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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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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有分工还要有协作

(开展医院:湖北省新华医院)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的分工协作,是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那么,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应该如何分工协作?哪种模式最有利于分工协作?目前各地在探索中还存在哪些障碍?7月14日,在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协作研讨会上,记者就此话题采访了与会专家。

现状:四类模式渐成气候 鼓励各地积极探索

据了解,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6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通过大中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大中型医院的优势医疗资源辐射广大社区,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结合当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际需求,鼓励大中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

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技术指导组专家、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副教授陶红兵介绍,目前各地在社区卫生服务机

构与医院分工协作中探索了4类模式——

医院支援社区模式。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政府主办和管理,医

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签订协议进行分工协作。

院办院管模式。即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属一个医疗集团或者医院直接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受医院的领

导,统一调配相关资源,双向转诊比较顺畅。

托管模式。即在坚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质、隶属关系、人员身份、职责、政府财政投入政策等不变的前提下,将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的行政、人事调配权和经营决策权委托给医院。

松散式模式。即以短期利益为导向,分工协作工作缺乏相关政策和制度支持,工作随意性较强。例如派一名专家出诊给多少钱,转诊

一名病人给多少钱等。

据武汉市卫生局副局长李滔介绍,作为卫生部选定的公立医院和社区机构协作试点之一,武汉市的探索已经初见成效。2009年1月~5月,该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量为297.6万人次,比2008年同期增长了21.9%,占该市同期总门诊量的1/3多。2009年1月~6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门诊病人平均费用为44.6元,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实现双向转诊1.94万人次,其中上转1.20万人次,下转0.74

万人次,上下转诊比率为1.61。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副司长秦耕说:“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没有固定的模式,我们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不断总结。无论采用哪一种模式,目标应该是一致的,那就是要积极推进

社区卫生服务快速、持续发展。” 问题:利益平衡难以“两全其美”

分工协作面临三大难题

为促进分工协作,一些地区开始探索不同的激励约束机制,包括政府对医院支援社区的经费补偿、精神鼓励,政府对分工协作的工作目标考核,利用医保制度的激励约束等。但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分工协作还面临诸多难题。 难题一:公立医院缺乏协作动力

陶红兵说,大部分公立医院对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积极性不高,这主要是由于短期内医院的付出大于回报。如果没有政府财政部门专项资金的支持,公立医院承担指导社区的工作还很难持续发展。 此外,医院的医务人员受现有绩效考核制度的制约,缺乏协作的动力。很多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要把创收作为工作重点,一定程

度上影响了分工协作的开展。

天津市卫生局社区卫生处处长黄金虎说,公立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机构,要防止单纯的“门诊搬家”,避免将社区变成医院创收的“窗

口”。

难题二:双向转诊“下转难”

陶红兵说,双向转诊中的利益划分不清,导致双向转诊开展难。一方面,上转患者候诊时间长,未享受到双向转诊的好处;另一方面,部分地区存在患者上转和下转手续繁琐,需要再次支付起付线费用等问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的社区首诊制、提高报销比例等政策,只对部分人群有引导就医的作用,而且引导力度还不强。 据悉,有些医院混淆了病人下转与出院的关系,认为病人出院就是下转,这种做法既增加了社区卫生人员无效回访的工作量,也对社

区居民造成一定困扰。与会代表建议,及早规范双向转诊中的下转标

准,使得此项工作有章可循。

难题三:缺乏监督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专家提出,大部分地区缺少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协作的质量控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分工协作缺乏相应配套措施和奖惩机制的支持,对于分工协作的参与方特别是大医院缺乏有效制约和相应的激励措施;部分地区分工协作的考核结果与医院的年终考评和奖惩相关

性不强,影响医院领导参与分工协作的积极性。

建议:政府主导是关键 呼唤更多政策支持

秦耕认为,各地在今后的探索实践中,应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调动和保护公立医院的积极性,使他们将分工协作视为己任。同时,研究建立合理的利益均衡机制,促进医院和社区相互合作可持续发展,使双方

“诚信牵手,合作共赢”。

卫生部妇社司社区卫生处副处长刘利群说,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定位不能模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能变成医院的门诊部,政府也不能把自己应承担的职责转移到公立医院身上。 陶红兵说,卫生、医保部门应相互协调,制定医疗保险制度与双向转诊衔接的政策,包括把符合有关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基

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拉开报销档次,降低起付线等。

北京协和医院副院长王以鹏说,公立医院需要做的最主要的工作是培训全科医生,“仅凭大医院去社区?输血?是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的”。此外,在人员聘用、职称晋升等方面应给予社区工作人员与公立医院

人员同等待遇,以提高其工作热情与归属感。

陶红兵建议,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统一招聘、统一管理、医院与社区人员交叉使用的人才机制,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匮乏的问

题。

“看病难、看病贵”是我国现阶段卫生领域存在的一个主要的社会问题。而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是缓解“看病贵、看病难”的一项非常有效的战略性措施之一,同时也是我国深化医疗服务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是发展城市卫生工作的重点。为此,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了进行社区卫生服务的尝试,1997年,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示后,国家及有关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我国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进入了一个较快的发展阶段,期间也经历了许多的挑战和困难。至今,虽已经过10余年的发展,但是总体来看,我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仍然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社区卫生服务的实际运行情况与国家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在理论探讨、基本建设、政策配套、实施效果等方面都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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