金数额; (11)不准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2)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13)不准从事竞业或参与有损公司利益的经济活动; (14)不准浪费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15)不准在禁烟区吸烟或私自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厂区; (16)不准非驾驶员开车、驾驶人员酒后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