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高层建筑物不断的拔地而起,生活在城市的喧嚣之中我们可以感觉到,不管去哪儿基本上都需要使用电梯,电梯的安装条例有不少,办理电梯安装资质需要满足电梯安装的必备条件。
G1基本条件 G1.1 人员
(1)生产单位应当任命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梯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和维护保养活动中的技术工作;
(2)制造单位应当在管理层中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并且根据申请项目,配备并任命设计(含安装、修理、改造方案设计)、工艺、材料与零部件、电控系统制作、金属结构制作(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焊接、检验与试验、现场施工(安装、修理、改造和维护保养)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3)安装单位应当在管理层中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并根据申请项目,配备并任命工艺、焊
接、检验与试验、现场施工(安装、修理和维护保养)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4)生产单位应当任命项目负责人,负责电梯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协调等工作。 G1.2 工作场所
生产单位应当具有日常工作需要的固定办公场所,制造单位应当具有符合表 G-1要求的厂房和仓库。制造单位试验井道与厂房、仓库不在同一地址的,试验井道所在地址应当作为制造地址。
G1.3 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以下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1)加工设备,包括切割下料设备、剪切设备、冲压设备、折弯设备、钻孔设备、焊接或者其他连接方式加工设备;
(2)起重转运设备(杂物电梯除外);
(3)加工垂直电梯门板、轿厢和轿架的工装与模具;
(4)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总装调试工装,包括基准定位工装、导轨支架(支撑板)定位工装、梯级踏板装配定位工装、扶手栏板夹紧件定位装配工装、上下部回转装置装配工装、梳齿板及前沿板安装用工装;
(5)施工设备,包括起重设备、电动工具(包括手电钻、电锤或者冲击钻、角向砂轮磨光机、砂轮切割机)、电工工具、导轨校正仪器或者量具、常用通讯工具以及施工工艺文件中采用的其他设备。安装单位应当具有前款第(5)项要求的施工设备。
G2 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专项条件 G2.1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 G2.1.1 人员 G2.1.1.1 技术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G2.1.1.2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
(2)设计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3)工艺、材料与零部件、焊接、电控系统制作、检验与试验、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G2.1.1.3 技术人员
除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外,技术人员不少于 22 人,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4 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6 人,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G2.1.1.4 质量检验人员
(1)制造过程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 5 人,具有工程师职称;
(2)现场施工过程检验、验收检验的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 6 人,由技术人员或者持有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G2.1.1.5 项目负责人 由技术人员担任。
G2.1.1.6 作业人员持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 35 人,其中持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 6 年以上或者取得电梯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8 人。
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部分内容,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详细内容的话可以直接同我们取得联系~~~
北风咨询是以技术咨询服务为基础,构建了建筑、装饰装修、人力资源、设备租赁、技术支持、检验检测、工程转包、产品定制等一系列协同平台。提供完整解决方案为主导,全流程、全范围协助客户企业,来满足企业客户对公司运行的多方面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